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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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簡介

故宮軍機處內


軍機處的設立是清代中樞機構的重大變革,標誌著清代君主集權發展到了頂點。軍機處成立於雍正七年(1729年),初名「軍機房」,不久改稱「辦理軍機處」,乾隆以後省去「辦理」二字,遂簡稱為「軍機處」了。軍機處本為辦理軍機事務而設,但因它便於發揮君主專制獨裁,所以一旦出現之後,便被皇帝抓往不放,不但常設不廢,而且其職權愈來愈擴大。軍機處的職官有軍機大臣,俗稱「大軍機」,有軍機章京,俗稱「小軍機」。


軍機大臣由皇帝從滿、漢大學士尚書侍郎等官員內特選,有些也由軍機章京升任。軍機大臣之任命,其名目為「軍機處行走」,或「軍機大臣上行走」。所謂「行走者」,即入值辦事之意。軍機大臣沒有定額,軍機處初設時為三人,以後增加到四、五人至八、九人,最多至十一人。軍機章京初無定額,至嘉慶初年,始定為滿、章京各十六人,共三十二人,滿、漢章京又各分兩班值班,每班八人。軍機章京之任命,或稱為「軍機司員上行走」,或稱為「軍機章京上行走」。


軍機處成立後,議政王大臣會議於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廢止了,內閣變成只是辦理例行事務的機構,一切機密大政均歸於軍機處辦理。軍機處總攬軍、政大權二端,真正成為執政的最高國家機關。軍機大臣無日不被召見,無日不承命辦事,出沒於宮廷之間。皇帝行動所到的地方,軍機大巨也無不隨從在側。但軍機處完全置於皇帝的直接掌握之下,等於皇帝的私人秘書處。軍機處在權力上是執政的最高國家機關,而在形式上始終處於臨時機構的地位,不像正式國家機關的樣子。軍機處辦公的地方不稱衙署,僅稱「值房」。


軍機大臣的值房稱為「軍機堂」,初僅板屋數間,後來才改建瓦屋。軍機章京的值房,最初僅屋一間半、後來才有屋五間。軍機處也無專官,軍機大臣、軍機章京都是以原官兼職,皇帝可以隨時令其離開軍機處,回本衙門。軍機大臣既無品級,也無俸祿。軍機大臣之任命,並無制度上的規定可供遵循,完全出於皇帝的自由意志。軍機大臣的職務也沒有制度上的規定,一切都是皇帝臨時交辦的,所以軍機大臣只是承旨辦事而已。「只供傳述繕撰,而不能稍有贊畫於其間」,這些都說明軍機處是皇帝集權的最好的工具。


歷史發展

軍機處


雍正七年,用兵西北,以內閣在紫禁城太和門外,恐漏泄機密,始於隆宗門內設置軍機房,選內閣中謹密者入值繕寫,以為處理緊急軍務之用。十年,改稱「辦理軍機處」,簡稱「軍機處」。 由於軍機處本是一個非常的臨時機構,自誕生之日起就擺脫了正式官僚體系的壅滯、繁瑣的毛病,非常適合皇帝加強君權的意願,所以,在準噶爾戰事平定之後,按理應裁撤軍機處,但結果非但不將其撤銷,反而進一步擴大了軍機處的權力,使其超越議政王大臣會議、內閣,成為最主要的政治核心。 乾隆元年,廢除軍機處,其事務由總理事務處經辦,各軍機事務大臣皆調回本任,三年,詔令恢復軍機處。 咸豐十一年(1861年)成立總理各國通商事務衙門後,軍機處之決策權漸移。但在奕訢失勢後,軍機處又重掌大權。 宣統三年(1911年)責任內閣成立後撤銷。


