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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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簡介
商朝是繼夏朝之後,中國歷史上第二個世襲制王朝時代。因契被封於商,所以他的後世子孫商湯將自己建立的王朝稱為「商」;至盤庚,又將國都遷往殷,所以商朝又稱為「殷」。
商朝自天乙(湯)至帝辛(紂),共十七世、三十一王,前後經歷了將近六百年。商朝六百多年間曾五次遷都,五個都城中的四個都在河南境內。目前在河南的偃師市、鄭州市、安陽市都發現了城市規模的遺址,在信陽市、溫縣、輝縣、新鄭市等許多地方還發現大量商朝文化遺存。
關於商朝的信息多來自於其後面的周朝,漢朝司馬遷的《史記》,以及商朝金文和甲骨文的記載。其中,甲骨文和金文的記載是中國已經發現的第一批文字符號。
殷墟遺址於20世紀上半葉被發現後,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幾乎完全印證了司馬遷《史記》中所記載的商王世系表。同時在以前被普遍看作蠻夷之地的非中原地區,如成都、廣漢為中心的三星堆文化,湖南寧鄉的炭河裏遺址等出土的文物也證明,在商時期的長江流域也存在發達的文明。
歷史傳說
傳說商族是高辛氏的後裔,居黃河下游,有着悠久的歷史。 舜時,商族出了一位傑出的軍事首領——契。後來商人把他稱作「玄王」,作為始祖,並編出了「天命玄鳥,降而生商,宅殷土茫茫」的頌歌來讚美他(《詩經·商頌·玄鳥》)。太康失國時,契的孫子相土開始向東方發展,《詩經》上說:「相土烈烈,海外有截」。到夏朝中期,契六世孫冥「勤其官而水死」(《國語·魯語上》),商人「郊」祀之。冥子王亥「作服牛」,向河北發展。到契第十四代孫湯時,商已成為東方一個比較強大的方國。《國語·周語下》說:「雲王勤商,十有四世而興」。
湯即天乙,姓氏為「子」,甲骨文稱大乙,後世習慣上稱之為成湯,是一位很有修養的商族首領,相傳曾被囚於水牢。他在當選為首領後,看到夏王朝日益腐朽,夏的暴政已引起眾叛親離,便着手建立新的王朝。首先,以德立威,厲兵秣馬,使臨近部落紛紛歸附。其次,翦除夏王朝方國葛(今河南寧陵縣北)、韋(河南滑縣東)、顧(山東鄄城東北)、昆吾(河南淮陽南), 「十一征而無敵於天下」。最後,向夏王朝首都發起進攻。雙方戰於鳴條(河南封丘東),夏師敗績。滅夏後,湯回師亳邑,大會諸侯,正式建立了商王朝,定都於亳。
建立回顧
「玄王」契
商人的祖先,傳說是高辛氏的後裔,是諸夏之族中有着悠久歷史的部落之一。 堯舜之際,商的首領契是當時重要的軍事首領人物之一,後來商人把他尊奉為始興之祖。歷史上有簡狄吞食玄鳥(燕子)卵而生契的神話傳說,契有「玄王」之稱。由契至湯,共傳十四代,正好與夏王朝相始終。 當太康失國的時候,契的孫子相土東逾泗水,在泰山之下建立東都,大力向東方擴展。活動範圍可能達到東海之濱,而影響及於沿海南北各地。
商湯發展
經過近五百年的發展,商已成為東方地區強大的方國。當時,夏王朝的統治力量大為衰落,特別是在東方地區,眾多的諸侯國紛紛叛離夏桀。在這樣的形勢下,商湯便積極展開滅夏的準備工作。 湯先在商丘舊邑的基礎上,擴建成為亳邑,作為新的都城。他大力爭取附近眾多小邦的歸屬,逐步展開對夏王朝的攻勢。 商湯攻夏,首先是從征服葛國(河南寧陵縣北)開始的。通過出兵滅葛,取得攻夏的第一個勝利。湯從滅葛開始,便有步驟地擴大了攻勢。以後,商湯集中兵力分別消滅了韋(河南滑縣東)、顧(河南范縣東)和河、濟之間的昆吾等三國,剪除了夏王朝的羽翼,夏桀便勢孤力薄了。
商湯滅夏
商湯控制了廣大的東方地區,便興兵伐夏。當時,夏王朝內部極為混亂,兩軍相遇於鳴條之野,因士無鬥志,夏桀敗績,倉皇南逃,死於南巢。夏亡。 商湯滅夏後,回師亳邑,眾多的諸侯前來朝會,表示臣服。商王朝正式建立,新建的亳都便成為統治全國的中心。近來發現的河南偃師二里頭遺址,其上層面積廣大,遺存豐富,有規模較大的宮殿基址,考古學界有人認為可能是西亳。 商湯又向四方擴大征伐面,商王朝的統治地區有了進一步的擴展。周邊部落前來朝貢的越來越多,加速了周邊地區經濟和文化的發展。
太甲復位
商湯以後,由太甲到太戊,是商王朝的鞏固和發展時期。 太甲是湯的長子太丁之子,太丁未及繼立就先湯而死。湯死後,由太丁之弟外丙、仲壬相繼即位,他們在位的時間都較短。伊尹是輔佐商湯的重要卿士,仲壬死後,伊尹立太甲。由於太甲不遵循成湯制定的典則,被伊尹放逐在桐宮。過了三年,太甲有了悔過的表現,才又恢復王位。 太甲以後,商王朝的統治是比較穩定的。太戊在位期間,既有伊陟為相,又有巫咸「治王家」,史稱「殷復興,諸侯歸之」。
盤庚遷殷
