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殉
目錄
概述
人殉 這種制度起源較早,在中國古代社會中也延續了很長時間,考古和文獻資料表明,其典型發展時期是在商代。
人殉制度在早商時期即已盛行,河南鄭州、安陽,湖北黃陂,河北藁城等地的商代遺址中都發現有以人殉葬的墓葬。晚商時期的貴族和商王的大型墓葬的殉人可達百人之多。殷墟墓葬區的1001號大墓的殉人,多數都是青少年,其中有幾個甚至是幼童。這坐大墓共殉葬164人。殷墟王陵東部的武官村大墓呈「中」形,其規模雖然小於1001號墓,但仍發現殉葬79人。
近年在安陽小屯村發現的婦好墓,儘管殷墟王陵區的公共祭祀場所早曾發現1228座祭祀坑,有近兩千多個人牲。70年代在王陵區又發現250座商代祭祀坑,其中的191座埋葬有被殺害者的骨架1178具。比較早期的坑18組,用人牲達千人之多,一次祭祀殺人最多的為339人,一般的10至100人不等。較晚的祭祀坑每組用人僅10至20人。從發展情況看,時代愈晚,用人牲的現象便愈益減少。這反映著商代社會情況正在逐漸發生著深刻的變化。
歷史
人殉興盛於殷商衰於西漢
中國古代人殉現象在殷商時代最為突出,證據之一是目前的考古發現。這一時期發掘出的王冢貴族墓(殷墟墓葬),幾乎座座都有數量不等的殉人。人殉數量少的幾十,多的上千。概因當時用奴隸殉葬已成為一種葬制。上面提到的秦公大墓,也處於奴隸社會這樣的時期。在進入周后,人殉現象才開始減弱。
人殉 秦朝滅亡後,到了漢朝,殉葬之風衰敗了。分析認為,秦王的殘暴遭天下人共怨,加上當時長期戰爭造成的人口劇減,從民間走出來的布衣皇帝劉邦意識到了人心和人力的重要,所以不再實行人殉,同時鼓勵婦女多生育。但這一說法專家並不都是贊成的,劉邦死後是否有人殉也待考證。
劉邦之後禁止人殉,但不等於當時沒有殉葬現象,實際上也沒有絕跡。 漢武帝劉徹在位時,從有人上書提出廢除人殉制,可以看出當時人殉現象的廣泛存在。時儒生董仲舒上書,稱"鹽鐵皆歸於民;去奴婢,除專殺之威。薄賦斂,省徭役,以寬民力。然後可善治也"。
"去奴婢,除專殺之威",就是建議朝廷打擊當時的人殉現象,這一建議得到了劉徹的重視,並影響到隨後諸位皇帝的執政行為。史載,在漢宣帝劉詢在位時,趙繆王劉元要求16個婢女從死,這一醜聞曝光後,劉元一族被取消了封國稱號。
與當初抓住戰俘就殺掉,到後來將之當作奴隸使用,是人類的一大進步一樣,漢朝反對人殉,也是一件值得大寫特書的事情。但是,漢朝反對人殉,只是劉姓皇帝的觀點。從一些記載來看,此後魏晉南北朝時期的走馬燈般輪流坐莊的小皇小帝,並沒有禁止人殉。即便唐、宋這樣曾以官方形式禁止過人殉的大王朝,也有殉葬的傳聞出現。
而同一時期的少數民族政權下,人殉制仍相當盛行。如北方的匈奴,人殉不絕。
蒙古在進入鐵木真(成吉思汗)時代時,其社會形態仍處於奴隸社會,比中原的封建社會要落後多了。
1227年8月成吉思汗死後,就有大量活人殉葬。
當時馬可·波羅所聞,成吉思汗死後,"在運送靈柩的途中,護送的人要將途中遇到的所有的人殺死作為殉葬者,並對他們說:'離開現世到陰世去服侍你們駕崩的主人吧'"、"當蒙可汗的屍體運往阿爾泰山時,護送的兵馬沿途殺死了將近兩千人。"
除了這些不幸的殉葬者外,還有40名生前服侍過成吉思汗的美女,與他生前騎過的戰馬一道,被活活殺掉殉葬。
此後的元朝皇帝死亡後,多少都有活人殉葬。
而朱元璋恢復人殉惡俗可能是受到了蒙古人影響,加上人殉在中原民間並沒有完全絕跡,朱元璋重新祭起人殉,就有了一種可然。可見,朱元璋的"人性倒退"是有歷史背景的。[1]
處死殉葬人的手段