主要成員

軍機處主要成員為軍機大臣及軍機章京。軍機大臣員額無定,最少時以三員為度,最多不超過十員,通常為四至七員,尤以五至六員為最常,由親王大學士尚書侍郎或京堂充任軍機大臣,通稱大軍機。設首席軍機大臣,或稱領班軍機大臣,一般由滿族親王或大學士擔任。 其他任職者,按各人資歷分別被任命為軍機處行走、大臣上行走、大臣上學習行走等。軍機大臣須每天值班,等候皇帝隨時召見。另選內閣中書等官充軍機章京,通稱小軍機,滿漢各半,掌繕寫諭旨、記載檔案、查核奏議。軍機處具體職掌為:撰擬諭旨和處理奏摺;議大政,議後提出處理意見,奏報皇帝裁奪;讞[8]大獄,參與重大案件審擬;參與對重要官員的任免和考核;隨侍皇帝出巡,奉旨出京查辦事件等,用字寄上諭的名義對各地各部官員發布指令,凡特旨簡放大員,如大學士、六部、九卿、督撫、將軍、提督、學差、主考及駐外使臣,皆由軍機處開單請旨。


主要職能

軍機處


軍機處之職掌主要是:掌書諭旨,參贊軍國機務,參議重要政務及刑獄;用兵時則考其山川道里、兵馬錢糧之數,以備顧問;文武官員的簡放、換防、引見、記名、賜與,以及擬定對外藩朝覲者的頒賜等。軍機處無正式衙署,其辦公處所設於內廷隆宗門內,稱為值房,無專職官員,全部工作由軍機大臣主持,設軍機章京辦理一切事務。(軍機處值房清代軍機大臣輪流在軍機處值房值宿,辦理皇帝交辦的事務)


軍機大臣正式稱謂是「軍機處大臣上行走」,俗稱「大軍機」。分設滿、漢員,由滿漢大學士、各部尚書、侍郎、總督等官員奉特旨充當,均為兼差。其數無定額,任期無限止。凡經皇帝選調到軍機處任職的軍機大臣,稱「入值」。由皇帝指派滿、漢各一員為首領,稱為「揆首」、「領袖」。初期,凡應皇帝召見議商政務、承皇帝旨意起草諭旨以及寄給各官員之諭旨的署名等,均為領班軍機大臣專責。干隆時,傅恆任領班,經皇帝批准改為軍機大臣共同面君承旨,發出之寄信諭旨,亦改用軍機處名義。初入值軍機處者,因資歷或能力尚淺,則命在「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加「學習」二字,意示見習,其地位低於一般。一二年後,再由領班的軍機大臣奏請去其「學習」二字。各軍機大臣之間,因資格、品位之高低而有差別,除視秩排班外,權力亦有不同。如﹕有的滿洲軍機大臣只准閱辦滿文奏報;新任之軍機大臣不准閱辦皇帝朱批過的奏報。這些等級差別,均不見有「則例」、「章制」,而是由皇帝親定。


軍機大臣的職掌可綜合為六個方面:負責皇帝下達諭旨的撰擬和參與官員上報之奏報文書的處理;凡國家之施政方略、軍事謀略以及官員的重要陳奏意見,或對官員的懲處、彈劾事件等等,皇帝批交軍機大臣議,或會同各有關衙門議,並著提出處理意見,奏報皇帝裁奪;某些重大案件,皇帝專交軍機大臣審理定擬,或會同三法司審擬;文武官員上至大學士、各部尚書,各省總督巡撫,以至道府、學政、關差,以及駐防將軍、都統,駐各邊疆地區的參贊、領隊、辦事大臣等的補放,均由軍機大臣開列應補人員名單,呈皇帝擇用。遇科考,亦由軍機大臣開列主考、總裁官名單及考試題目,請皇帝選用。複試、殿試,軍機大臣負責核對試卷、檢查筆跡或任閱卷官;軍機大臣常侍皇帝左右,以備顧問;軍機大臣可奉皇帝之命,以「欽差」的身分,往各地檢查或處理政務,稽查各省、各部院之匯奏事件。此外,軍機大臣還兼任方略館的總裁,內書房管理大臣及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


軍機章京

軍機處


軍機章京,俗稱「小軍機」,亦稱「司員」。初期,軍機章京無一定額數,由軍機大臣在內閣中書等官中選調。干隆時改由內閣、六部、理藩院等衙門取用。嘉慶四年(1799)始,定軍機章京分滿、漢各兩班,每班八人,共三十二人。各班設領班、幫領班章京各一員,由軍機大臣於章京中擇資深望重者任之。其後增設額外章京一二員,至光緒三十二年(1906)確定漢軍機章京額數為二十人。