仲丁以後,王室多次遷都。如稟甲遷於相(河南內黃東南),祖乙遷於邢(河南溫縣東)等。據說在盤庚以前,先後遷了五次。如此頻繁遷都的原因,由於史料缺乏,無法確切地說明。而由仲丁到陽甲,前後五代九王,多次發生「弟子或爭相代立」,史稱「九世之亂」。 到盤庚繼立時,政治上的混亂現象仍然相當嚴重,階級鬥爭也日趨激烈。盤庚為挽救政治危機,決定再一次遷都,他選擇了「左孟門而右漳、滏,前帶河,後背山」的殷作為新都所在。但是無論貴族或平民,都反對遷都。 因此,在遷都前後,他反覆勸說貴族,要求他們一同遷往新都,共同作出一番新的事業。同時,又嚴厲告誡眾民,要他們隨同遷往,不然就要斬盡殺絕。 遷殷以後,「行湯之政」,政治局勢逐漸趨於穩定,社會經濟和文化也隨着出現了一個新的發展局面。
國號釋義
相傳商的始祖契曾幫助禹治水有功而受封於商(今河南商丘南),以後就以「商」來稱其部落(或部族)。湯滅夏後,就以「商」作為國號。其後裔盤庚遷殷(今河南安陽西北)後,又以「殷」稱之,或者「殷商」並稱。
統治體制
商朝盛期
在商代後期的273年間,殷成為全國政治、經濟和文化發展的中心。 從盤庚遷殷以後,商代的政治經濟和文化都有了比較迅速的發展,到武丁時期便達到了商代後期的極盛時期。 商王朝與周邊各部,雖然因統治者之間的貪慾引起了一些衝突和戰爭,但各地人民始終保持着密切的聯繫。他們相互促進,相互學習,共同創造了商代的燦爛文化,對祖國各地的開發作出了貢獻。
中央官職
夏初確立了王位世襲制度,由夏到商的王位繼承,基本上是父死子繼,而輔之以兄終弟及。由於嚴格的王位繼承制度沒有完全形成,在商代中期,連續發生「弟子或爭相代立」的現象。到武丁以後,嫡長子繼承制度才逐漸確立,王室內部逐漸趨於穩定。 以王室為中心的眾多貴族,他們有的是許多「舊邦」的舊族,而更多的是王室近親不斷建立的新宗,由此而產生「多子族」。 這些新舊貴族,有的受封在外地建成侯伯之國,有的在王室擔任各級官職。他們是商王朝的支柱,也是奴隸主階級的主要組成部分。
複雜體制
商代的國家機構不斷擴大,形成為相當複雜的體制。 大致說來,在商王之下,地位最高、權勢最大的有冢宰或師尹。 稍次於冢宰而常置的高級官尹稱為卿士,有司徒、司空、司寇、司馬等,都是重要的政務官。他們各有僚佐,總稱為「多尹」或「百僚」。 在「多尹」以下,還有分掌各項具體事務的「多宰」、「小臣」,他們直接為王室管理各項具體事務。他們與「多尹」並列,合稱為「百執事之人」。
軍隊刑法
商朝的《湯刑》比《禹刑》有所發展,其刑法條目當已漸趨完備。刑名如商代有用刀鋸斷足的刖刑,每次行刑的人數,動輒以十計,有多到百人的。傳說商紂還有炮烙之刑和脯醢之刑。這些都暴露了商法的殘酷性。 商代的軍隊組織更為龐大。卜辭有「三師」的記載,當是商王直接統轄的軍隊中比較重要的一部分。商王領兵出征,經常要臨時徵發一部分平民和奴隸充當兵卒,卜辭稱為「登人」,動輒三五千人。每次出兵人數,最多的超過萬人。 商代後期,戰車已成為作戰主力。商代戰車每輛駕馬兩匹,有甲士三人:一人御車,一人持戈或矛,一人操弓矢。戰車兩旁和後面跟隨着由平民組成的徒兵數十人。這些軍隊都由商王和卿士所統帥,成為他們統治廣大人民群眾的重要工具。
神職官吏
在商代,有一批神職官吏,如巫在政治上還是一種重要的力量。巫總管一切「神事」,所有的「民事」又都要塗上「神事」的色彩,所以巫對一切軍國政事都能起着直接或間接的支配作用。 以巫為首,有祝、宗、卜、史等專職人員,組成相當龐大的巫職機構。有關祭祀的極為繁雜的事務,都由巫職機構經營。 另外,事無大小,都要通過占卜,以預測吉凶,決定行止。商代有很多的卜人、貞人,專管占卜事務。殷墟出土的大量卜辭,就是商代後期王室的占卜記錄。
吏職人員
由於「神事」籠罩一切,當時的科學文化知識,也都蒙上迷信的外衣,成為宗教職能的附庸。而掌管這些科學文化知識的吏職人員,就是附屬在巫職機構之下,直接為宗教服務。 但因他們具有比較專門的科學文化知識,熟悉歷史和政務,並擅長於文書,這些都是為王室處理日益繁雜的政務和教育貴族子弟所直接需要的,所以他們逐漸得到王室和各級貴族的重用。 隨着文明的發展,他們所職掌的事務日漸繁多,太史、內史、御史等職稱不斷出現,這樣,他們才逐漸脫離巫的附庸地位,成為王室的重要職官。
邦畿劃分
商王朝把它的統治地區分成畿內和畿外兩大部分。 畿內是商王室直接統治的部分,畿外是眾多方國分佈的地區。在一些方國之間比較偏僻的山林之地和方國以外比較邊遠的地區,分散着一些發展不平衡的少數民族部落,這就是商王朝統治地區的基本輪廓。 邦畿之內除王都以外,有不少的城邑為王室的諸子和其他貴族的封地。這些封地和畿外的方國,性質雖然有所不同,但都要接受商王的封號,成為王室的臣屬。 班爵制度,商代已經比較普遍地實行,侯、伯、子、男等爵位,都見於卜辭。班爵制度規定了貴族的等級,明確了方國的地位,是奴隸制國家的一種組織形式。
臣屬之邦
