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奢
简介
石奢,是春秋时期楚昭王的国相,为人刚强正直,廉洁公正。《史记 循吏列传》、《韩诗外传》、《新序 节士》均有记载。
史记记载
原文及注释
石奢
石奢者,楚昭王相也。坚直廉正,无所阿避①。行县,道有杀人者,相追之,乃其父也。纵其父而还自系焉②。使人言之王曰:“杀人者,臣之父也。夫以父立政③,不孝也;废法纵罪,非忠也;臣罪当死。”王曰:“追而不及,不当伏罪,子其治事矣。”石奢曰:“不私其父④,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王赦其罪,上惠也;伏诛而死,臣职也。”遂不受令,自刎而死。
①阿避:阿谀和逃避。 ②系:囚禁。 ③立政:树立政绩。 ④私:偏袒。
译文
石奢,是楚昭王的国相,他为人刚强正直廉洁公正,既不阿谀逢迎,也不胆小避事。一次出行属县,恰逢途中有凶手杀人,他追捕凶犯,竟是自己的父亲。他放走父亲,归来便把自己囚禁起来。他派人告诉昭王说:“杀人凶犯,是为臣的父亲。若以惩治父亲来树立政绩,这是不孝;若废弃法度纵容犯罪,又是不忠;因此我该当死罪。”昭王说:“你追捕凶犯而没抓获,不该论罪伏法,你还是去治理国事吧。”石奢说:“不偏袒自己父亲,不是孝子;不遵守王法,不是忠臣。您赦免我的罪责,是主上的恩惠;服刑而死,则是为臣的职责。”于是石奢不听从楚王的命令,刎颈而死。
其他记述
《新序 节士》
楚昭王有士曰石奢,其为人也,公正而好义,王使为理,于是廷有杀人者,石奢追之,则其父也,遂反于廷曰:“杀人者,仆之父也,以父成政,不孝,不行君法,不忠。弛罪废法而伏其辜,仆之所守也。伏斧锧命在君。”君曰:“追而不及、庸有罪乎?子其治事矣。”石奢曰:“不私其父,非孝也;不行君法,非忠也;以死罪生,非廉也。君赦之,上之惠也,臣不敢失法,下之行也。”遂不离𫓧锧。刎头而死于廷中。君子闻之曰:“贞夫法哉!”孔子曰:“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直在其中矣。”诗曰:“彼己之子,邦之司直。” 石子之谓也。
《韩诗外传》
卷二第十四章载:楚昭王有士曰石奢,其为人公正而好直。王使为理,于是道有杀人者,石奢追之,则其父也。还返于廷,曰:"杀人者,臣之父也。以父成政,非孝也,不行君法,非忠也。弛罪废法而伏其辜,臣之所守也。"遂伏斧锧,曰:"命在君。"君曰:"追而不及,庸有罪乎?子其治事矣。"石奢曰:"不然。不私其父,非孝也。不行君法,非忠也。以死罪生,不廉也。君欲赦之,上之惠也。臣不能失法,下之义也。"遂不去𫓧锧,刎颈而死乎廷。君子闻之曰:"贞夫法哉,石先生乎!"孔子曰:"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直在其中矣。"诗曰:"彼己之子,邦之司直。"石先生之谓也。愚以为不然,何也?孝经开宗明义章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夫发肤尚不敢有所毁损,况性命乎!发肤之不敢损伤,乃惧伤父母之心也,性命之所失,不亦甚哉!石奢之死,痛伤父心,胡可谓孝?古人云“君命不可违。”昭王曰:“追而不及,庸有罪乎?子其治事矣。”是君命矣,而石奢抗章违命而死,岂可谓之“法贞”,不能谓之“法贞”,又可谓之忠乎?故孔子有“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直在其中矣”云耳。父有罪,石奢不能隐,直乎!
