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保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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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自保論是一種小人所崇尚的消極處世態度,指人但求自保,而不顧社會倫理,為保私利,甚至無仁無義無忠無孝無信無禮,毫無人道。


自保論一般被解讀為生物在惡劣環境之下,暫失本性,保存生命的「自然法則」。常被諸種小人鼓吹成「放棄人性,唯私利是圖」的論調,並作為其小人行徑的依據。這種論調的荒唐之處在於,不論所處環境是否惡劣,更不再只是暫時丟失本性,而是永久主動放棄人性。如《金星撞火星》第十五集中電視評論員黃歡的本能自保論。


所謂的「自然法則」說也是不成立的,因為作為自然一部分的人類,在正統文化影響下的傳統君子,就能做到即使面臨死亡仍然堅持大公無私、為生民立命的態度。


溯源

自保論源於滿清時期,人們在遭受滿清長期高壓的恐怖統治之下,忠義之士遭受生命的滅絕對待,淘汰下來的,多數都是持「但求自保,不求忠義」的自保論態度之小人。


發展與影響

自保論影響至今不衰。自保論起初只是正義之士為保全有生力量,日後正本清源,恢復人間忠義,而不直接與滿清對抗的臨時措施,正所謂「留得青山在,哪怕沒柴燒」。然而,卻被小人所利用,歪曲成為但求自保,但存私利,而放棄人性,放棄忠義倫理的論調。


這種論調後來成為漢奸小人混跡官場的普遍作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