大小方國要向王室定期朝貢,提供力役,奉命征伐,遵守一切禮儀制度,成為王室統治下的臣屬之邦。每一方國,都仿照王室建立地方性的政權機構,組織軍隊,設置監獄,徵收貢賦,直接統治它所屬的人民。 眾多方國,地位有高低,封域有大小,力量有強弱,差異很大。勢力強大的「方伯」之國,就是後世的霸國。它若順從王室,就能輔助王室鎮撫一方,加強王室的統治力量。如果王室的統治力量有所削弱,所謂「諸侯畔離」,首先就是由它們開始的,成為地方性的對抗力量。 分散在邊遠的少數民族部落,它們在經濟上和文化上與中原地區保持密切的聯繫,在政治上也對王室表示臣服,但比一般方國要鬆散一些。
統治地區
商王朝的統治地區,比夏代有了擴大。它的邦畿東至泗上,西及伊洛,包括大平原的絕大部分。在此範圍內,殷墟和鄭州商城遺址,都經過重點發掘,證明是規模宏大的都邑。在其周圍的今河南、河北和山東一帶,也發現了不少商代遺址,可能不少是當時畿內的城邑。 畿外的方國,往往與畿內的城邑錯雜在一起,不過分佈的範圍要大得多。如曹、杞、宋、雇、奄、薛、齊、邳、方、盂方、妟(燕)、周等等。 總之,在東至大海,西及隴山,南過淮水,北達燕山,這一大片的中原地區內,不僅有了更多的方國和城邑,而且範圍也有一定程度的擴大,這就說明商王朝統治的基本地區有了較大的發展。
社會發展
農業發展
農業生產的發展
商代使用的農具,考古學界一般認為仍以石、骨及蚌制鏟、斧、鐮、刀等為主,偶爾也發現有一些銅鍤、銅鏟等青銅工具,但不一定用於農業生產。 甲骨文的田字,表明在廣平的原野有整治得整齊規則的大片相連的方塊熟田。甲骨文「疆理」的「疆」字,象徵丈量和劃出疆界的田地,「田疇」的「疇」字,像田間按行壟犁耕往返轉折,這樣的田疇當然不會耕作得很粗放。這些經過疆理整治規則耕作較好並配合有灌溉溝渠的方塊田,就是後來的井田。 這些田地主要分佈在都邑附近,由商王和諸侯國君直接佔有,也有分配給近親貴族。其他貴族在封邑內也同樣經營這樣的田地,不過規模要小一些。在國都以外,商王經常派臣民到比較邊遠的地方去開墾土地。
農副業發展 主要的農作物如黍、稷、粟、麥(大麥)、來(小麥)、秕、稻、菽(大豆)等,都見於卜辭。鄭州商城遺址發現有水稻,可見當時的中原地區也種有水稻。 商代的奴隸主貴族都嗜酒成風,釀酒的主要原料是黍、稷等穀物,這也是當時農業較為發展的旁證。林木蔬果的生產也是農業生產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蠶桑生產在商代有了發展。不僅蠶、桑、絲、帛等字常見於卜辭,而且在青銅器紋飾中有頭圓而眼突出身屈曲作蠕動狀的蠶紋,在玉飾中有雕琢得形態逼真的玉蠶,這些都反映了當時蠶桑事業的發達。 當時的馬、牛、羊、雞、犬、豕等「六畜」已大量地飼養,或供食用,或作犧牲,或用於耕駕。
鑄造作坊
商代手工業生產的發展,比農業更為突出。其中,青銅冶煉技術和青銅器製造工藝的高度發展,更集中反映了當時手工業技術水平和時代的特點。 在殷墟和鄭州商城遺址,都發現有為王室所專用的青銅器鑄造作坊。當時,在這些作坊中都有比較細緻的分工,有世代從事生產擅長專精技藝的工匠。生產規模之大和技藝水平之高,是當時世界所罕見的。
青銅冶煉
商代的青銅冶煉技術,已經達到相當純熟的程度。當時,已經掌握了青銅合金的特點和性能,不同用途的器物各有不同的合金比例。 殷墟出土的司母戊大方鼎,經過化學分析,它的合金比例是:銅84.77%,錫11.64%,鉛2.79%。這是長期經驗的積累,是不平凡的創造。 鑄造青銅器,要經過一系列的工藝程序。除了採礦、冶煉之外,還有制模、制范、澆鑄、修整等工藝,分工非常精細。在殷墟和鄭州商城遺址,發現有數以千計的大小陶范。大型器物,採用複合范,分成幾部澆鑄,然後合成整體,鑄造工藝相當複雜。
青銅器具
商代青銅器的種類繁多。常見的禮器、酒器和用具如鼎、鬲、簋、彝、卣、尊、瓿、觥、觚、爵、角、盤、盂等等。還有銅鈴、銅鐃等樂器。每種器物的大小不同,式樣各異,造型都很精美。 器物上的紋飾瑰麗而渾厚,有饕餮紋、夔紋、蟬紋、雲雷紋、蟠龍紋等等,還有各種表示器物用途的特殊紋飾。有些器物的造型,完全仿動物的形態,如豕卣、象尊、犀尊、龍虎尊、四羊尊等,生動逼真。其中大型器物,如司母戊大方鼎,造型雄偉,為世界所僅見。它重875公斤,通耳高133厘米,長110厘米,寬78厘米。 青銅工具有斧、錛、刀、鋸、鑿、鑽、鏟等,與其他器物比較,數量不多。兵器如戈、矛、戚、鉞、刀、箭鏃等,均有大量出土。 本世紀上半葉在殷墟,1972年在河北藁城台西村,1977年在北京平谷劉家河,都發現有商代的鐵刃銅鉞。這說明中國在商代不僅初步認識並使用了鐵,而且掌握了鍛打和鑄接銅與鐵的較高的技術。
陶器燒制