白话故事
石奢
春秋时期,楚国有个叫石奢的,曾做过楚昭王的相。这个人平时办事公正,执法很严,从不阿谀权臣,回避贵族,无论是谁犯了法,他都坚持按法治罪,因而威信很高,那些贪官们都非常害怕他。 有一次,石奢出京去外地视察,在路上远远看见前面一人正在行凶杀人,便飞快跑向前去,一心要抓住这个杀人犯。不料,杀人犯竟是其父,使石奢大吃一惊。他一下子愣住了,怎么办呢?上前抓住吗?那父亲依法是要被杀头的。哪有做儿子的捕杀自己父亲的呢?岂不又犯了大不孝吗!想到这里,石奢停下脚步,有意放走了父亲。 这件事谁也不知道,可是石奢心里非常不安。回到都城以后,吃不进,睡不香,想到平素自己倡导执法无私,对别人犯法,从不放过,可是自己父亲犯了法,怎么就徇私包庇呢?石奢感到自己实在是无脸见人,于是用绳子把自己绑起来上朝,请求楚昭王给自己治罪。 楚昭王见石奢自绑上朝,请求治罪,惊讶不已,忙站起来 问:“你犯了什么大错?怎么自请治罪呢?”石奢沉痛地说:“我昨天在路上看见一个杀人犯逃跑,便急速上前捉拿,没想到就是我的父亲,就有意放跑了他。我身为执法大臣,废法纵罪,就是失职,罪当处死。”楚昭王从孝道这一点看出石奢的忠诚,便不想治石奢的罪,就打圆场说:“你这是没有追上嘛,有什么罪呢?这是不该治罪的。你不必内疚,照常做你的事去吧。石奢感到楚昭王还没听清楚自己的意思,便直率地强调说:“不是我没有追上,而是追上了,发现是自己的父亲,怕落个不孝之名,故意把他放跑了。我想忠于孝道,竞违犯了国法,变为不忠之臣。这是应该治罪处死的。” 楚昭王见石奢把问题讲得这样明确,一时找不到借口为他开脱辩解了。但考虑到石奢平时执法公允,忠于圣上,现在又能主动地知过请罪,十分难得,便硬着头皮说:“你虽然是违法了,但属初次,我下令赦免你。”。石奢坚决地说:“大王下令赦免我的罪,这是大王对我的恩惠。但国家的法令,决不能因我废弛。现在依法领死是我的职责。圣上的开恩,我石奢至死不忘。但大王的赦令我决不能接受。” 一个要请死,一个要赦免,双方争执不下。旁边的大臣顺着楚昭王的意思,也纷纷劝说石奢不要固执己见。这一来倒加剧了石奢的态度。他想,如果自己违法被赦,带了个坏头,那将置国法于何地呢?石奢见请死不成,便毅然决然地伏剑自杀了。楚昭王和许多大臣都深受感动,这件事对满朝文武震动很大。石奢生前虽然犯了违法庇父的错误,但他却用请死自刎的行动维护了国家的法令,所以仍然长期受到人们的称赞。
古人认为,信是统治者、执政者有效治理国家、维护统治的根本保证,厉行法制,坚持有法必依,执击必严,违法必究,是最高的诚信。 石奢发现自已的父亲行凶杀人,并使得父亲得以逃脱,这件事虽然只有天知地知,但是他却如实向国君做了报告,说明他是诚信之人,而他碗拒赦免选择自刎,说明他又是守信之人,石奢以死雏护了国家法律的尊严,维护了人们对法律的信任。
后世评价
石奢
石奢这人,是楚昭王手下的大臣,官至相位。 司马迁《史记·循吏列传讲到石奢时,曾经有所评价:"坚直廉正,无所阿避。""阿"是阿谀,"避"是回避。在那时社会,执法执到对于权贵人物,无所阿谀回避,真可谓是货真价实的坚直廉正了。 就是这样一个人,可是在一次追捕行动中,却让他犯愁了: 一个天气阴晦的午后,石奢有事郊行,忽然看到前方横出两条人影,正在奋力搏杀。猛然间,其中一个中刀踉跄,倒了下去。石奢急步上前,低头一看,已经是呼吸全无,呜呼哀哉了。