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化字
演化
漢字經過從甲骨文、金文到隸書、楷書的演變,記寫漢語的功能在提高。簡體字只是漢字的另一種寫法,在漢字發展演變中陸續形成,在長期使用中優勝劣汰,逐漸定型化。現行的簡化字表更多地體現為對歷代簡體字的一種歸納整理和篩選確認,其中絕大多數來源於歷代的「俗字」和「手頭字」,即歷代簡體字,不少字早已進入古代字書。
不少簡化字源於草書的楷化。例如:「婁」字來源於漢代草書,歷代書法家筆下多有與「婁」相似的草書寫法,楷化後的字形最早見於宋刊《古列女傳》,後來收入《國音常用字彙》;「長」字也源於草書,最早見於漢代史游書寫的《急就章》和居延漢簡、敦煌漢簡:「夢」字也源於草書,可見於北宋蔡襄、明代李卓吾等人的書法作品,又見於元代刊本《朝野新聲太平樂府》,後來被《漢字典》收入。其他像「時、東、樂、夾、書、學、覺、為、孫、廢、盡、層、辦、攙、導、鄧、鳳、壞、聯、鄰、傷、實、執、樹、應」等等也都是在歷史上草書楷化的字。
簡化的原因
古代的漢字屬於表意性文字,字形結構的標音表義傾向,使得漢字的筆畫、結構日益複雜起來,或者是因為一個字從單義變成了多義,因此,出於字形上分化區別意義的需要,往往也在原有的漢字上增添成分。例如「雲」,本來就是表示雲彩的象形字,後來表示說話的「雲」(如人云亦云)也用這個字表示,為了區別字義,於是人們在原字基礎上增加偏旁「雨」,構成形聲字「雲」表示雲彩意義,原字「雲」表示說話的意義,如「古人云」。
俗話說物極必反,漢字結構繁化到登峰造極的時候,其不便使用的弊端也充分暴露出來了,於是人們又在使用過程中開始簡寫漢字,省改筆畫,形成了一大批的簡化字。
歷史
民國時代部分簡化字 1909年,陸費逵在《教育雜誌》創刊號上發表論文《普通教育應當採用俗體字》,這是歷史上第一次公開提倡使用簡體字。
1922年,陸費逵又發表論文《整理漢字的意見》,建議採用已在民間流行的簡體字,並把其它筆畫多的字也簡化。
1922年,錢玄同在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上提出《減省現行漢字的筆畫案》,得到陸基、黎錦熙、楊樹達的聯署。這是歷史上有關簡體字的第一個具體方案,主張把過去只在民間流行的簡體字作為正體字應用於一切正規的書面語。它提出的八種簡化漢字的方法,實際上也就是現行簡體字的產生依據,影響深遠。
1928年,胡懷琛出版《簡易字說》,收簡體字300多個。
1930年,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出版劉復、李家瑞合編的《宋元以來俗字表》,反映了一千年來簡體字的發展情況。
1932年,國民政府教育部公布出版國語籌備委員會編訂的《國音常用字彙》,收入不少簡體字,並指出:「現在應該把它(簡體字)推行,使書寫處於約易。」1934年,中國圖書館服務社出版杜定友的《簡字標準字表》,收簡體字353個。徐則敏在《論語半月刊》發表《550俗字表》。錢玄同在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提出《搜集固有而較適用的簡體字案》。
1935年,錢玄同主持編成《簡體字譜》草稿,收簡體字2400多個。同年8月,國民黨政府教育部採用這份草稿的一部分,公布「第一批簡體字表」,收字324個,雖然在第二年的2月又通令收回,但畢竟是歷史上由政府公布的第一個簡體字表。也就是在這一年,上海文化界組織「手頭字推行會」,發起推行「手頭字(即簡體字)」運動。
1936年10月,容庚的《簡體字典》出版,收字達4445,基本上本自草書。同年11月,陳光堯出版《常用簡字表》,收字3150個,約一半本自草書,一半來自俗體字。
1937年,北平研究所字體研究會發表《簡體字表》第一表,收字1700個。
抗日戰爭爆發,簡體字運動才被迫停頓,而主要在中共統治區繼續發展。共產黨取得政權後,立即著手繼續推行簡化漢字。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社會教育司編制《常用簡體字登記表》。
1951年,在上表的基礎上,根據「述而不作」的原則,擬出《第一批簡體字表》,收字555個。
1952年2月5日,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成立。
1954年底,文改委在《第一批簡體字表》的基礎上,擬出《漢字簡化方案〔草案〕》,收字798個,簡化偏旁56個,並廢除400個異體字。