在殷墟和鄭州商城遺址,除青銅鑄造工場之外,還有燒制陶器,製造骨器、玉器、車輛以及其他各種專業的手工業作坊,手工業的門類繁多,手工業生產已相當發達。但手工業要為商朝國家和奴隸主服務。 商代的陶器燒制業有較大的發展。當時,除各地普遍生產一般民用陶器之外,在王都和貴族都邑里,都有為他們特製各種精美陶器的專有作坊。 代表當時制陶工藝最高水平的,是採用高嶺土(瓷土)燒制的白陶。這種白陶,質地硬,燒制溫度高,色澤皎潔,形制和紋飾都仿照青銅器,是和青銅器同樣名貴的工藝品。 在最近發現的一些殷代遺址,如河南鄭州、江西清江吳城、安徽肥西大墩子等地,都出土有用瓷土製胎燒成的原始青瓷。這些原始瓷器,火候在1000℃以上,器身表面塗上一層薄釉,胎質細密,吸水性弱,已經具備了瓷器的基本特點。
絲織產業
中國是世界上最早養蠶繅絲和織造絹帛的國家,到商代,絲織物已成為貴族們主要的衣着原料,絲織業已經很發達了。 在一些墓葬出土的青銅器表面,經常粘附有絲綢殘片或布紋痕跡,經過研究,知道當時不僅能織造各種平紋組織的絹帛,而且還採用比較高級的提花技術織成菱形花紋的暗花綢,還有絢麗的刺繡。
建築技法
商代的都邑建築,不僅規模宏偉,而且有較規則的佈局結構。殷是商代後期的王都。殷墟的宮殿遺址,大都建築在夯土的台基上,有範圍寬闊的版築,邊線筆直,角隅方正。或以卵石為基,或以銅作柱礎,豎立木柱,然後安上樑架,覆蓋草頂,裝上門戶。 這種建築方法,確定了中國傳統建築的基本格式。在湖北盤龍城發現的商代中期城址,有城牆殘基和一座完整的大型宮室遺蹟。這座宮室的台基東西長39.8米,南北寬12.3米,四周有迴廊,中為中室,頂為四坡重檐,全部木結構,頂蓋茅草,為一座大寢殿。這些遺蹟,反映了當時建築技術的水平。
販運貿易
在農業和手工業生產發展的基礎上,在各個生產部門內部分工日趨鞏固和日益複雜的情況下,商代的商業也有一定程度的發展。 在周滅商後,據周公說在殷民中有一部分人是「肇牽車牛遠服賈,用孝養厥父母」。這些人就是從事長途販運貿易活動的商賈。 在殷都和其他重要城邑的貴族們,他們在日常生活中所需用的一些比較珍貴的物品,如龜、貝、玉、珠寶、青銅、皮毛、齒革、絲帛等等,除在專有作坊役使奴隸自行生產之外,還有許多必須來自外地。其中有一部分由各地貢獻,也有不少是通過交換的商品。這些商品,主要由一些專業的商賈從事販運,這樣就促進了商業的發展。
金屬貨幣
商業的發展,需要通行的貨幣。中國最早使用的貨幣,在商代,除了真貝之外,還有骨貝和鑄造的銅貝等。銅貝的出現,說明商代已經有了金屬鑄造的貨幣。 貝在流通時,有一定的單位。當時以五貝連成一串,合兩串為一朋,朋就是比較流行的貨幣使用單位。由於貝有交換價值,在社會上就逐漸形成以貝作為財富的象徵。 當然,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商業的發展還是有限的,在整個的社會經濟中所佔的比重還是不很大的。
文明傳承
甲古文
殷墟出土的帶有文字的甲骨有十多萬片,連同其他器物的銘文,約有單字四千多個。漢字的基本結構,如像形、指事、會意、形聲、假借等,都已具備。近些年,在陝蚊椽山周原又發現周早期的帶字甲骨,說明甲骨文在當時是商周通用的文字。 商代已有比較豐富的文獻典籍。由占卜積累的大量甲骨卜辭,是當時文獻記錄的一部分。還有專職的史官「作冊」,收藏有不少典籍。現存《尚書》的《商書》,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盤庚》三篇是比較可信的篇章。此三篇共有1200多字,語言生動,文字簡練,是有關商代歷史的重要資料,也是古代文學的上品。
天象觀測
商代繼承了重視天象觀測的傳統,殷墟卜辭就有不少關於天象的記錄。其中有日月食的記錄,對恆星也有一定的認識。特別重要的,是有世界最早的新星觀測記錄。
商代曆法
商代的曆法,在夏曆的基礎上,把中國最早實行的陰陽合曆逐步加以調整,使它逐漸趨於完備。依據卜辭所記,殷歷大月30天,小月29天,而把太陽曆與太陰曆相參差的天數合併到一月時,就在這一年的年終增加一個13月,叫做「歸餘於終」,這是中國設置閏月的開端。為中國傳統曆法奠定了基礎。
商代樂器
商代已有成組的樂器,現已發現的有陶塤、石磬、銅鈴、銅鐃、鼓等,反映當時的音樂已具有相當高的水平。 安陽武官村大墓出土的大石磬,浮雕成瞪目張牙的虎形,紋飾與器物渾成一體,是迄今發現最早的一件大型樂器,也是一件具有高度藝術價值的雕塑品。
都城變遷
統治階級貪婪本性,決定了王室內部為權力和利益鬥爭的局面不可避免。《史記·殷本紀》中記載;「自中丁以來,廢適而更立諸弟子,弟子或爭相代立,比九世亂,於是諸侯莫朝」。從仲丁算起,經九世正好到盤庚時期,說明這一期間商王室內部為爭奪王位,內亂不止,致使外患不斷。這期間,商王朝曾多次遷都。
