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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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介

王安石生於臨江軍(今江西清江)。身官宦之家,於宋仁宗慶曆二年(1042年)考中進士第四名。嘉佑三年(1058年),向宋仁宗上萬言書針砭時弊、要求改革。1069年宋神宗時任參知政事,推出了青苗法、農田水利法和募役法等新變法。1070年升任宰相。由於新法中關於土地改革影響到地主階級與相關的官僚,變法遭到他們的強烈抵制,在民間由於改革推行難度大,反而對一般民眾的生活產生不利影響,又遭到知識分子的敵視。使得他在民間形象一直不佳。在1074年、1076年兩次被罷免職務。宋神宗死後,原反對派司馬光(曾因與王安石政見相左而被排擠)任宰相,幾乎廢除了所有法案。變法失敗後,退居江寧(今江蘇南京)。 20世紀俄國共產黨領導人列寧稱讚他為「11世紀的改革家」。王安石為人特立獨行。據載,他常不梳洗就出門會客,看書入神時則會隨手拿東西吃,吃了魚食也不知道。普遍認為蘇洵的《辨奸論》就是影射王安石的,其中寫道:「夫面垢不忘洗,衣垢不忘浣,此人之至情也。今也不然,衣臣虜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喪面而談詩書,此豈其情也哉?」蘇軾和王安石也歷來不睦,王安石好做驚人之言,蘇軾曾作文譏諷。民間也有不少兩人鬥智的故事。


生平大事年表

王安石


慶曆二年(1042)進士第四名及第。任地方官多年。王安石認為宋代社會貧困化的根源在於兼併。在嘉佑三年(1058)上宋仁宗趙禎的萬言書中,要求對宋初以來的法度進行全盤改革,扭轉積貧積弱的局勢,立即實現對法度的變革。封建士大夫也把致國太平的厚望寄託於王安石,期待他能早日登台執政。 治平四年(1067)神宗初即位,詔王安石知江寧府,旋召為翰林學士。 熙寧元年(1068)四月,召王安石入京,變法立制,富國強兵,改變積貧積弱的現狀。 由於深得神宗賞識熙寧二年(1069),王安石出任參知政事, 熙寧三年(1070)升任宰相,開始大力推行改革,進行變法。王安石明確提出理財是宰相要抓的頭等大事,闡釋了政事和理財的關係,並認為,只有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才能解決好國家財政問題。執政以後,王安石繼續發揮了他的這一見解。在改革中,他把發展生產作為當務之急而擺在頭等重要的位置上。 王安石雖然強調了國家政權在改革中的領導作用,但他並不贊成國家過多地干預社會生產和經濟生活,反對搞過多的專利征榷,提出和堅持「榷法不宜太多」的主張和做法。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導下,變法派制訂和實施了一系列新法,從農業到手工業、商業,從鄉村到城市,展開了廣泛的社會改革。 與此同時,王安石為首的變法派改革軍事制度,以提高軍隊的素質和戰鬥力,強化對廣大農村的控制;為培養更多的社會需要的人才,對科舉、學校教育制度也進行了改革。變法觸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兩宮太后、皇親國戚和保守派士大夫結合起來,共同反對變法。 因此,王安石在熙寧七年(1074)第一次罷相。 熙寧八年(1075)復拜相。王安石復相後得不到更多支持,不能把改革繼續推行下去. 熙寧九年(1076)第二次辭去宰相職務,從此閒居江寧府。 宋哲宗元佑元年(1086),保守派得勢,此前的新法都被廢除。王安石不久便郁然病逝。


