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體合乎字書規範的漢字字體。漢字從篆書變為隸書,隸書發展為真書,自魏晉開始,字體的偏旁結構已趨於一致。書寫時要求符合字書的寫法,凡合乎一般規範的就稱為正體。正體的名稱在唐代顏元孫的《干祿字書》中已經出現。但民間寫字,往往有一些別體字,與正體的筆畫有不同,因而有俗體的名稱。正體與俗體有時對稱。如召俗作,牀俗作床,單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