據文獻記載,商代曾五次遷都。《竹書紀年》記載,商王仲丁「自亳遷於囂」、河甲「自囂遷於相」、祖乙「居庇」、南庚「自庇遷於奄」、盤庚「自奄遷於北蒙,曰殷」。不過考古學家至今只發現了偃師二里頭、鄭州商城、偃師商城和安陽殷墟四個都邑遺址。這四個遺址的面積都很大,均在三、四百萬平方米以上。考古學家已在這四個遺址中發現了大型宮殿基址、墓葬及作坊等重要的遺存,如二里頭遺址中部發現的一號宮殿,面積達一萬平方米。在洛陽偃師和鄭州發現了規模很大的城垣。安陽殷墟還發現了規模宏大的王陵區祭祀場。從這些發現與文獻記載可以知道,商代已經建立起比較完備的國家機構,有各種職官、常備的武裝(左中右三師),有典章制度、刑法法規等等。但上述這幾個都城,它們與文獻中記載的名字是甚麼關係,學術界還有不同看法,只有安陽殷墟是盤庚以後諸王世的都城、看法比較一致。
對商代歷史上多次遷都的原因,史學家們有不同的看法。但從《尚書·盤庚篇》中看到,遷都與內部的政治鬥爭有一定關係。如盤庚雖然聲稱「視民利用遷」(為人民的利益而決定遷都),但對那些不聽命令的人,他發出了「我乃劓殄滅之,無遺育,無俾易種於茲新邑」(我要將他們斬盡殺絕,不讓孽種留在新邑)的威脅,反映了內部爭鬥的激烈。盤庚遷殷以後,王室內部的矛盾得到緩解,促進了社會經濟的發展。盤庚被稱為「中興」之主,並為武丁盛世的到來,打下了基礎。
武丁是盤庚之弟小乙之子,即盤庚之侄。他年幼時,小乙曾讓他到民間生活了一段時間,深知民眾生活的艱難困苦。他即位以後,兢兢業業、不敢荒寧,勵精圖治,決意振興大業。他四出征伐,對鬼方、土方、羌方、人方、虎方等方國進行征討,戰爭的規模不小,往往動用數千兵力,最大的一次發兵一萬三千人。在這些征戰中,商王征服了許多小國,擴大了領土,也捉獲了大量俘虜。武丁時期的文化遺存相當豐富,宮殿、墓葬、作坊等遺存都有發現。代表當時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的青銅業,有了突破性進展,如銅、鉛、錫三元合金出現了;分鑄技術已被廣泛運用;青銅器生產數量大增,還出現了司母戊大方鼎、偶方彝、三聯這樣的重器。武丁之世在青銅業方面取得的成就,表明中國青銅時代進入繁榮時期。此外,在紡織、醫學、交通、天文等方面,也都取得不小成就。武丁開創的盛世局面,為商代晚期社會生產的發展乃至西周文明的繁盛,打下了很好的基礎。婦好是商王武丁60多位妻子中的一位,即祖庚、祖甲的母輩「母辛」,生活於公元前12世紀的前半葉武丁重整商王朝時期,是中國最早的女政治家和軍事家。中國歷史上第一位有據可查的女英雄。
祭天祀祖在中國有着悠久的歷史,在史前時期的考古中曾一再發現這類遺存。隨着農業的出現,人們為祈求風調雨順的好年景而產生對天崇拜。它是自然崇拜中的一種。祖先崇拜又叫靈魂崇拜。它源自對先人懷念,把夢中的情景理解為先人的靈魂作祟而產生。人們祭祀祖先,為的是求得先人的保佑。夏代開始的家天下局面,使原始宗教的內容發生很大變化。由於帝王是世上最高的統治者,為了維護他的統治,就把祖先崇拜與自然崇拜結合起來,創造了天或上帝這樣的至上神。從文獻中可以知道商代有「天」這個神,1899年因一個偶然的機會發現的商代甲骨文,把湮埋了三千餘年的古老文字重新呈現在世人的面前並讓人們識讀。甲骨文的發現,使商代的存在無可爭議,並使商代歷史成為信史。安陽殷墟出土的十五萬片甲骨卜辭,記錄了商代社會中發生的許多事情。
經過幾代人的整理和研究,揭示了它所包藏的豐富內容,為研究商代歷史開拓了重要的途徑。甲骨文中則有「帝」或「上帝」。所以商湯伐夏桀時說,「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夏氏有罪,子畏上帝,不敢不正」,打出「天命」的旗號,鼓動軍士和同盟者去執行上帝的意志,奮勇討伐。但天上的上帝與地上的下帝(商王)是相對的。為了執行上帝的意志,下帝通過巫與上帝溝通。商王在祭祀祖先時,用五種祀典,對上甲以後的祖先輪番地、周而復始地進行。安
陽殷墟王陵區的祭祀場中發現了上千個祭祀坑,武丁時一次使用人牲達數百人。這種情況反映了商王對祖先崇拜的重視,因為上帝既是至上神,又是宗祖神。
武丁死後,他開創的太平盛世,沒能長久延續下去。祖庚、祖甲以後諸王,特別是帝乙帝辛時期,國內矛盾十分尖銳,東南方的侯起來反叛。面對這種情況,商王帝辛(紂)少年英勇,派部向東下征討萊夷,自己攻打南方九苗,將商的勢力延伸到了東海和長江流域,但是其連年的征戰,極大消耗了國力,進一步激化了國內矛盾,國內兵力空虛,使其對西北的控制下降,給了周以可趁之機。在周武王時,周起兵攻商,商王帝辛(紂)倉促間只能以奴隸為軍抵禦周人,結果,商王的軍隊毫無鬥志,「前徒倒戈」,牧野一戰,「血流浮杵」,國內商軍盡墨,帝辛逃到鹿台自焚而死。商王朝就此滅亡。
疆域劃分
商朝的勢力範圍東至大海,西達陝西省西部,東北達到遼寧省,南至江南一帶(不包括四川雲南貴州等西南地區),為當時世界上一個大國,但主要治理區域還是中原一帶。始都亳,曾多次遷移,後盤庚遷都殷(今河南省安陽小屯村),因而商也被稱為殷。
政治體制
商王朝建立了一套比較完整的國家機構。中央分設管理政務的卿事寮和主持祭祀的太史寮二大機構。地方用侯、邦伯加強各地的統治,還有大批宮廷侍衛。同時商朝王室還掌握有大批武器和軍隊,貴族還設立了殘酷的刑法和監獄。另外,還使用宗教觀念來鞏固其統治地位,商王甚至自稱是「上帝」在人間的代表,把神權和王權結合起來。
