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符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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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符經》全名《黃帝陰符經》。這是道家闡述中國「天人合一」思想的重要著作。如參透此書,則既不會「聽天由命」,也不會再天真的認為「人定勝天」。舊題黃帝撰,當為假託。其作者與成書年代,歷來學者看法不一。邵雍、程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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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符經》石刻(藏北京白雲觀)

梁啓超等認為是戰國時書;姚際恆、全祖望等認為是北魏寇謙之所作;朱熹認為是唐李筌所作;今人余嘉錫認為是楊羲、許謐所作;今人王明認為成書年代的上限為公元531年之後,下限為唐初,作者大抵是北朝一位久經世變的隱者。《陰符經》之名,據李筌《黃帝陰符經疏》稱:陰者暗也,符者合也。天機暗合於行事之機,故稱陰符。任照一在《陰符經》的註解中也認為:明天道與人道有暗合大理之妙,謂之陰符。蓋皆謂人事必須暗合天機,不違自然之道。這是此書所闡述的中心思想。   《陰符經》本無章次,李筌本將其分為《神仙抱一演道章》《富國安人演法章》《強兵戰勝演術章》三章。上章主要講天道陰陽之理,讓人握其機宜,修身煉行以成聖人。強調「觀天之道,執天之行」,按自然規律處理人事。又把傳統的五行說成「五賊」,突出了五行相剋的一面,指出「五賊在心,施行於天。宇宙在乎手,萬物生乎身」,進一步證明按天道行事的必要性。中章主要說明天地、萬物與人之間存在相「盜」的關係,只有三盜相「宜」,天地人才能相「安」。所謂「盜」指竊取,人依靠竊取萬物以資身,必須知其機宜,合乎自然之理,才能安身立命。下章從用兵之道說起,批評「愚人以天地文理聖」,讚賞「我以時物文理哲」,最終仍歸結到順應天道,隨時應物,天人合一。《陰符經》具有比較豐富的辯證法思想。首先,它比較充分地說明天道(即自然之道)的客觀性。指出天道「無恩」(即「無情」),必定要按自身的規律發展,人的意志無法加以改變。因而強調人在天道面前,只能「觀天之道,執天之行」,即只能認識它、掌握它,而不能違背它。指出:「天人合發,萬變定基。」即人的認識和行動必須與之相符合,才有成功的基礎。另一方面,它又強調,人本身也是天的一部分,不卑不亢,發揮「主觀能動性」,才可與道合真。文中說:「聖人知自然之道不可違,因而制之。」即在認識自然之道的基礎上,學會順應、駕馭它的本領。又說:「五賊在心,施行於天,宇宙在乎手,萬化生乎身。」此外,又以較大篇幅,論述相生相剋的道理,強調只有相剋才能相生。這些思想,不僅在道教史上,而且在中國哲學史上,都有相當的影響和重要的意義。此書對後世道教有很大的影響。大約在唐宋以後,一般道教內、外丹家,皆將它和《老子》一起看作煉丹之祖經,用它的思想指導丹術修煉。它對社會的影響也較大,許多儒家學者皆為之作注,注家之多,除《老子》外,道教書中只有《周易參同契》才能與之相比。唐以後,各家注代有所出。宋《通志·藝文略》即著錄各家注三十九部,五十四卷。今《正統道藏》留存注本二十餘種,其中李筌注有較大影響。不過據劉師培考證,題名李筌的《黃帝陰符經疏》,只有注文的作者是李筌,而「疏」則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