歷史評價

王安石


王安石推行的變法,歷史上的評價多有不同。北宋時期,其反對派就以修史的方法進行批評。到了南宋,再次通過修史的方法對其改革進行定性,指出王安石變法使得北宋王朝遭到滅亡(有說法指出是南宋朝廷為了推卸皇室的責任)。以後歷朝歷代均以此作為依據,對其變法做出這樣的判斷,以至於在宋元話本里有文章專門諷刺。 但是王安石的家鄉的一些文人出於同鄉的原因進行了一些爭辯,例如陸九淵等。 歷史發展到近代,中國遭受了前所未有的變故,改革的呼聲日益提高,所以對王安石變法開始進行正面的評價,主要的人物有梁啓超、嚴復等,他們從社會現實需要出發,呼籲改革精神。以後對王安石變法的研究越來越多,並在民國時期有所推廣。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對王安石的評價主要從階級等角度出發,以後逐漸取消了這種方法,從具體的利益角度來看他的變法。主要研究者有漆俠、鄧廣銘等。 在海外,美籍華裔歷史學家黃仁宇就認為,王安石的多項改革,涉??理,但不見容於當時的官宦文化,亦缺乏有關技術能力而無法取得成功。 宗熙寧二年(1069),王安石開始推行新法,採取一系列改革措施。第二年,司馬光給王安石寫了一封三千三百多字的長信,列舉實施新法的弊端,要王安石,棄新法,恢復舊制。〈答司馬諫議書〉是王安石的回覆:「如君實責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為,以膏澤斯民,則某知罪矣,如曰今日當一切不事事,守前所為而已,則非某之所敢知。」所謂「不畏浮雲遮望眼,自緣身在最高層。」正是王安石的寫照。


王安石文學成就

一、王安石的文學成就(一)王安石的前期詩歌。王安石存詩一千五百多首,詩歌創作以退居江寧為界,前後兩期詩風有很大差別。前期詩歌主要以杜甫的創作思想為主導,以關心時事和同情勞動人民的疾苦為主要題材,具有明顯的寫實精神。正因為王安石對杜甫的崇拜,所以他在前期的詩歌創作中自覺不自覺地表現了自己的政治觀,創作了大量的政治詩,緊扣當時的時政,提出了尖銳的問題,把自己渴望濟世匡俗的理想抱負寫進了詩中,如《感事》、《河北民》、《收鹽》、《讀詔書》等詩篇,密切聯繫現實人生,涉及政治、經濟、軍事各個方面,表現了他主張革除弊政、關心民生疾苦的進步思想和博大胸懷。(二)王安石後期詩歌。王安石後期詩歌,是指他在熙寧九年罷相後的創作。仕途的豐富經歷,變法失敗的複雜心情,使他的詩風發生很大的變化:前期詩歌中洋溢的那種政治熱情已經逐漸消退,大量的寫景取代了政治詩的位置;藝術走上了杜甫「老去漸於詩律細」之路,注重對仗、用典、聲律的精益求精,吸收王維詩歌的取境之長,追求詩歌的藝術美。他博觀約取,熔鑄前人,以獨特的抒情方式和藝術風格,創立了為嚴羽《滄浪詩話》所標舉的「王荊公體」。名作很多,如《書湖陰先生壁》:茅檐常掃淨無苔,花木成畦手自栽。一分護田淨綠繞,兩山排閥送青來。又如《江上》:江北秋陰一半開,曉雲含雨卻低回。青山繚繞疑無路,忽見千帆隱映來。這些小詩新穎別致,錘鍊甚工,妥貼自然,意境清麗,表現出荊公體的老練圓熟。他的《泊船瓜洲》詩亦很有名:京口瓜洲一水間,鐘山只隔數重山。春風又綠江南岸,明月何時照我還。宋葉夢得《石林詩話》說:「王荊公晚年詩律尤精嚴,造語用字,間不容髮;然意與言會,言隨意遣,渾然天成,殆不見有牽率排比處。」比較恰當地指出了王安石後期詩歌的藝術特徵,在宋詩的發展過程中,他不僅推動了宋人宗杜、學杜之風的興盛,而且以其深邃的思想、新穎的見解,及後期詩歌對藝術技巧、字句錘鍊的新的探索,乃至喜歡用典,在散文化的長篇里發議論之習,在宋詩獨特風貌的形成和發展中產生了較大的影響。但後期由於受韓愈、盧同詩的影響,有些作品不免生硬粗糙、喜造硬詞、押險韻,對後來也有不良影響。


