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書坑儒
焚書坑儒,史記載『焚詩書,坑術士』,秦始皇在西元前213年與西元前212年焚毀書籍、坑殺『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
爭議
焚書坑儒的說法是有爭議的。
〖史記·秦始皇本紀〗載有:『始皇聞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方術士甚衆,欲以興太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藥。今聞韓衆去不報,徐巿等費以巨萬計,終不得藥,徒姦利相告日聞。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諸生在鹹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訞言以亂黔首。」於是使禦史悉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阬之鹹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反對者據此認為坑的不是儒生,僅是犯禁者方術之士。
〖史記·儒林列傳〗載有『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六藝從此缺焉』,其中『六藝從此缺焉』顯得尤為關鍵。而經常被『坑儒』觀點引做證據的是〖史記·秦始皇本紀〗中秦始皇長子扶蘇的話『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西漢末孔安國(孔子10世孫)〖尚書·序〗亦言:『及秦始皇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天下學士逃難解散。』西漢劉向〖戰國策·序〗:『任刑罰以為治,信小術以為道。遂燔燒詩書,坑殺儒士』。
其中孔安國〖尚書·序〗又以出土的戰國竹簡〖尚書〗證偽
焚書
〖史記·秦始皇本紀〗: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蔔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西元前213年),博士齊人淳於越反對當時實行的『郡縣制』,要求根據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駁斥,並主張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學誹謗朝政。秦始皇採納李斯的建議,下令焚燒〖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對民間醫藥蔔筮種樹之書以及不屬於博士館的私藏〖詩〗、〖書〗等也限期交出燒毀;有敢談論〖詩〗、〖書〗的處死,以古非今的滅族;禁止私學,想學法令的人要以官吏為師。此即為『焚書』。
坑儒
〖史記·秦始皇本紀〗:始皇聞(侯生、盧生)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方術士甚眾,欲以興太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藥。今聞韓眾去不報,徐巿等費以巨萬計,終不得藥,徒奸利相告日聞。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
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訞言以亂黔首。』於是使禦史悉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阬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益發謫徙邊。始皇長子扶蘇諫曰:『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蘇北監蒙恬於上郡。
〖史記·儒林列傳〗: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六藝從此缺焉。
在秦始皇三十五年(西元前212年),方士盧生、侯生等替秦始皇求仙失敗後,私下談論秦始皇的為人、執政以及求仙等各個方面,之後攜帶求仙用的鉅資出逃。秦始皇知道後大怒,故而遷怒於方士,下令在京城搜查審訊,抓獲460人並全部活埋。
起因
- 是秦朝建立專制主義政治體系的需要。
- 一些儒生和游士引用儒家經典,借用古代聖賢的言論批評時政。只是對於坑儒,史學家們仍有爭論。一般來說有三種看法:
- 第一是歷史上並無焚書坑儒一事,這純屬後人的杜撰。持這一觀點的是民國時期興起的『疑古派』,近幾十年的出土文物,有力地支持了司馬遷〖史記〗的真實性,從而證明了『疑古派』觀點的不成立;
- 第二是的確坑了一些人,不過那只是些方士,或稱術士。秦始皇焚〖詩〗、〖書〗,醫、卜之類的文籍,不在焚燒之列。司馬遷所著的〖史記〗中,從未提起過『坑儒』二字。且司馬遷與漢武帝年齡相仿,按最遲計算(漢武帝崩於西元前87年),司馬遷距離焚書坑儒發生的時間,最遠不過120多年。120年的時間跨度,是什麽概念?就相當於今天的2012年到1896年(清光緒年間)的跨度。司馬遷從十多歲起,就開始遍遊中國,二十三歲的時候,其父司馬談去世,司馬遷就已經接任其父的職務,擔任漢太史令了。如果從司馬遷20歲開始算起(-147年),距離焚書坑儒(-212年)的時間跨度,不過65年而已。即相當於2011年往前推65年(相當於中華民國時期的1946年)。在這樣一個狹小的時間跨度之內,以司馬遷的學識和所處高層的地位,焚書坑儒這樣大的事件,不可能不清楚。
- 在關於郡縣制的辯論中,丞相李斯斥責儒者依古制實行分封制的主張不合時宜。
所焚何書?為何而焚?
