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友堂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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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友堂家规,是明末理学大家孙奇逢为孙氏家族所立的家规。

孙奇逢,字启泰,号钟元,晚年讲学于辉县夏峰村廿余年,从者甚众,世称夏峰先生。明亡,清廷屡召不仕,人称孙征君。与李颙、黄宗羲齐名,合称明末清初三大儒。孙奇逢一生著述颇丰,他的学术著作主要有:《理学宗传》、《圣学录》、《北学编》、《洛学编》、《四书近指》、《读易大旨》五卷、《书经近指》。

名由

“孝友为政”,出自《论语》。孔子认为,孝友乃为政之本,在家孝敬父母、友爱兄弟,虽不居官,亦是为政。《孝友堂家规》,比较充分地体现了孝友为政这一传统政教思想。

内容

迩来士大夫绝不讲家规身范,故子若孙鲜克由礼,不旋踵而坏名灾己、辱身丧家,不知立家之规,正须以身作范。祖父不能对子孙,子孙不能对祖父,皆其身多惭德者也。

一家之中老老幼幼、夫夫妇妇,各无惭德便是义理世界。孝友为政,政孰有大焉者乎?舜值父母兄弟之变,汤武值君臣之变,周公值兄弟之变,虽各无惭德,然饮泣自伤,乌能愉快于无言之地?

吾家先微以慈孝遗后人,所垂训辞世守勿替,余因推广其义,为十八则,愿与子若孙共勉之。

右十八则

  1. 安贫以存士节
  2. 寡营以养廉耻
  3. 洁室以妥先灵
  4. 斋躬以承祭祀
  5. 既翕以协兄弟
  6. 好合以乐妻孥
  7. 择德以结婚姻
  8. 敦睦以联宗党
  9. 隆师以教子孙
  10. 勿欺以交朋友
  11. 正色以对贤豪
  12. 含洪以容横逆
  13. 守分以远衅隙
  14. 谨言以杜风波
  15. 暗修以淡声闻
  16. 好古以择趋避
  17. 克勤以绝耽乐之蠹己
  18. 克俭以辨饥渴之害心

右十八则,无非先人所常言者,余参以己意而次第之:盖教家立范,品行为先,故首存士节养耻心。孝友为政,立祠举祀其先务也。谢叠山曰:兄弟不和,家庭间尽是戾气,虽有妻子之乐,不乐矣;然兄弟不和,多开隙于妻子。《易》:“家人利女贞。”夫子以好合。先既翕而得父母之顺,亦可知矣。婚姻之事,家之盛衰攸关;论财不论德,宜君子不入其乡也。家有长幼,孰是可以诈伪相接。朋友信之,己不信而能得人之信,其谁与我?子孙不肖,祖父之教不先,古人易子而教;自童蒙即为择师,爱而不劳,禽犊之爱也。与贤豪相对,最不可有媚悦之色;与妄人相值,亦当存自反之心。衅隙之开,风波之招,非多事则横议,守分谨言,庶乎免矣。声闻过情,君子耻之。趋避不审,不学无术耳。暗修好古,君子日用所从事者,端在于斯。居家之道八口饥寒,治生亦学者所不废,故以勤俭终焉。凡此皆吾人分内事,人人可行,人人不肯行,余为此规不敢望之天下,不敢望之一国,窃欲望之一家,因取先圣先贤所以教戒子弟者,偶录六则于左,以为家规榜样,其亦可参观而悟矣。

右六则

  1. 孔子之教伯鱼也,曰: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淑性情,固筋骸,立身之大端尽此矣。
  2. 周公谓鲁公“故旧无大故,则不弃”,何其仁也;“无求备于一人”,何其恕也。仁且恕,世岂有外焉者乎?
  3. 马援戒其子也,曰:闻人过失,如闻父母之名,心可知,口不可言。此涉世之道焉。
  4. 汉昭烈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此真圣贤集义迁善要诀,不谓英雄人能见及此。
  5. 柳玭之戒其子弟也,曰:不识儒术,不悦古道,身既寡知,恶人有学,胜己者嫉之,佞己者扬之,以衔杯为高致,以勤事为俗流,此最中人膏肓之病。
  6. 王阳明曰:我子弟苟远良士而近凶人,是谓逆子,亲师取友之谊,夫岂有外焉者哉!