二、王安石的教育思想宋仁宗治平年間(1064—1067),王安石因母喪居江寧,從事授徒講學活動。據他的學生陸佃(1042—1102)在《陶山集》中回憶:「治平三年(1066年),今大丞相王公守金陵,經緒餘成學者,而某也實並群英之游」,從中深受教益,「朝虛而往,暮實而歸,覺平日就師十年,不如從公之一日也。」王安石的著述很多,其中《上仁宗皇帝言事書》、《原教》、《傷仲永》、《慈谿縣學記》、《虔州學記》等,都比較集中地反映了他的教育思想。王安石在文化教育改革方面的成就。王安石在宋神宗熙寧年間任副宰相和宰相期間,發動在政治、經濟、軍事和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一系列改革,其中在文化教育方面的改革,稱為「熙寧興學」,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改革太學,創立「三舍法」;二是恢復和發展州縣地方學校;三是恢復和創設武學、律學和醫學;四是編撰《三經新義》作為統一教材。「熙寧興學」也同樣因為王安石被逐出朝廷而半途夭折,但它將北宋教育事業向前推進了一大步,並對後來的興學運動產生深刻影響。


王安石變法

北宋王安石於宋神宗熙寧年間進行的改革。治平四年(1067)正月,宋神宗趙頊即位。神宗立志革新,熙寧元年(1068)四月,召王安石入京,變法立制,富國強兵,改變積貧積弱的現狀。 王安石建立一個指導變法的新機構--制置三司條例司,條例司撤銷後,由司農寺主持變法的大部分事務。呂惠卿、曾布等人參與草擬新法。這些新法按照內容和作用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限制商人 供應國家需要和限制商人的政策,主要是均輸法、市易法和免行法。 均輸法 熙寧二年七月,頒行淮、浙、江、湖六路均輸法。由發運使掌握六路的財賦情況,斟酌每年應該上供和京城每年所需物資的情況,然後按照「徙貴就賤,用近易遠」的原則,「從便變易蓄買」,貯存備用,藉以節省價款和轉運的勞費。均輸法奪取了富商大賈的部分利益,同時也稍稍減輕了納稅戶的許多額外負擔。 市易法 熙寧五年三月,頒行市易法。在開封設置市易務。市易務根據市場情況,決定價格,收購滯銷貨物,待至市場上需要時出售,商販可以向市易務貸款,或賒購貨物。後又將開封市易務升為都提舉市易司,作為市易務的總機構。市易法在限制大商人壟斷市場方面發揮了作用,也增加了朝廷的財政收入。 免行法 熙寧六年七月,正式頒行免行法。免行法規定,各行商鋪依據贏利的多寡,每月向市易務交納免行錢,不再輪流以實物或人力供應官府。 發展農業生產 調整封建國家、地主和農民關係的政策以及發展農業生產的措施,有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稅法和農田水利法。 青苗法 熙寧二年九月,頒布青苗法。規定以各路常平、廣惠倉所積存的錢穀為本,其存糧遇糧價貴,即較市價降低出售,遇價賤,即較市價增貴收購。其所積現錢,每年分兩期,即在需要播種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願原則,由農民向政府借貸錢物。收成後,隨夏、秋兩稅,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歸還穀物或現錢。青苗法使農民在新陳不接之際,不至受「兼併之家」高利貸的盤剝,使農民能夠「赴時趨事」。 募役法 熙寧四年頒布實施。募役法(免役法)規定由州、縣官府出錢僱人應役。各州、縣預計每年雇役所需經費,由民戶按戶等高下分攤。募役法使原來輪流充役的農村居民回鄉務農,原來享有免役特權的人戶不得不交納役錢,官府也因此增加了一宗收入。 方田均稅法 熙寧五年頒行。方田均稅法規定每年九月由縣官丈量土地,檢驗土地肥瘠,分為五等,規定稅額。丈量後,到次年三月分發土地帳帖,作為「地符」。分家析產、典賣割移,都以現在丈量的田畝為準,由官府登記,發給契書。以限制官僚地主兼併土地,隱瞞田產和人口。農田水利法 熙寧二年頒布。條約獎勵各地開墾荒田,興修水利,修築堤防圩岸,由受益人戶按戶等高下出資興修。在王安石的倡導下,一時形成「四方爭言農田水利」的熱潮。北方在治理黃、漳等河的同時,還在幾道河渠的沿岸淤灌成大批「淤田」,使貧瘠的土壤變成了良田。 穩定封建秩序 鞏固封建統治秩序和整頓、加強軍隊的措施,有將兵法、保甲法、保馬法以及建立軍器監等。 將兵法 作為「強兵」的措施,王安石一方面精簡軍隊,裁汰老弱,合併軍營,另一方面實行將兵法。自熙寧七年始,在北方挑選武藝較高、作戰經驗較多的武官專掌訓練。將兵法的實行,使兵知其將,將練其兵,提高了軍隊的戰鬥力。 保甲法熙寧三年頒行。各地農村住戶,不論主戶或客戶,每十家(後改為五家)組成一保,五保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凡家有兩丁以上的,出一人為保丁。農閒時集合保丁,進行軍訓;夜間輪差巡查,維持治安。保甲法既可以使各地壯丁接受軍訓,與正規軍相參為用,以節省國家的大量軍費,又可以建立嚴密的治安網,把各地人民按照保甲編制起來,以便穩定封建秩序。 改革教育制度 王安石等變法派還改革了科舉制,整頓了各級學校,為社會培養需要的人才。


