天尊地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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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出《易传?系辞上》:“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是古人描述天地自然的秩序,并依此秩序来说明君子德与业的关系。“可久则贤人之德,可大则贤人之业。”  聂文涛解释说:“天高地卑,并不是把‘地’理解为下贱。这是要君子居于高位则能效法天,居于下位则能效法地。所以《易传?系辞上》有‘崇效天,卑法地’之说。《易传?系辞上》鼓励君子要凭借自己的德性而创立事业,不断自新。自新,就是改变自己:‘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君子效法天地之道,无论处于何种境地都会坚守自己的道德,并因此获得应有的地位和尊严。 汉代以后,一些文人为献媚君王而把天尊地卑解释成尊卑地位的不能改变。如《春秋繁露》《白虎通德论》等作品,完成了对天尊地卑含义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