軍機章京亦為兼差,選用者必須為進士、舉人、拔貢出身,年紀輕,辦事練達,撰擬迅速,書寫端正。其原職缺升至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官及三品,即調歸本任。軍機處選補章京,由各衙門開具履歷保送,軍機大臣親加考試,合格者即帶領引見,錄用與否由皇帝決定。錄取後,依次列名存記,俟缺出按單調取。軍機章京向例不參加京察,其獎敘升轉由軍機大臣酌情保奏。光緒三十二年十二月初十,奏定變通軍機章京升補章程,定軍機章京為實缺,其領班章京秩視三品,幫領班章京秩視四品,以下各章京俱按原品實授;並規定三年遞升的升補辦法。


軍機章京負責軍機處的日常工作,如處理文書、記注檔冊、撰擬文稿等。值宿之章京,夜間遇有緊要事件,亦有單獨被皇帝召見承旨撰書諭旨者;還可參與軍機大臣所承辦案件的審理等。


軍機處內部機構的設置未見記載,現存的軍機處檔案中,可見到它內部的分工是按職掌設滿屋和漢屋。滿(漢)屋為其內部俗稱,其對外行文時稱滿(漢)軍機處,由滿、漢章京分別任事。其職掌除分辦滿漢文之諭旨和奏摺外,滿屋掌在京旗營及各省駐防和西北兩路軍營官員的補放事務,負責內蒙古、外蒙古、藩部及喇嘛等朝貢時擬賞單,並掌管軍機處本身的事務性工作;漢屋辦理在京部院及各省文職官員、綠營武職官員的補放進單,王公內外大臣賞單及擬給外國朝貢使臣賞單,辦理皇帝交下的應查、應辦的事務以及負責軍機處的對外聯繫、管理檔案等工作。軍機處的設立,進一步加強了清王朝封建君主專制制度。它成為清代皇帝直接控制下的行政之總匯,贊襄皇帝對國家大政方略的決策。


保密制度

軍機處


軍機處職掌著每日晉見皇帝,共商處理軍國大事,並奉旨對各部門各地方負責官員發布指示的重要使命,因此它在清廷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但是,軍機處在清代初設階段,由於無保密制度。時有部院官以啟事畫稿為名,偵探消息傳播街市,目為新聞。造成清廷許多軍國要事的嚴重泄密,其後果是可想而知的。這嚴酷的教訓,使清代軍機處不得不對保密規制進行強行規定。


吳振木《養吉齋叢錄》:軍機處自清朝嘉慶以後其保密規制始嚴,規定凡軍機大臣只准在軍機處輸本日所奉諭旨,部院稿案不准在軍機處輸,司員不准至軍機處啟事,軍機章京辦事處(章京系專職辦事官員)不許閒人窺視,王以下及文武大臣不准至軍機處與軍機大臣談論。


至於通諭王公大臣之事,在乾清門階下傳述,不許在軍機處傳述。並命科道官一人輪日至隆宗門內糾察。與此同時,軍機處所收到的各類奏摺和皇帝石朱批的諭旨,都有一整套嚴格的保密管理規定,每日奏摺,於寅卯二時發下,由軍機章京分送各軍機大臣互閱。凡皇帝在奏摺上批有「另有旨」、「即有旨」的奏摺,由軍機處章京貯於專門的保密奏摺,由軍機處章京貯於專門的保密黃匣中,交軍機大臣捧入請旨,然後由軍機大臣根據皇帝的旨意,命軍機章京起草諭旨,經皇帝石朱筆改定後,交各部院速議速辦。為防止文件在傳遞過程中的失密,由軍機處將文件密封后交兵部捷報處遞往。


在文件的封袋上,分別規定右書「辦理軍機處封」,左書「某處某官開拆」,至於皇帝親筆改定的諭旨,在封袋上,則居中大書「傳諭某處某官開拆」,其封口及書年月日處皆鈐印。除此之外,皆使領者(領取文件者)註明畫押於簿中,謂之「交友」。這可謂保密責任到人了。