1955年2月2日,《漢字簡化方案〔草案〕》發表,把其中的261個字分3批在全國50多種報刊上試用。同年7月13日,國務院成立漢字簡化方案審訂委員會。同年10月,舉行全國文字改革會議,討論通過《漢字簡化方案〔修正草案〕》,收字減少為515個,簡化偏旁減少為54個。
1956年1月28日,《漢字簡化方案》經漢字簡化方案審訂委員會審訂,由國務院全體會議第23次會議通過,31日在《人民日報》正式公布,在全國推行。以後這個方案根據使用情況而略有改變,1964年5月,文改委出版了《簡化字總表》,共分三表:第一表是352個不作偏旁用的簡化字,第二表是132個可作偏旁用的簡化字和14個簡化偏旁,第三表是經過偏旁類推而成的1754個簡化字;共2238字(因「簽」、「須」兩字重見,實際為2236字),這就是今天中國大陸的用字標準。
簡化原則和方法
漢字簡化的原則是:「述而不作」、「約定俗成,穩步前進」,也就是說儘量採用已經在民間長期流行的簡體字,只作收集整理和必要的修改,不擅自造字。漢字簡化的方法是以錢玄同在1922年提出的方法為基礎的,共有七種:
1、採用比畫簡單的古字。如「從」、「眾」、「禮」、「無」、「塵」、「雲」等等,這些字都見於《說文解字》,比繁體字更符合「六書」,有的繁體字反而是寫錯了的(參見方舟子《字源和漢字簡化》一文)。
2、草書楷化。如「專」、「東」、「湯」、「樂」、「當」、「買」、「農」、「孫」、「為」等。
3、用簡單的符號代替複雜的偏旁。如「雞」、「觀」、「戲」、「鄧」、「難」、「歡」、「區」、「歲」、「羅」、「劉」、「齊」等。
4、僅保留原字的有特徵的部份。如「聲」、「習」、「縣」、「醫」、「務」、「廣」、「條」、「鑿」等。
5、原來的形聲字改換簡單的聲旁。如「遼」、「遷」、「郵」、「階」、「運」、「遠」、「擾」、「猶」、「驚」、「護」等。
6、保留原字輪廓。比如「龜」、「慮」、「愛」等。
7、在不引起混淆的情況下,同音字合併為簡單的那個字。比如「里程」的「里」和「裡面」的「里」合併,「面孔」的「面」和「麵條」的「面」合併,「皇后」的「後」和「以後」的「後」合併,「憂鬱」的「郁」和「鬱鬱蔥蔥」的「郁」合併。
簡化的優勢
簡化字取得了明顯的效果,
第一,減少了漢字的筆畫數目,原來的繁體字平均筆畫是16畫,簡化後平均筆畫是10.3畫;
第二,提高了閱讀的清晰度;
第三,減少了通用漢字的字數;
第四,簡化後產生了一些新形聲字表音比繁體字準確;
第五,有些簡化字便於分解和稱說。
但也要注意到,簡化字也有其不利的一面:
第一,有些字改變了原來的偏旁系統,使得繁簡對照關係變得複雜;
第二,增加了一些形近字;
第三,同音代替減少了字數,但有時造成表意模糊;
第四,一些簡化字削弱了音符的表音功能;
第五,有些簡化字的形體不便於分解和稱說。而且簡化後,在一定場合又需要使用繁體字,漢字總量有增無減,這樣無形中增加了學習漢字的負擔。
影響
簡化字研究 新加坡:1969年公布第一批簡體字502個,除了67字(稱為「異體簡化字」),均與中國公布的簡化字相同。1974年,又公布《簡體字總表》,收簡體字2248個,包括了中國公布的所有簡化字,以及10個中國尚未簡化的,如「要」、「窗」。1976年5月,頒布《簡體字總表》修訂本,刪除這10個簡化字和異體簡體字,從而與中國的《簡化字總表》完全一致。
馬來西亞:1972年成立「馬來西亞簡化漢字委員會」,1981年出版《簡化漢字總表》,與中國的《簡化字總表》完全一致。
泰國:本來規定華文學校一律不准用簡體字教學,在聯合國以簡體字為漢字標準後,宣布取消原來的限制,於1983年底同意所有的華文學校都可教學簡體字,發行簡繁對照表手冊,並在小學課本上附加簡繁對照表。
日本:日本使用漢字已有近兩千年的歷史,在民間也長期流行一些簡體字。1946年日本內閣公布《當用漢字表》,收字1850個,其中有131個是簡體字,與中國簡體字相同的有53個,差不多相同的有9個。
南韓:1983年《朝鮮日報》公布第一批簡體字90個,在《朝鮮日報》上使用,與中國相同的有29個,差不多相同的有4個。
參考資料
[1] 國際在線 http://gb.cri.cn/3601/2004/09/15/342@300936.htm
[2] 華夏經緯 http://www.huaxia.com/zhwh/gjzt/2009/03/1343797.html
[3] 中國網 http://www.china.com.cn/culture/txt/2009-06/04/content_1788577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