最主要的一本是〖尚書〗,因為尚書記載上古聖王的治世理念,而秦始皇自以為『功高三皇,德邁五帝』,所以要用自己的治世觀念代替上古聖王的治世思想,欲厚今乃焚古。
其次是〖詩經〗,因為詩經中多讚頌歷代君王,始皇不願有六國遺黨頌六國先王。
但,最最重要的或是一本方士〖道經〗。這道經非現在的老子道德經。此經唯留十六字,十六字心傳。
『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古文尚書·大禹謨〗)
〖荀子·解蔽篇〗中也有類似的引注,稱:『〖道經〗曰:『人心之危.道心之微。』危微之幾,惟明君子而後能知之。』(由此推斷曾有一本道經,絕非僅有現存的十六字。)
所坑何人?為何而坑?
所坑非儒,而是方士。
因方士所言長生非始皇帝所能修成,長生也非是小小丹藥所能達到。(己心不淨,何以修行?何以長生?人人本有長生草,己心不淨,田園荒蕪,何以種得長生。海外三仙山,蓬萊,方丈,瀛洲,不過是人身三大丹田。外求何處求……)
方士接近始皇,非要煉藥尋丹,乃是要傳〖道經〗於天下。
始皇惱羞成怒,認為方士們在耍弄自己。於是,先焚道經,後坑方士。
過程
秦始皇在政治、經濟上實行的改革,並不是一帆風順的。還在統一之初,就在要不要分封諸子為王的問題上發生了一場爭論。以丞相王綰為首的一批官吏,請求秦始皇將諸子分封於佔領不久的燕、齊、楚故地為王。認為這樣有利於鞏固秦的統治。但廷尉李斯則堅持反對態度。認為,春秋戰國諸侯之所以紛爭,完全是西周分封製造成的惡果。只有廢除分封制,才可免除禍亂。
秦始皇採納了李斯的意見,認為立封國 ,就是樹敵兵。於是在全國確立了郡縣制。
事隔八年之後,到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在秦始皇於咸陽宮舉行的宮廷大宴上,又發生了一場事故 還是師今 的爭論。焚書之舉正是由此引發的。在宴會上,僕射周青臣,面腴秦始皇,吹捧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博士淳于越針對周青臣的腴詞提出了恢復分封制的主張。他說: 臣聞殷周之王千餘歲,封子弟功臣,自為輔枝。今陛下有海內,而子弟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無輔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今青臣又面腴,以重陛下之過,非忠臣。秦始皇聽後不動聲色,把淳於越的建議交給群臣討論。丞相李斯明確表示不同意淳於越的觀點。他反駁說:三代之爭,何可法也.儒生 不師今而學古, 道古以害今,如不加以禁止,則 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統一可能遭到破壞。為了別黑白而定一尊,樹立君權的絕對權威,他向秦始皇提出焚毀古書的三條建議:
- 除〖秦紀〗、醫藥、蔔筮、農家經典、諸子和其他歷史古籍,一律限期交官府銷毀。令下三十日後不交的,處以鯨刑並罰苦役四年;
- 談論〖詩〗、〖書〗者處死,以古非今者滅族,官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
- 有願習法令者, 以吏為師。秦始皇批准了李斯的建議。在宴會散後第二天,就在全國各地點燃了焚書之火。