清軍機處還實行了嚴格的歸檔保密規定,值日章京。凡本日所奉諭旨,所遞片單,均鈔釘成冊,按日遞添,月一換,謂之「清檔」。凡發交之折片,由內閣等處交還及匯存本處者,每日為一束,每半月為一包均責成章京檢覆無訛,按季清檔,月折及各種存貯要件,收入櫃中,值日者親手題封,謂之「封櫃」。清軍機處還設有專門的檔案房,有專職的保密人員管理這些檔案,由此而使軍機處的保密工作做得非常之好,同時,為後代留下了許多難得的珍貴史料。 軍機處的建立,標誌著我國封建君主集權的進一步強化。


辦事效率

故宮軍機處


軍機處的辦事效率很高。根據內閣制度,下屬官員有事題奏,或皇帝頒發詔旨,都是經過層層機構,輾轉交送,常常要花費很多時間。軍機處則不然,一切均由大臣和章京通同辦理,皇帝有諭,隨時奉詔承辦,而且必須當日事當日畢。在通常情況下,軍機大臣每日早5點左右進宮應召覲見皇帝,有時一天召見數次,主要是承受諭旨,然後回堂擬寫。起先由大臣親自主稿,後來才改由章京起草,大臣擬定。


經皇帝認可後,按照諭旨的性質分「明發上諭」和「廷寄上諭」兩種形式向下傳達。明發上諭指交內閣發抄,宣示天下。廷寄上諭因奏請而降旨,事屬機密,由軍機大臣直接密寄具奏人。廷寄需封入信函,交兵部加封,發驛馳遞,根據事情的緩急,或馬上飛遞,即日行300里,或400里,或500里,或600里加急,一律由軍機章京在封函上註明。封口及年月日處,加蓋「辦理軍機處」銀印。如遇特別機密緊要的密諭件,則由軍機大臣自行繕寫封固,上寫「軍機大臣密寄」。這一套廷寄制度,減少了很多中間環節,大大加快了辦事速度。


日常工作

軍機處檔折件登錄卡片


1、發折:奏事處將官員奏摺下發軍機處。2、接折:軍機章京將奏摺送軍機大臣閱。3、見面;軍機大臣將奏摺送皇帝處請旨。4、述旨:將皇帝旨意擬成諭旨再交皇帝御覽。5、過朱:皇帝朱筆改定奏摺。6、交發:將諭旨下發有關衙門實施。7:開面:諭旨以年月日為序抄錄備案。8、交折:將原奏摺交內奏事處。9、月折:將奏摺複本每月一編。10、隨手:將諭旨、奏摺重點二季一編。11、封櫃:將月折、隨手檔收櫃題封。


海淀軍機處

軍機處顧名思義,它是皇帝處理軍國大事的機密之地,本應當設在皇宮內院,而海淀地處京城西北郊,軍機處從何而來呢?事情怪就怪在海淀特殊的地理位置所致。


在當年的海淀鎮上有一條著名的商業街,名叫老虎洞。此街長約一華里,東西走向,街道雖然不寬但商店林立繁榮異常,吳德利榮店、義興號當鋪、保豐齋糕點鋪、長生堂藥店以及各種檔次的飯店茶館酒肆。在老虎洞北側偏西的地方有一條小胡同,因清朝的軍機處設在胡同裡面,因此它自然就被當地人叫做軍機處胡同了。


軍機處是清朝入關後第三個皇帝雍正,於雍正七年(1729年)對準噶爾策妄阿拉坦布用兵時設立的。軍機處起源於清太祖努爾哈赤當年的諸王貝勒大臣議會,也就是一切軍國大事,包括皇帝繼位與立儲,都要在諸王貝勒大臣議會上決定(順治登基也是如此)。到了康熙帝執政以後,為處理事務方便,皇帝在離寢宮較近的地方設立了一個南書房,較之諸王貝勒大臣議會有了一定進步。雍正繼位以後覺得南書房仍有許多弊病,使皇帝不能了解民情,因此特在雍正七年下旨,設立了一個軍機處。