經濟文化
商朝的農業比較發達,可以使用多種穀類釀造酒,已經可以鑄造精美的青銅器和燒制白陶。由於交換的發達,已經出現了早期的城市,是當時世界上文明發達的國家,由於商王朝商業的發達,與周邊國家經濟貿易往來很多,今天商人一詞,源自當時周邊國家對商朝國人的稱謂。農業是最重要的經濟部門,農田有比較整齊的規劃,農田作物種類有黎、粟、稻、麥,發明了中耕;有蠶桑經營,紡織業有所發展;商代除有六畜外,還馴養了象,畜牧業相當發達。
商代農業和手工業的進步促進了商品交換的發展,出現了許多牽着牛車和乘船從事長途販運的商賈。到商代後期,都邑里出現了專門從事各種交易的商販,呂尚就曾在朝歌以宰牛為業,又曾在孟津賣飯。
自商代起,中國音樂進入了信史時代。民間的音樂和宮廷的音樂,都有長足的進步。由於農、牧、手工業的發展,青銅冶鑄達到了很高的水平,從而使樂器的製作水平飛躍,大量精美豪華的樂器出現了。樂舞是宮廷音樂的主要形式。可考證的有《桑林》、《大護》,相傳為商湯的樂舞,為大臣伊尹所作。從事音樂專業工作的,主要有「巫」、音樂奴隸和「瞽」三種人。有關商朝的民間音樂的材料很少,《周易·歸妹上六》和《易·屯六二》就是商代的民歌。
商代甲骨文兼有象形、會意、形聲、假借、指事等多種造字方法,已經是成熟的文字。在出土的甲骨卜辭中,總共發現有四千六百七十二字,學者認識的已有一千零七十二字。甲骨文因刻寫材料堅硬,故字體為方形。而同時的金文,因系鑄造,故字體為圓形。
科學技術
商代開始初步掌握了冶鐵技術,制陶業、商業也很興盛。商代甲骨文的發掘證明,商代的文字發展已經經歷了一個漫長的時期。天文曆法比夏代進步,天象學上也有新的發現,人們發現了火星、彗星,此外還有數學和疾病的記載,音樂的成就很大,出現了專習音樂、舞蹈的樂人;雕塑是商代工奴們最突出的工藝成就。
天文:商代日曆已經有大小月之分,規定三百六十六天為一個周期,並用年終置閨來調整朔望月和回歸年的長度。商代甲骨文中有多次日食、月食和新星的記錄。
數學:商代甲骨文中有大至三萬的數字,明確的十進制,奇數、偶數和倍數的概念,有了初步的計算能力。
光學知識,很早就得到應用,商代出土的微凸面鏡,能在較小的鏡面上照出整個人面。
法律制度
商殷時期的每一個別的公社農民只有通過其所屬的公社才能領得自己的份地。正因為份地所有權在法律上屬於國王,所以每一個公社農民的剩餘勞動也就屬於這個最高統一體。由於公社所有制一般分為「公田」和「私田」,所以在這種公社中,公社農民的剩餘勞動是以耕種「公田」的形式而出現的。《孟子·滕文公上》所說的「惟助為有公田」、「同養公田」的「公田」,是由原始公社中的「共有地」演變而來,「同養公田」就是說公社的「公田」由公社農民來集體耕種,「公田」上的收穫物就作為交給奴隸主貴族的一種賦稅。這就是孟子所說的「殷人七十而助」(《孟子·滕文公上》)的「助法」。這種助法,按照孟子的看法,就是畫地面為井字形,分為九區;八區分配於八家之民,稱曰「私田」;其中之一區,八家合力耕作,謂之「公田」。所以,孟子說:「助者,藉也」(《孟子·滕文公上》)。中國古代文獻中的「藉」字應作「耤」,後來誤作「籍」。「耤」即「借」字,「耤」(強迫)公社農民的力量來為自己耕種叫做「耤」,字從「耒」即表示其與農事有關。所以趙岐《孟子注》云:「藉,借也,借民力而耕公田之謂也。」鄭玄注《禮記·王制》中的「公田藉而不稅」時也說:「藉之言借也,借民力治公田,美惡取於此,不稅民之所自治也。」
法制指導思想
商朝的法制指導思想在夏朝奉「天」罰罪法制觀的基礎上有進一步發展,更加強調「神」尤其是祖先神的作用。在這種天命觀的影響下,商人十分迷信鬼神。商王自稱是上帝的兒子,即「下帝」也稱天子。因此,執行占卜的神職人員——巫,史等,在商朝社會生活中佔有重要地位。在王權神授觀下,商朝的法律也都是一「天」與「神」的名義制定的。如「有夏多罪,天命殛之」「爾尚輔予一人,致天之罰,予其大賚汝!爾無不信,朕不食語。爾不從誓言,予則孥汝,罔有攸赦。」以天的名義對夏進行討伐。
法制概況
《荀子·正名》中有「刑名從商」,這一論斷從一側面反映出商朝法制應該比較成熟了。
《左傳·昭公六年》載「商有亂政,而作湯刑」與夏朝一樣,它也是後繼者為了紀念湯,而以湯來命名他們的法典。除了《湯刑》外,還有《甘誓》 《盤庚》 《伊訓》等篇章也都是商朝具有效力的法律文件。
軍事發展
軍事制度
商朝的軍事制度在甲骨卜辭中有較多的記載。如「□方出,王自征」(《柏根氏舊藏甲骨卜辭》)、「□王自征人方」(《殷契粹編》)等卜辭表明,商王是最高軍事統帥,有時親自出征。王室婦女,如商王武丁的配偶婦好,也曾率軍出征。高級軍事領導職務由貴族大臣和方國首領擔任,他們平時治民,戰時領兵。甲骨文中常有「□」、「射」、「戍」等名號出現,可能表明當時軍隊成員已有不同的職守。士卒由貴族和平民充當,平時要練習射、御;並以田獵的形式進行演習。