不到30天時間,中國秦代以前的古典文獻,都化為灰燼。留下來的只有皇家圖書館內的一套藏書。
在焚書的第二年,又發生了坑儒事件。坑儒不是焚書的直接繼續,而是由於一些方士、儒生誹謗秦始皇引起的。秦始皇在攫取到巨大權力和享受到榮華富貴之後,十分怕死。在統一中國之後,他異想天開地要尋求長生不死藥。方士侯生、盧生等人迎合其需要,答應為秦始皇找到這種藥。按照秦律謊言不能兌現,或者所獻之藥無效驗者,要處以死刑。侯生、盧生自知弄不到長生不死藥,不但逃之夭夭,而且誹謗秦始皇天性剛戾自用,專任獄吏 ,事情無論大小,都由他一人決斷,貪於權勢 等等。秦始皇聽後,盛怒不可抑止,以妖言以亂黔首 的罪名,下令進行追查,並親自圈定460餘人活埋於咸陽。這即是所謂的『坑儒』事件。
焚書事件
中國的春秋戰國時期(西元前771年-前221年)由於社會逐漸進入青銅時代,中國的社會生產力得到了較大的發展,一些平民百姓逐漸從體力勞動中解放出來。他們面對紛亂的社會狀況,希望通過思索和鑽研前人治世理念尋找到一條可以使社會安定,百姓不再流離失所的救世之路。於是產生了諸多的學派學說,並撰寫出無數著作,史稱諸子百家。
隋朝的牛弘提出『五厄』之說,論中國歷代圖書被焚毀,首當其衝即為秦始皇焚書,二是西漢末赤眉起義軍入關,三是董卓移都,四是劉石亂華,五是周師入郢。而劉大魁作〖焚書辨〗,燒秦宮室,火三月不滅』一句,宣稱書是項羽焚燒的。但是漢朝無人就此指責項羽『焚書』,儘管他是劉邦的敵人。
坑儒事件
而在焚書開始的第二年,即西元前212年,秦始皇在當時秦首都咸陽將四百六十餘名術士坑殺,即為所謂的『坑儒』。
實質
先來看看『焚書坑儒』的實質,『焚書坑儒』的實質其實是統一思想的運動。當年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在政治結構上,廢除了分封制,在全國範圍內施行郡縣制;在文化上,統一了文字,以小篆為標準的官用文字;在經濟領域內,統一貨幣,統一度量衡。這些措施都是國家大一統的基本要素,是國家強暴力能夠控制的要素。但有些東西是國家強力結構很難駕馭的,特別是在秦朝初年,戰國時期剛結束,百家仍然在爭鳴中,思想領域內極度混亂,而一個國家能在多大程度上統一,最主要的條件是能在多大程度上形成共同的價值觀,而思想混亂是形成共同價值觀的大敵。
因此,光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有大一統措施還不行,最關鍵最長遠的統一要素是思想的統一,形成統一的核心價值觀念,才能讓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內的統一措施有效。而當時最大兩種思想潮流就是儒家和法家,儒墨並稱顯學,但墨家更側重對農業方法的創新,種地務農。和道家更注重研究身心,人性觀的形成探索,名家更注重形而上哲學思考。
墨家:不知道統一天下、建立等級秩序的重要性,崇尚實用,過分強調勤儉節約,而輕視等級秩序,以至於不能區分上下之別、君臣之異,然而卻說得有根有據,有條有理,足以欺騙迷惑愚昧的老百姓,墨翟、宋鈃就是這樣的人。
道家:放縱自己的天性,安於放縱自己而無所愧疚,行為如同禽獸,不足以符合禮義而達到國家的治理,然而卻說得有根有據,有條有理,足以欺騙迷惑愚昧的老百姓,它囂、魏牟就是這樣的人。