變法的影響

王安石變法以「富國強兵」為目標,從新法實施,到守舊派廢罷新法,前後將近15年時間。在此期間,每項新法在推行後,基本上收到了預期的效果,使豪強兼併和高利貸者的活動受到了一些限制,使中、上級官員、皇室減少了一些特權,而鄉村上戶地主和下戶自耕農則減輕了部分差役和賦稅負擔,封建國家也加強了對直接生產者的統治,增加了財政收入。各項新法或多或少地觸犯了中、上級官員、皇室、豪強和高利貸者的利益,最終被罷廢。


文學家王安石

王安石不僅是一位傑出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同時也是一位卓越的文學家。他為了實現自己的政治理想,把文學創作和政治活動密切地聯繫起來,強調文學的作用首先在於為社會服務。他反對西崑派楊億、劉筠等人空泛的靡弱文風,認為「所謂文者,務為有補於世而已矣。所謂辭者,猶器之有刻鏤繪畫也。誠使巧縣華,不必適用;誠使適用,亦不必巧且華。要之以適用為本,以刻鏤繪畫為之容也。」(《上人書》)正因為安石以「務為有補於世」的「適用」觀點視為文學創作的根本,他的作品多揭露時弊、反映社會矛盾具有較濃厚的政治色彩。今存《王臨川集》 、《臨川集拾遺》、《臨川先生歌曲》等。王安石為「唐宋八大家」之一,他的散文,雄健簡練,奇崛峭拔,大都是書、表、記、序等體式的論說文,闡述政治見解與主張,為變法革新服務。這些文章針對時政或社會問題,觀點鮮明,分析深刻,長篇則橫鋪而不力單,短篇則紆折而不味薄。 《上仁皇帝言事書》 ,是主張社會變革的一篇代表作,根據對北宋王朝內外交困形勢的深入分析,提出了完整的變法主張,表現出作者「起民之病,治國之疵」的進步思想。《本朝百年無事札子》,在敘述並闡釋宋初百餘年間太平無事的情況與原因的同時,尖銳地提示了當時危機四伏的社會問題,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利建樹,認為「大有為之時,正在今日」。它對第二年開始施行的政,無異吹起了一支前奏曲。 《答司馬諫議書》 ,以數百字的篇幅,針對司馬光指責新法為侵官、生事、征利、拒諫四事,嚴加剖駁,短小精悍,言簡意賅,措詞得體,體現了作者剛毅果斷和堅持原則的政治家風度。安石的政論文,不論長篇還是短制,結構都很謹嚴,主意超卓,說理透徹,語言樸素精練,「只用一二語,便可掃卻他人數大段」(劉熙載《藝概.文概》),具有較強的概括性與邏輯力量。