軍機處設有軍機大臣上行走和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統稱辦理軍機大臣,下設有軍機章京和筆帖式等一幹辦事人員。皇宮內的軍機處最初設在乾清門外,不久遷至乾清門內,與康熙皇帝當年的南書房相臨,最後移至隆宗門西邊,總之它都沒離開皇帝寢宮養心殿。軍機處首輔滿族大臣是康熙諸皇子中與雍正最為密切的皇十三子和碩怡親王允祥,而漢族首輔大臣是歷經順治康熙兩朝的元老重臣張廷玉,從這裡可知軍機處在雍正皇帝的心中是何等的重要。


海淀的軍機處是隨著暢春園與圓明園初具規模以後,每逢盛夏來臨,皇帝都要到這裡避暑消夏,康熙帝長住暢春園,而雍正帝則長住圓明園,皇帝既然長住這裡,他的心腹重臣們自然不能離開左右,在海淀一帶建一處軍機處辦公的地點是順理成章的事,海淀軍機處就這樣誕生了。軍機大臣們在此辦公後,為方便起見在海淀一帶紛紛建起了個人的私宅別院,如雍正朝第一任軍機大臣中的平郡王福彭,乃禮親王納爾蘇之子,他就在海淀鎮西南側建了一座占地近百畝的花園別墅,它就是今天所謂的海淀大觀園,又稱樂家花園。


海淀鎮的軍機處胡同長約一里,南北走向,上世紀末尚有遺蹟可尋,稱軍機處胡同。但此時的軍機處胡同成了典型的半截胡同,北半截已於解放初期修筑西直門至頤和園的公路時,把它攔腰斬斷了,成了北大校園的一部分,據說只有當年的兩棵百年以上的老槐樹可以佐證這段歷史了。而它的南半截仍稱軍機處胡同至2002年,因為修築五環路,它也被夷為公路的路面和綠化帶了。


軍機處自設立以來,到1911年清王朝滅亡,歷經了180餘年,自雍正朝起,所有王公大臣貝子貝勒及歷史名臣無不光顧此處,議論朝政,指點江山,可謂飽經了歷史滄桑。


一九三四年美國友好人士埃德加·斯諾在燕京大學教書時,也曾入住過海淀軍機處胡同的八號院內的一所大宅門裡,但它的原址今天已是高樓林立的北大學生宿舍了,海淀軍機處從此也從北京的地圖上消失了。


清朝強化專制統治,進一步加強皇權。雍正時,設立軍機處,處理軍政大事。軍機大臣由皇帝選派遠親信的滿、漢大臣組成,完全聽命於皇帝。


與內閣區別

軍機處外景


明朝的內閣在一定時期是有決策權的,是可以決定國家政務的,明朝的內閣首輔在某種程度上是行使相權的,比如著名的張居正,通過和司禮監太監的勾結,實際上是行政權集中於一身的地位。像萬曆那樣幾十年不上朝,國家政務都靠內閣去打理。而清朝的軍機處則純粹是一個秘書機構,軍機大臣只是提出建議、執行皇帝的決策,決策權都在皇帝。制度是一方面,清朝皇帝勤政、明朝皇帝懶惰也是一方面的因素,如果明朝皇帝都像朱元璋那麼勤政,內閣的權利就小多了。


明代的內閣大學士以六部尚書和曾任經筵講官的來兼任,他們的地位就尊嚴了。明朝大學士的官銜,始終是某部尚書兼某殿(閣)大學士。明代內閣大學士的品級雖然只有五品,但內閣還算是國家的正式官署,成員是有品級的國家官員,其任免是有規章制度的。而軍機處在編制上只是一個臨時機構,類似今天的某某領導小組、某某辦公室,而非一個正式機構,其成員無品級,組成完全由皇帝任意安排。內閣大學士,還可以勉強稱為國家大臣,而軍機大臣則只算是皇帝的私人秘書。


清代政府發布最高命令稱上諭,上諭分為兩種:一種是明發上諭,一種是寄信上諭。明發上諭都是比較不關緊要的事,譬如皇帝出外巡幸,上陵,經筵,救荒,以及中央政府尚書,侍郎,地方政府總兵知府以上的升降,以及曉諭中外諸事,都由內閣擬好,皇帝看過,再由內閣交到六部,這是中國向來的慣例。寄信上諭是清代特有的,不按上述程序,而直接由皇帝軍機處寄給受命令的人。譬如給江蘇巡撫的上諭,直接寄給巡撫,旁人誰也不知道。或者要交給吏部尚書的,也是直接寄信給吏部尚書,此外無人得知的。