名家:不效法先王,不贊成禮義制度,卻喜好鑽研奇談怪論,玩弄奇怪的文辭,說得十分入微卻沒有什麼實際用處,詭辯卻沒有什麼用處,做的事很多卻沒有什麼功效,不能作為治理國家的綱領;然而卻說得有根有據,有條有理,足以欺騙迷惑愚昧的老百姓,惠施、鄧析就是這樣的人。
諸侯大夫、貴族子弟:強忍著自己的欲望和天性,用心極其深沉,行為極其孤僻,把自己與其他人區分開來為最高的準則,不能夠與大眾和諧相處、遵守等級名分;然而卻說得有根有據,有條有理,足以欺騙迷惑愚昧的老百姓,陳仲、史鰌就是這樣的人。
與儒家在齊國政治理念分庭抗衡是道家的稷下學宮,(又稱稷下之學,戰國時期田齊的官辦高等學府。黃老教派產生於戰國中期,是稷下學宮的一個教派。)
崇尚法制卻沒有法則,輕視賢能而好自作主張,上面君王要聽取他,下面社會上的人也要順從他,整日講述著法律條文,等到循省考察它,卻脫離實際而沒有著落,不能夠用來治理國家、確定名分(等級秩序);然而卻說得有根有據,有條有理,足以欺騙迷惑愚昧的老百姓,慎到、田駢就是這樣的人。
法家有政治抱負的三晉法家
一是春秋時代的齊法家,一是戰國時代的三晉法家,前者是與魯儒家互補的,變法思想,總括起來講就是『兼重禮法』。
後者則是與先秦儒家對立的。圍繞對待『禮』和『刑』的態度進行了激烈的辯論,其中法家代表人物大都源自三晉大地,輕禮義,重刑法,從中華法系第一部成文法典的著者李悝,到『禮法並重、邢德並舉』的荀況,再到『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避匹夫』並且提出權力制約理論的韓非。
儒家是尊古的,而秦始皇統一中國偏偏是新事務,他採取的措施也都是些新措施,這些東西都是不符合儒家理念的,而當時六國貴族,也借著儒家的『克己復禮』妄圖恢復周朝的分封制,從而取得失去的權勢。
所以,對於剛剛統一的秦朝來說,統一思想就是維護大一統的關鍵措施。因此,秦始皇在找到了幾個儒生茬之後,一場統一思想的文化運動就開始了,手段是激烈了點,但客觀效果明顯的。雖然統一的秦朝只持續了十幾年,但秦朝以後的所有統治者,無一不把統一思想看成維護統治的關鍵手段,到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中國大一統思想正式形成。此後所有的統治者,基本上都把儒家思想作為國家的核心思想。這裡需要特別說明一下,秦朝『坑儒』,和漢朝的『尊儒』,其實質是一樣的,都是要統一思想。
實際上從漢朝以來,所有的封建統治者,基本上都是施行的『陽儒陰法』,或者是『實法名儒』,就是表面上是採用儒家觀點,實際上卻是法家的手段。皇帝用法家的方法統治天下,而用儒家的學說教化百姓。法家強調的是法、術、勢,古人把這些東西當成是帝王術,作為駕馭百姓群臣的方法;而儒家學說主要是強調仁和禮,仁和禮最大的益處就是從道德上形成行為自覺,而不用採取暴力措施,是維護等級制度的好工具,所以歷代統治者都用儒學教化天下。
名人評價
王充:秦雖無道,不燔諸子,諸子尺書,文篇具在。
鄭樵:陸賈,秦之巨儒也。酈食其,秦之儒生也。叔孫通,秦時以文學召,待詔博士,數歲,陳勝起,二世召博士諸儒生三十餘而問其故,皆引春秋之義以對。是則秦時未嘗不用儒生與經學也。況叔孫通降漢時,自有弟子百餘人,齊魯之風亦未嘗替。故項羽既亡之後,而魯為守節,禮義之國則知。