「王登人五千征土方」(《殷虛書契後編》上)等卜辭說明,戰時常根據需要進行「登人」(徵兵),一次徵發1000、3000或5000人,也有超過1萬人的。奴隸多擔任雜役。
商朝除王室擁有強大的軍隊外,各宗族或各方國也都掌握相當數量的軍隊。「王其令五族戍□」(《殷契粹編》.1149)、「令多子族從犬侯寇周,葉王事」(《殷虛書契續編》)等卜辭表明,這些宗族或方國的軍隊須聽從商王的調遣。商朝軍隊有步卒和車兵,作戰方式以車戰為主。戰車一般由兩匹馬駕挽,車上有甲士3人,居中者駕車,居左者持弓,居右者執戈。車下隨行徒若干人。甲骨文中也曾出現過「步伐」的記載,可能表明當時有獨立的步兵隊伍。
「王作三師右中左」(《殷契粹編》)等卜辭說明,當時軍隊的最大編制單位可能是師。「登百射」(《甲骨文合集》)、「左右中人三百」(《殷虛書契前編》)、「王令三百射」(《殷虛文字乙編》)等卜辭說明,當時軍隊的組織可能以100人為基層單位,300人為中級單位,並有右、中、左的區分。
武器裝備
商朝軍隊的武器裝具,據考古發掘和甲骨文記載,主要有戰車、弓、箭、戈、矛、刀、斧、鉞、干盾、矢鏃、頭盔、甲冑等,其中戈、矛、刀、斧、矢鏃、頭盔等是用青銅鑄造的。河南安陽侯家莊1004號商王陵墓內有大量武器出土,其中有70捆矛,每捆10個,說明商朝對於武器的存放可能有一定的制度。
衰落滅亡
商代奴隸
商代奴隸的名目繁多,被投入社會生產的各個領域。他們成批地被驅趕到田野。一般呼之為眾、眾庶或庶人。 眾人除在田間耕作之外,還要在農隙時接受軍事訓練,參加商王和貴族們的狩獵和其他各項繁重的勞役。一有征伐,就要隨軍服役,有時還要隨軍去遠方戍守。 當時的奴隸,一般都有家室。他們世代充當奴隸,必須俯首帖耳地甘作「畜民」。如果稍有不恭,就將被斬盡殺絕。 在稱為「百工」的各種手工業作坊里,也以奴隸勞動為主。其中有各具專門技藝的工匠,地位可能稍高一些,但是他們也被用於賞賜、贈與和交易,沒有獨立的人格。大多數從事繁重雜役的人,則被視為牛馬。 在畜牧中,有牧人、圉人等牧放和圈養牲畜的奴隸,即所謂「皂隸」。
奴隸管理
商王和各級奴隸主貴族都有臣、妾、僮、仆、宰、奚等大批的非生產性的奴隸,廣泛地使用於家內生活的各個方面。這些奴隸除了負擔極為繁重的家內雜役之外,有時還要直接為奴隸主貴族生產一些日常生活用品。他們的地位比一般眾庶更為低賤。 為了防止奴隸逃亡,奴隸主貴族有時還要給奴隸帶上刑具。在殷墟出土的三個奴隸陶俑,手上都帶有木梏。 殘酷的奴隸主把奴隸視若牲畜,奴隸不僅平時像牛馬一般地從事繁苦的勞作,而且在祭祀祖先和神靈時,被用作犧牲。在殷墟以及其他各處的商代遺址墓葬所發掘出來的關於人祭和人殉的遺蹟,充分暴露了商代奴隸主階級的殘暴性和奴隸制度的罪惡。
人殉人祭
商代的祭祀名目繁多,用作犧牲的奴隸數目,是無法計算的,據不完全的統計,在已著錄的一部分甲骨資料中,有關人祭的卜辭達1992條,其中以武丁時期為最多,有1006條。用作犧牲的奴隸共有902人,還有531條未記人數,一次用人最多是500人。由此可見商代人祭的數量之多。 1976年在安陽武官村北地殷王陵墓區東側發現了一個祭祀場所,面積約有數萬平方米。在發掘的4700平方米的範圍內,清理了191個祭祀坑,發現有1178具用作犧牲的奴隸遺骸。其中一部分是男性青壯年,還有成年女性和少兒。 在殷墟洹北的侯家莊西北岡和武官村一帶的商王陵墓里,所清理出來的人殉人祭的遺骨,每一墓地,少則數十人,多則數百人,最多的達千數以上。這些事實說明,人殉和人祭,在商代是普遍存在的。
集團矛盾
商代中葉以後,統治集團內部的矛盾開始加劇,特別是祖甲以後,王權與貴族權勢的鬥爭日益激烈。這種矛盾,到商王紂時發展到極點。如貴族微子、箕子、比乾等人同紂對立,反映了商王室同貴族之間的矛盾。 從商王朝建立以來,奴隸群眾反抗奴隸主貴族的鬥爭,一直沒有停息。奴隸逃亡,是反抗鬥爭的主要方式。奴隸逃亡現象的日益嚴重,加重了統治階級內部的混亂現象。 在當時的勞動生產者中,平民也佔有較大的比重。在奴隸制國家和各級貴族的壓榨之下,他們不是破產負債,就是觸犯了法網,隨時都有被罰為奴隸的危險。特別是在武丁、祖甲以後,更加重了對一般「小人」的迫害,激起了他們的反抗鬥爭,使得統治者難以長久在位,在位時間一般都沒有超過十年。
殘暴統治
商代後期比較尖銳複雜的社會矛盾,到商王紂(帝辛)時,就更為激化了。在統治階級內部,他要削弱一些貴族的權勢,遭到強烈的反對,在他的嚴厲打擊之下,許多人叛逃他處,大大削弱了他的統治力量。 後世對於商紂的殘暴事實,可能有誇大之處。但他和夏桀一樣,是一個有名的暴君,則是無疑的。他自恃才智,好酒淫樂,在即位之後,就擴大殷都,大修離宮別館,稱為朝歌。 商紂又「厚賦稅以實鹿台之錢,而盈鉅橋之粟」(《史記·殷本紀》),極力加強搜刮。廣大人民奮起反抗,他又濫施酷刑和屠殺。但是這只能越來越強烈地激起人民的反抗鬥爭。