在早期能為尊者殉葬是一種待遇和榮耀,所以主動殉葬結束生命的方式很簡單,是自殺;被動殉葬者結束生命的方式自然就是他殺了。
但他殺的手段卻不會是一種,而且都是秘密處死。
除了逼其吊死,將殉葬者"毒死",也是常見的手段。
朱元璋的殉葬宮妃是怎麼處死的,有人說是太監將她們吊死的。但民間另有說法,其中一種說法是給被選定宮妃強行灌食水銀。水銀劇毒,食後立馬即死。
為什麼使用水銀?據說被水銀毒死的殉葬者,其屍體長久不腐,多年內仍栩栩如生。屍體不腐現象,在中國盜墓野史上多有記載。如漢宣帝時廣川王劉去,是一個盜墓成性的惡人。有一次去盜掘幽公冢,打開墓室後發現,墓內有一百多具屍體,互相枕壓疊加在一起,但奇怪的是沒有一具腐爛。
可以推測,這些女人都是殉葬者,歷幾百年屍體不腐。此事記載於晉人葛洪撰編的《西京雜記》,殉葬者的樣子與被水銀毒死的說法頗相似。
人殉 還有一種是"活埋",將殉葬者手腳捆住,擺成一定姿勢(造型),隨即快速埋土。
為了讓殉葬者失去反抗能力,有時會使用麻醉劑一類的東西,讓其"安樂死"。在考古發掘中發現,有的殉葬女性四肢存在被繩索捆綁的痕跡,這應該是當時被強行殉葬的。
有的殉葬女人屈肢側身,臉朝男性,則是死後(也可能未死)被擺弄成的姿態,是一種造型,自然死亡者是不可能有那種"規定動作"的。1987年發現的河南濮陽西水坡45號墓,墓主為一身高約1.84米的壯年男子,仰身直肢葬,頭南足北。墓室的東、西、北三個不同方向有三個龕室,內各有一具小孩的屍骨,朝向不一。
這三個小孩專家認為就是殉葬,被活活弄死後擺出形狀的。
當然,結束殉葬者生命的方式很多,最直接,也是最省事的手段當是"砍頭",直接將殉葬者帶到墓地,就此弄死。但這種手段為後世棄用,原因是,不能保留全屍體。後世講究全屍,獵殺方式就不會是砍頭了,直接將其放血刺死。
所以,砍頭多在早期或人牲中使用,在奴隸社會奴隸主墓穴考古中,時常會發現殉葬者的頭被有規則地排列在一起,而屍身則另擺一處,推測生前遭砍頭。
還有一種,古人築墓有用人頭作祭的習俗,在墓穴開挖的不同階段,都會將人頭與豬頭狗頭一樣砍下來,當作"牲"來作祭。
目前考古發掘出的殷墟M1001號墓冢,殉葬者超過164人,與墓主同穴有96人。附近有大片祭祀坑內有大量的人體骨架,全部屍首不全,這些殉葬者被結束生命時都應該是砍頭。WKGM1號墓,墓室內有規則擺放著34顆人頭,這些都是殉葬者的頭顱,也應該是遭砍後葬入的。[1]
評述
商代前期人殉現象已經相當普遍;到了後期,大中型墓葬幾乎都有殉人。當時人殉成了一種制度:「天子殺殉,眾者數百,寡者數十;將軍大夫殺殉。眾者數十,寡老數人。」近年考古發掘的情況,證實了這樣的記載。如安陽殷墟商王陵墓區有一座「亞」字形大墓。槨的頂部和四周有成批的男女侍從奴隸殉葬。
據考察,殺殉的辦法是將奴隸們十人或二十人一排,反綁著牽入墓道,東西成行地面向墓室跪著,砍下頭後將屍體埋入,再填上土夯平。每夯一、二層上便殺殉一批奴隸。這一座大墓殉葬的奴隸共有三百六十多個,其中大多是不滿二十歲的青少年,有的甚至是天靈蓋還沒有長滿的幼童。像這樣殉葬幾百人的大墓,在商王陵墓區不止一個。除了商王朝統治的中心地區外,各地奴隸主用人殉葬的情況也很驚人。如在山東益都蘇埠屯發掘的一座奴隸主大墓里,有四十八名奴隸殉葬,而且多數是十二、三歲的少年。商王和大奴隸主貴族的陵墓,成了堆積奴隸屍骨的萬人坑。
商代的人殉,數量之多,手段之殘忍,範圍之普遍,駭人聽聞。充分暴露了奴隸主階級野蠻殘暴的階級本性和奴隸社會血淋淋的階級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