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證論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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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證論治

正文

  運用中醫理論來觀察分析診斷疾病,治療處理疾病的原則和方法。又稱辨證施治。包括辨證和論治兩個互相關聯的階段。所謂辨證,就是分析、辨認疾病的證候,即以臟腑經絡、病因、病機等基本理論為依據,通過對四診(望、聞、問、切)所收集的症狀、體徵以及其他臨床資料進行分析、綜合,辨清疾病的原因、性質、部位,以及邪正之間的關係,進而概括、判斷屬於何證;論治,是根據辨證的結論,確立相應的治療方法,並選方用藥。辨證和論治是診治疾病過程中相互聯繫、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是理法方藥在臨床上的具體運用。辨證論治作為中醫診療疾病的一大特色,無論在理論上還是臨床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與對症治療、辨病論治的關係 辨證論治既不同於對症治療,也與辨病論治有別。對症治療中的"症"指症狀和體徵,即患者自身覺察到的各種異常感覺,或由醫生所感知的某些體徵。如頭痛、咳嗽、發熱、嘔吐等。對症治療是以症狀和體徵為主要目標而採取針對性治療措施。而辨證論治中的"證"是對機體疾病發展過程中某階段或某類型病機的概括。由於它包括了病變的部位、原因、性質以及邪正關係,反映了疾病發展過程中某一階段的病理變化,因而它能比症狀更全面、更深刻、更準確地反映疾病的本質。疾病通常是從總的方面反映人體機能或形態異常變化或病理狀態的診斷學概念。因此,"病"是對某種疾病發展變化全過程的綜合概括,而這種過程往往具有一定的獨立性和比較規則的演變軌跡,且在其演化發展過程中又可表現為若干相應的證。如肺癰是對風熱壅滯於肺,熱壅血瘀,蘊毒成膿而成癰這一病變過程的綜合概括。在肺癰的病變過程中,隨病情的發展和轉歸,又可分為幾個階段,表現為相應的證:初期風熱外襲,熱傷肺氣,邪束衛表,病在肺衛;成癰期邪熱內郁於肺,熱傷血脈,熱壅血瘀,蘊釀成癰;潰膿期血脈阻滯,熱盛肉腐,血敗成膿;若邪氣漸退,正氣漸復,則為恢復期。所謂辨病論治正是注重於病,注重於病的發展演變規律。但這種方法針對患者個體差異性不夠;而證的確定考慮到患者年齡、性別、體質強弱、飲食善惡、精神情志、天時氣候、地域環境、新病宿疾、對治療的反應等多種因素的影響,恰好彌補了辨病論治的不足。總之,辨證論治、對症治療、辨病論治三者既有嚴格區別,又有密切聯繫。臨床診療過程中必須處理好三者關係,在分析症狀的基礎上認識疾病和辨證,治療宜辨證論治與辨病論治相結合,對症治療僅作為補充。這樣既可把握疾病的發展規律,又可抓住由於個體差異等多種因素所導致的疾病過程中所表現的不同的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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