王朝滅亡
在統治危機日益嚴重的形勢下,各地諸侯紛紛叛離,周邊各部也乘機內侵。為了轉移人民群眾和一部分貴族的視線,商王紂決定對周邊各部用兵。 紂王先集中兵力向黃土高原上的西北各部展開進攻,接着就回師東向,全力進攻東夷。東夷各部雖被平定了,但是損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又加劇了人民群眾的反抗鬥爭,所謂「紂克東夷,而殞其身」(《左傳》昭公十一年)。 窮兵黷武的結果,只是招致了自己的滅亡。商王朝由湯開始建立,到紂滅亡,一共傳了十七代,三十王,存在了大約六百年左右。
君主世系表
契 (前2257年---前?)昭明 (前?---前?)相土 (前?---前?)昌若 (前?---前?)曹 (前?---前?)冥 (前?---前?)商高祖(王亥) (前?---前1972年)王恆 (前1971年---前?)上甲微 (前?---前?)報乙 (前?---前?)報丙 (前?---前?)報丁 (前?---前?)示壬 (前?---前?)商夔宗(示癸) (前?---前?)商太祖(商湯) 子天乙 (前?---前1589年)商代王(太乙) (前1588年---前1588年) 1年商哀王(外丙) 子勝 (前1588年---前1587年) 2年商懿王(仲壬) 子庸 (前1586年---前1583年) 4年商太宗(太甲) 子至 (前1582年---前1571年) 12年商昭王(沃丁) 子絢 (前1570年---前1542年) 29年商王(太庚) 子辯 (前1541年---前1517年) 25年商元王(雍己) 子密 (前1499年---前1487年) 13年商中宗(太戊) 子伷 (前1486年---前1412年) 75年商孝成王(仲丁) 子莊 (前1411年---前1401年) 11年商思王(外壬) 子發 (前1400年---前1386年) 15年商前平王(河亶甲) 子整 (前1385年---前1377年) 9年商穆王(祖乙) 子滕 (前1376年---前1358年) 19年商桓王(祖辛) 子旦 (前1357年---前1342年) 16年商僖王(沃甲) 子逾 (前1341年---前1337年) 5年商莊王(祖丁) 子新 (前1336年---前1328年) 9年商頃王(南庚) 子更 (前1327年---前1322年) 6年商悼王(陽甲) 子和 (前1321年---前1315年) 7年商世祖(盤庚) 子旬 (前1314年---前1273年) 42年商章王(小辛) 子頌 (前1272年---前1270年) 3年商惠王(小乙) 子斂 (前1269年---前1260年) 10年商高宗(武丁) 子昭 (前1259年---前1201年) 59年商後平王(祖庚) 子躍 (前1200年---前1190年) 11年商世宗(祖甲) 子載 (前1189年---前1157年) 33年商甲宗(廩辛) 子先 (前1156年---前1153年) 4年商康祖(庚丁) 子囂 (前1152年---前1145年) 8年商武祖(武乙) 子瞿 (前1144年---前1110年) 35年商匡王(文丁) 子托 (前1109年---前1097年) 13年商德王(帝乙) 子羨 (前1096年---前1076年) 21年商紂王(帝辛) 子壽 (前1075年---前1046年) 30年
相關評論
西方歷史學者一般認為,商朝是中國的第一個朝代,夏朝只是中國傳說中的朝代,因為沒有確鑿的證據證明歷史上夏朝的存在。按照他們所定的歷史時代標準,中國的歷史時代最多只能從商朝的甲骨文發明(前1556年)算起,也就是說,中國的歷史時代最多只有3600年,而不是中國學者所說的4000年(因「信史」(歷史時代)的定義是指從有文字發明時起算)。
不過有學者指出陶文可能比甲骨文更早而成為中國最早的文字,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在殷墟遺址於20世紀上半葉被發現之前,這些學者同樣認為商朝只是一個傳說中的王朝,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幾乎完全印證了司馬遷《史記》中所記載的商王世系表,使得商朝的存在成為無可爭議的事實,現在已經沒有學者再對此持懷疑的態度了,在以前被普遍看作蠻夷之地的非中原地區,如成都、廣漢為中心的三星堆文化,湖南寧鄉的炭河裏遺址等出土的文物也證明,在商時期的長江流域也存在發達的文明。
這些文明後來皆融入華夏,或被華夏征服,由於沒有文字遺留等原因,其事跡大多也不被後人所詳知。依據中國正史的記載,自黃帝開國以來的歷史,雖至西周年份不詳,但世系清晰。司馬遷曾言,「余讀諜記,黃帝以來皆有年數」。因此,中國歷史,自黃帝始,有「上下五千年」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