右六则,因与子若孙所常言者,随笔录之。此六则之义,千万人言之不尽,千万世用之不尽,凡我子孙,其绎斯言。

家规后言

或问:《文公家礼》,冠婚人子之始,丧祭人子之终,规中何止言婚与祭,而不及冠与丧也?

曰:生今反古,灾及其身;冠已久废,宁待今日?至送死足当大事,愚不肖尚知自勉。子孙而贤,贫富贵贱,因时制宜,此何待言,亦不必言,非略也。

问:礼者天理之节文,还是主严,还是主和?

曰:礼离和失其真,和离礼无其节,节文从天理出,二者自不容分之为两,“礼之用和为贵”一章,看圣人说话是一是二。

问:齐家之难,难于治国平天下,家迩天下远,家亲天下疏,何以难?

曰:正惟迩则情易辟,正惟亲则法难用,夫家之所以齐者,父曰慈、子曰孝、兄曰友、弟曰恭、夫曰健、妇曰顺,反此则父子相伤、夫妻反目、兄弟阋墙,积渐而往,遂至子弑父、妻鸩夫、兄弟相仇杀、庭闱衽席间皆敌国,从来均平天下之人,每于此多动心忍性,盖法制所不能束、禁令所不能施,以此思难,难可知矣。

问:张公艺九世同居,得力在忍,夫同居义取于和,忍则情有不堪,而袭同居之名,似非君子所贵?

曰:必有忍乃其有济,忍正所以成其和也;如心实不和,强为含忍,势必至积怒深怨,决裂不可收拾,居同而心异,何如居异而心同,古今四方,皆一家人,岂必合聚同堂,乃为一家乎?国运家运,离析分崩,皆非人所能自主,仁人孝子,亦与时偕行,分合同异,无庸有成心也。

问:家不齐,多因妯娌不和,遂伤兄弟之好,或妾恃宠以夺主母之权,至继母毒害前妻子女,其祸人身家、败人名行更甚,当何道以害之?

曰:《易》不云乎“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诗》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此千古家规也。身范不端,向妇人女子求齐,道无由矣。

问:宗法。

曰:儒者论风俗,必先立宗;宗之为言,相率尊之云尔。先王知人耳目心志,不可无所宗也,故有大宗小宗之说,约其视听之所注、趋向之所主,而不至于涣散,此宗法也。古宗必有禄秩而后立,故其尊比于君,长宗之人不敢以其分临之,以今时而谈古宗则难矣。仁人孝子,严祠祀以萃暌离,缉谱牒以明昭穆,以族之长而贤身为人宗者主祭祀,是犹行古之道也。念庵有尊尊老老贤贤之说,以行辈长者主之曰尊尊,行卑年高者主之曰长长,行与年不足而有德曰贤贤。

问:墓祭非古然与?

曰:上古之葬,不封不树。既封且树,则吾先人之衣冠凭焉,敢不敬诸。故非有大故,则不敢轻去坟墓,重之也。重之而何可不敬也。时俗清明扫墓,七月十五献麻谷,十月初一送寒衣,犹有古之遗意焉。春秋凄怆,人情与天道合而爱敬之诚,动乎不容已。墓祭废,而四时之祭,未有能行者矣。人心之醇、风俗之厚,于此攸关,祭之时义大矣哉。

附家祭仪注

  1. 晨起栉沐后入祠三揖,自入小学便不可废。
  2. 朔望焚香拜。
  3. 元旦昧爽,设祭四拜。四仲月用分至日,各设祭,行四拜礼。
  4. 令子孙供执事。
  5. 凡佳辰令节,寒食寒衣皆拜设时食。
  6. 忌辰设食拜,子孙素食,不宜享客。
  7. 有事出门,焚香拜,归亦如之。
  8. 吉庆事卜期设祭。
  9. 儿女婚姻焚香以告,生辰弥月设食以献。
  10. 新妇庙见设祭,主妇率之行礼。
  11. 凡祭,妇人另行礼,各如仪。久离邱垅,兼之萍踪未定, 藻疏违,负疚中夜,迩日即次稍安,移先位于斯堂,庶朝夕得依灵爽,凡我子若孙入庙思敬,不待病子之告教,酌立仪注,愿身先之,不敢与当世论礼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