秦時未嘗廢儒,而始皇所坑者,蓋一時議論不合者耳。其所焚者,一時間事耳。後世不明經者,皆歸之秦火,使學者不覩全書,未免乎疑以傳疑。然則〖易〗固為全書矣,何嘗見後世有明全〖易〗之人哉?臣向謂:秦人焚書而書存,諸儒窮經而經絕,蓋為此發也。詩有六亡篇,乃六笙詩,本無辭。書有逸篇,仲尼之時已無矣。皆不因秦火。自漢已來,書籍至於今日,百不存一二,非秦人亡之也,學者自亡之耳。(〖秦不絕儒學論〗)
朱熹:秦焚書也只是教天下焚之,他朝廷依舊留得;如說『非秦記及博士所掌者,盡焚之』,則六經之類,他依舊留得,但天下人無有。
朱彝尊:秦本坑亂道之儒而非聖人之徒。
劉大櫆:『博士之所藏具在,未嘗燒也。……六經之亡非秦亡之也,漢亡之也。』。『書之焚,非李斯之罪,而項籍之罪也』。(〖焚書辯〗)
光聰諧〖有不為齋隨筆〗:『斯能為此諫而又議燒〖詩〗、〖書〗者,燒天下之私藏耳,蓋猶有在官者』,瀧川與之暗合。皆不知〖朱子語類〗卷一三八已曰:秦焚書也只是教天下焚之,他朝廷依舊留得;如說:『非秦記及博士所掌者,盡焚之』,則〖六經〗之類,他依舊留得,但天下人無有。』光氏又謂:劉大槐〖焚書辨〗殆得其實,宋蕭參〖希通錄〗已發此意,而皆未據〖樂書〗為說。蕭書猶見於〖說郛〗卷一七、〖續百川學海〗甲集等,於燒書僅引『前輩』之說;其『究極』而辨者,乃在坑儒,謂所坑乃『方技之流』,非『吾儒中人』,蓋未省『術士』指方士亦可指儒生。
劉師培〖左庵集〗卷三〖六經殘於秦火考〗謂『民間所存之經亡於秦火,而博士所藏又亡於項羽之火』,蕭何所收『圖書』,即〖張蒼傳〗『明習天下圖書計籍』之『圖書』,非『六藝』也。竊意劉氏言過。民間〖詩〗、〖書〗,未必能家摧而戶燒之,燔餘燼遺,往往或有。
朱彝尊〖曝書亭集〗卷四六〖周鼎銘跋〗:『舉凡鋒矛刀劍,無不有銘。自秦銷金洛陽,厲禁所至,為段治改煎,殆不可勝數。世徒懲秦燔〖詩〗、〖書〗之禍,不知銷金為禍之益烈也!』
陳恭尹〖[[讀〖秦紀〗]]〗雲:『夜半橋邊呼孺子,人間猶有未燒書』;果若王、趙以至劉、逢之說,則百家雜碎,初未從火,兵家言原在『不燔』之列,三詩為無的放矢也。
康有為:秦焚書,六經未因此而亡。秦坑儒,儒生未因此而絕。自兩生外,魯諸生隨叔孫通議禮者三十餘人,皆秦諸生,皆未嘗被坑者。其人皆懷蘊六藝,學通〖詩〗〖書〗,逮漢猶存者也。然則以坑儒為絕儒術者,亦妄言也。 漢制「郡國計偕,詣太常受業如弟子」,猶因秦制也。夫博士既有守職之藏書,學者可詣吏而受業,〖詩〗〖書〗之事,尊而方長,然則謂「秦焚〖詩〗〖書〗,六藝遂缺」,非妄言而何?然而二千年之學者遂為所惑,雖魁儒輩出,無一人細心讀書,祛其偽妄者,豈不異哉!
朱彝尊〖秦始皇論〗雲:『蓋吾觀於始皇之焚詩書而深有感。於其際也,當周之衰,聖王不作,處士橫議,孟氏以為邪說誣民,近於禽獸。更數十年曆秦,必有甚於孟氏所見者。又從子之徒,素以擯秦為快。不曰『嫚秦』,則曰『暴秦』;不曰『虎狼秦』,則曰『無道秦』。所以詬詈之者靡不至。六國既滅,秦方以為傷心之怨,隱忍未發,而諸儒複以事不師古,交訕其非。禍機一動,李斯上言,百家之說燔,而詩書亦與之俱燼矣!嗟乎,李斯者,荀卿之徒,亦常習聞仁義之說,豈必以焚詩書為快哉!彼之所深惡者,百家之邪說,而非聖人之言。彼之所坑者,亂道之儒,而非聖人之徒也。特以為詩書不燔,則百家有所附會,而儒生之紛綸不止,勢使法不能出於一。其忿然焚之不顧者,懼黔首之議其法也。彼始皇之初心,豈若是其忍哉!蓋其所重者法,激而治之,甘為眾惡之所歸而不悔也。嗚呼,邪說之禍,其存也,無父無君,使人陷於禽獸;其發也,至合聖人之書燼焉。然則非秦焚之,處士橫議者焚之也。』
