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字義疏證》
出自 华夏文化百科
目錄
《孟子字義疏證》
正文
中國 清代 唯物主義哲學家戴震的著作。共 3卷。其初稿題為《緒言》,修正稿是《孟子私淑錄》,定稿為《孟子字義疏證》。成書於乾隆四十二年(1777)。在這部書里,戴震通過解釋《孟子》中的「理」、「天道」、「性」、「才」、「道」、「仁義禮智」、「誠」、「權」等重要哲學範疇,闡發自己的唯物主義哲學思想。 《疏證》主要側重批判程朱理學關於理、欲問題的觀點。程朱理學為了維護封建統治,把封建的倫理綱常說成是「天理」,把物質生活要求說成是不正當的「人慾」,提出「存天理,滅人慾」的命題。《疏證》則力證天理與人慾是統一的,「理存乎欲」,不能用所謂天理去禁錮人們的正常欲望。《疏證》尖銳地指出,程朱理學所謂的「理」,不過是尊者、貴者、長者用以欺騙和鎮壓卑者、賤者、幼者的工具,「尊者以理責卑。長者以理責幼,貴者以理責賤,雖失,謂之順;卑者、幼者、賤者以理爭之,雖得,謂之逆」。「人死於法,猶有憐之者,死於理,其誰憐之?」 在哲學上,《疏證》認為「道」是物質性實體,「道,指其實體實事之名」,指出 「氣」 的變化過程就是道,「氣化流行,生生不息,是故謂之道」,「理」是事物的條理,「化物之質,曰肌理,曰腠理,曰文理;得其分則有條而不紊,謂之條理」,「事物之理,必就事物剖析至微,而後理得」。
《孟子字義疏證》在中國近代反封建的鬥爭中,發生過巨大影響。其主要版本有:約刻於清乾隆中期《微波榭叢書》中的《戴氏遺書》本,1936年影印的《戴東原先生全集》本,1961、1982年的中華書局校點單行本,1980年上海古籍出版社的《戴震集》本。
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