再抬头时,只见另一个仓惶之间,丢下凶器,往前直窜而去。 杀人低命,见罪犯逃窜,石奢当即奋勇追击。那人见后面有人追赶上来,起先还跑得飞快,毕竟上了年纪,后来渐渐地上气不接下气,竟至脚步愈来愈重,跑不动了。 石奢赶上犯人,两人一个照面,竟然彼此惊呆,说不出话。 那罪犯看看追他的人,竟是自己的儿子,岂不惊倒? 那石奢看看追上的犯人,竟是自己的老子,岂不也惊倒? 老子杀了人,满面的惊恐 :"儿啊,我因一时情绪上来,斗杀了人,现在惊恐之中,后悔莫及。看在从小把你养大的情分上,请你给条活路,乘着人不知,鬼不觉,把我放掉算了。"老子边说,边环顾周围,但见天黑压压的,怕要下雨,路边一片阒寂,更无一人。 "杀人抵命,即使误杀,也要坐穿大牢,这是国家的法律。"石奢心里想道。 然而,他看着父亲渴望求生的脸色,转而又想:"要是我把父亲押上审判席,虽然可以博个大义灭亲的美名,可从父子情义来说,这毕竟是个不孝啊!" 石奢左思右想,犯难极了。最后,他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终于长叹了声,落一串泪,放了父亲。一直看到父亲消失在漫漫林野之中,石奢才拖着沉重的脚步,返回城里。 第二天一大早,石奢让手下人把自己重重捆绑,去见楚昭王。 楚昭王见石奢自缚来见,大惑不解,连说:"爱卿,你这是干什么来?" 石奢扑通一声,跪在楚昭王面前,沉重地说:"昨天下午,我父亲在斗殴中,成了杀人犯,这是我这个做臣子所不愿看到的。现在放在我面前的,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抓住父亲,依法判刑,虽然这样做的结果,可以获得美名,但这毕竟是不孝呀!或者放了父亲,纵然立下孝顺的美名,却又破坏了国家的法令,因为放纵罪人,到底是不忠之罪难逃啊!" 说到这里,石奢自陈道:"不忠之罪 ,理应处死。现在请求大王,判我不忠死罪!" 楚昭王听完石奢陈述,大出意外。现在听石奢要求处死自己,却也心有不忍,毕竟多年来,石奢不仅多建功业,而且与自己有着相当的感情。 可是,做臣子的在老子和国君之间,把心理的天平,倾向老子一边,也自然是楚昭王所不愿看到的。 不过话虽如此,最后楚昭王还是爱怜石奢,关切地暗示道:"你父亲杀人,你没追上,怎能称得上罪,又怎么能够加以处理呢?" 好一个"追赶不上!"这回,楚昭王已把脱罪的台阶,主动放到了石奢面前,要是石奢顺势而下,就可一切没事,依旧做他的官。 石奢是个犟脾气,耿直得真让人可敬可赞。他说:"父亲是我放掉的,并不是没追上。我认为,不袒护父亲,称不上是孝子;不遵守君王的法令,称不上是忠臣。现在你君王赦我死罪,是你君王的恩惠;我做臣子的伏罪而死,是我失职应得的惩罚。" 最后,楚昭王下令,让手下给石奢松绑,过几天再作处理。 不料,石奢被放回之后,忽有消息传到宫里,石奢在家拔剑自刎了。 坚直廉正,执法如山的石奢,最后终于没有接受楚昭王的宽宥,自判死刑。石奢的死,死得卓然出众,死得震慑人心,死得可歌可泣。他以自己的死,谱写了一曲法律尊严不可徇私的悲壮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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