後來凡是緊要的事,差不多都用寄信上諭發出了。這種上諭,由軍機處擬給皇帝看,皇帝看過以後,封來蓋起一個印,這個印叫「辦理軍機處」。軍機大臣,名義上是大臣,照制度法理講,並不是大臣,因為他是皇帝御用的,而不是政府的正式最高行政首長。


明代還是在制度之下由皇帝來當宰相。宰相廢了,而宰相的職權則由皇帝兼。只是宰相做錯了,須負責。皇帝做錯了,可以不負責。除這一區別以外,明代制度還是和過去大體相似的。清代就更超越了這一限度。唐宋諸代的詔敕,宰相一定要蓋章,沒有宰相的章,就不成為詔書。清代行政反而成了私下的秘密,自然比尚有制度可循的內閣制又大大進了一步。 軍機處的設置是中國幾千年來的君主專制制度達到頂峰的重要標誌。


與軍機大臣

軍機大臣 張之洞


軍機處是清代輔佐皇帝的最高政務機構。初設於雍正七年(1729),當時正值清廷用兵西北,軍務緊急,因內閣在太和門外,官員混雜,易於泄露軍機。為此,清世宗在靠近內廷的隆宗門內特設軍機房。作為臨時性的軍事指揮機構。由於這一機構有利於君主獨裁,戰事結束後,於雍正十年正式改稱軍機處,成為處理全國軍政大事的常設機構。直到清末(1911)「責任內閣」出現時才被撤銷,前後存在約190年。軍機處設軍機大臣,一般是三四人至五六人,最多時達六七人,通稱大軍機。由皇帝在滿漢大學士,尚書、侍郎,京堂中選任,沒有定員。其中一人為首席軍機大臣,或稱「揆席」。首席軍機大臣每日入值,隨時準備皇帝召見,即使皇帝外出巡幸也不例外。軍機大臣的職務是「掌書諭旨,綜軍國之要,以贊上治機務。」即秉承皇帝的旨意辦理軍政事務,實際上是為皇帝作侍從秘書工作。下設軍機章京,從內閣和六部中抽調中書,即中等官充任,協助軍機大臣處理文書,對一般奏章票簽處理意見,根據皇帝的意圖起草諭旨以及「記載檔案」等。官品不高,但接近機密,俗稱「小軍機」。分滿、漢兩班,各以一人為領班,一人為幫領班。處下還有兩個機構:負責修纂的「方略館」和掌翻譯的「內繙書房」。 軍機處總攬機要,還有向皇帝推薦官吏的權力,權限凌駕於內閣和六部之上。各地的奏章由軍機處票簽後呈請皇帝批示。皇帝的諭旨,凡屬機要,都由軍機處草擬,稱為「密諭」,經由軍機處通過兵部送達地方的督撫,稱為「廷寄」,內閣無從過問。至於「文武官特簡」以及西北兩路軍兵換防也要由軍機大臣「進其名單」呈請欽定。軍機處還立有「存記簿」,相當於機要檔案,「凡有旨存記者,皆書於冊而藏之」,「應密存事件,則密封存記」。總之,軍機處奉命經辦一切重大軍政事務,成為國家的政治中樞。軍機處產生後,原來的議政王大臣形同虛設,內閣也成了處理一般事務的機構了。軍機處雖然總轄軍國政務,但它本身不是一個正式的權力機關。軍機大臣無專職,亦無定員。軍機處不設官署,除了奉命辦事之外,自己不能作出任何決定,也無權對外發出任何指示,即「只供傳述繕撰,而不能稍有贊畫於其間。」(《檐曝雜記》卷1)。其官員互不統屬,皆直隸於皇帝,軍機大臣的罷置也聽命於皇帝,一切大權都集中在皇帝手裡。它的設立是清代統治者在中央行政制度方面的重大變革。皇帝通過軍機處,完全控制了全國的軍政大權,實現了「乾綱獨攬」的絕對君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