呂思勉:在〖管子·法禁〗,〖韓非子·問辨〗兩篇中,早有焚書的主張。秦始皇及李斯就把他實行了。把關涉到社會、政治問題的『詩、書、百家語』都燒掉,只留下關係技術作用的醫藥、蔔筮、種樹之書。涉及社會、政治問題的,所許學的,只有當代的法令;有權教授的人,即是當時的官吏。若認為始皇、李斯此舉,不合時代潮流,他們是百口無以自解的,若認為有背於古,則實在冤枉。他們所想回復的,正是古代『政教合一,官師不分』之舊。古代的情形是如此,清朝的章學誠是發揮得十分透徹的。坑儒一舉,乃因有人誹謗始皇而起,意非欲盡滅儒生,並不能與焚書之事並論。
梁啟超:『二事同為虐政,而結果非可以一概論。坑儒之事,所坑者咸陽四百餘人耳。且禍實肇自方士,則所坑者什九皆當如漢時文成、五利之徒,左道欺罔,邪諂以易富貴,在法宜誅也。即不然,襲當時縱橫家餘唾,揣摩傾側,遇事風生;即不然,如叔孫通之徒,迎合意旨,苟以取榮。凡若此輩,皆何足惜!要之當時處士橫議之風,實舉世所厭棄。雖其志節卓犖,道術通洽之士,亦較他時代為特多,然率皆深遁岩穴,邈與世絕矣。其僕僕奔走秦廷者,不問而知其為華士也。始皇一坑正可以掃滌惡氛,懲創民蠹,功逾於罪也。』
魯迅:秦始皇實在冤枉得很,他的吃虧是在二世而亡,一班幫閒們都替新主子去講他的壞話了。不錯,秦始皇燒過書,燒書是為了統一思想。但他沒有燒掉農書和醫書;他收羅許多別國的『客卿』,並不專重『秦的思想』,倒是博採各種的思想的。
章太炎:秦焚〖詩〗、〖書〗、百家語在人間者,獨博士如故,將私其方術於已,以愚黔首。故叔孫通以文學征,待詔博士;而陳勝之起,諸生三十餘人得引〖公羊〗『人臣無將』以對。(鄭樵、馬端臨說,實本〖論衡〗。〖論衡?正說篇〗曰:『令史官盡燒『五經』,有敢藏〖詩〗、〖書〗、百家語者刑,惟博士乃得有之。』近人多從其說。)或曰:秦火及『六籍』,不燔諸子。諸子尺書,文篇俱在,可觀。(見〖論衡?書解篇〗)孟子徒黨雖盡,其篇籍得不泯絕。(〖孟子題辭〗) 余以為工程師地法令者,自〖秦紀〗、〖史篇〗(秦八體有大篆,不焚〖史篇〗)、醫藥、蔔筮、種樹而外,秘書私竊無所不燒,方策述作無所不禁。然而文學辯慧單于人心,上下所周好,雖著令,弗能奪也。
後李斯者,漢初挾書之令未多,然婁敬以戍卒晚路,上謁高帝,亦引〖大誓〗為征。漢之法令弗能絕也。
若其咸陽之坑死者四百六十人,是特以盧生故,惡其誹謗,令諸生傳相告引。亦由漢世黨錮之獄,興於一時,非其法令必以文學為戮。數公者,誠不以抵禁幸脫雲。
柏楊〖中國人史綱〗:贏政大帝雖然焚毀儒書,目的只在限制崇古思想的傳播,對儒家學者,仍繼續保留他們的職位,而且繼續鼓勵他們研究。
白壽彝〖中國通史〗:秦始皇焚書坑儒,意在維護統一的集權政治,反對是古非今,打擊方士荒誕不經的怪談異說。
何茲全:秦始皇焚書,是當時進步思想和反動思想鬥爭的結果,它所體現的是在政治上代表進步的人對代表反動的人的打擊。
王充,東漢信仰儒學的哲學家:『秦雖無道,不燔諸子,諸子尺書,文篇具在,聖人之全經猶存。』
鄭樵,宋代史學家:秦時未嘗廢儒學,秦時未嘗不用儒學與經學。『蕭何入咸陽,收秦律令圖書,則秦亦未嘗無書籍也。其所焚者,一時間事耳』。『不過坑一時議論不合者,非實儒也』,『秦人焚書而書存,諸儒窮經而經亡。』所謂詩書之焚,乃學者自焚也,非秦皇之過也。(〖秦不絕儒學論〗)
王立群,河南大學教授:『焚書坑儒』說法有誤 只有少數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