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
書法釋義
書法是中國特有的一種傳統藝術。中國漢字是勞動人民創造的,開始以圖畫記事經過幾千年的發展,演變成了當今的文字,又因祖先發明了用毛筆書寫,便產生了書法,古往今來,均以毛筆書寫漢字為主,至於其他書寫形式,如硬筆、指書等,其書寫規律與毛筆書寫規律相比,並非迥然不同,而是基本相通。基於索本求源(指甲骨文之後),這裏重點介紹毛筆書寫漢字的規律。只要我們對書法有了「狹義」的理解,那麼對領會「廣義的書法」也會大有裨益。
狹義解釋
《書法》從狹義講,書法是指用毛筆書寫漢字的方法和規律。包括執筆、運筆、點畫、結構、佈局(分佈、行次、章法)等內容。例如,執筆指實掌虛,五指齊力;運筆中鋒鋪毫;點畫意到筆隨,潤峭相同;結構以字立形,相安呼應;分佈錯綜複雜,疏密得宜,虛實相生,全章貫氣;款識字古款今,字大款小,寧高勿低等。
廣義釋義
《書法》從廣義講,書法是指語言符號的書寫法則。換言之,書法是指按照文字特點及其涵義,以其書體筆法、結構和章法寫字,使之成為富有美感的藝術作品,隨着文化事業的發展,書法己不僅僅限於使用毛筆和書寫漢字,其內涵己大大增加。例如,從使用工具上講,僅筆這一項就五花八門,毛筆、硬筆、電腦儀器、噴槍烙具等種類繁多。顏料也不單是使用黑墨塊,墨汁、粘合劑、化學劑、噴漆釉彩等五彩繽紛,無奇不有。過去的文房四寶--筆、墨、紙、硯、,其涵義也大有擴展,品種之多,不勝枚舉;從執筆方式上看,有的用手執筆,有的用腳執筆,就是用其他器官執筆的也不乏其人,甚至有的人寫字根本就不用筆,如「指書」「擠漏書」等;從書寫文種上說,並非漢字一種,有的少數民族文字也登上了書法藝壇,蒙文就是一例;從書體和章法上看,除了正宗的傳統書派以外,在我國又出現了"曲直(線)相同、動靜結合的「意向」派,即所謂現代書法。它是在傳統書法基礎上,加以創新,突出"變"字,融詩書畫為一體,力求形式和內容統一,使作品成為「意美、音美、形美」的三美佳作。在日本不少書家摒棄文字的語言性,樹立文字的「形象性」,出現了「墨象」派,以用筆的輕重和徐疾、筆鋒的開合及落筆位置的變化等,寫出各種形象的文字。這一書派,雖突出「意象」,其字賞之也新穎,但漢字並非都是「形象」字,因此步履艱難,發展受到限制。所有這些(當然不僅是這些),可以看出書法和其他事物一樣,也是在不斷地發展和變化着。這一點必須引起書法界人士的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