這時推動變法和鞏固北宋詩文革新運動的成果起了積極的作用。安石的一些小品文,膾炙人口,《鯀說》、《讀孟嘗君傳》、《書刺客傳後》、《傷仲永》等,評價人物,筆力勁健,文風峭刻,富有感情色彩,給人以顯豁的新鮮覺。他還有一部分山水遊記散文,《城陂院興造記》,簡潔明快而省力,酷似柳宗元;《游褒禪山記》,亦記游,亦說理,二者結合得緊密自然,即使抽象的道理生動、形象,又使具體的記事增加思想深度,顯得布局靈活並又曲折多變。王安石的詩歌,大致可以罷相(1076年左右)劃界而分為前、後期,在內容和風格上有較明顯的區別。「王荊公少以意氣自許,故詩語惟其所向,不復更為涵蓄……後為群牧羊官,從宋次道盡假唐人詩集,博觀而約取,晚年始盡深婉不迫之趣」(葉夢得《石林詩話》)。前期的詩歌,長於說理,傾向性十分鮮明,涉及許多重大而尖銳的社會,問題注意到下層人民的痛苦,替他們發出了不平之聲。《感事》、《兼併》、《省兵》等,從政治、經濟、軍事等方面描寫和提示了宋代國勢的積弱或內政的腐敗,指出了大地主、大商人兼併土地對於國家和人民的危害,提出「精兵擇將」的建議;《收鹽》、《河北民》等,反映了當時人民群眾備受統治者迫、害壓榨的悲慘遭遇;《試院中》、《評定試卷》等,則直接抨擊以詩,賦取士的科舉制度,要求起用具有經世濟國的人才;《元日》、《歌元豐》等,熱情地謳歌了變法帶來的新氣象和人民的歡樂;《商鞅》 、 《賈生》等,通過對歷史人物功過得失的價,抒發了自己的新的見解和進步意義。安石後期的隱居生活,帶來了他的詩歌創作上的化。他流連、陶醉于山水田園中,題材內容比較狹窄,大量的寫景詩、詠物詩取代了前期政治詩的位置,抒發一種閒恬的情趣。但藝術表現上卻臻於圓熟,「雅麗精絕,脫去流俗,每諷味之,便沉沆瀣生牙頰間。」(《後山詩話》載黃魯直語)和《泊船瓜洲》、《江上》《梅花》、《書湖陰先生壁》等詩,觀察細緻,精工巧麗,意境幽遠清新,表現了對大自然美的歌頌和熱愛,歷來為人們所傳誦。從詩體說來,安石的古體詩雖然多用典故,好發議論,但象《明妃曲》、《桃源行》篇,立意新穎,充滿著情感和豐富的想像。律詩則用字工穩,對偶貼切,但有時不免失於過多的雕刻。五絕和七絕尤負盛譽,「王半山備眾體,精絕句」(《寒廳詩話》),「荊公絕句妙天下」(《艇齋詩話》)。他的詩對當代和後世都有影響,被稱為「王荊公體」(嚴羽《滄浪詩話》)。王安石的詞,今存約二十餘首。雖不以詞名家,但其「作品瘦削雅素,一洗五代舊習」(劉熙載《藝概.詞曲概》)。《桂枝香.金陵懷古》一詞,通過描寫金陵(今江蘇南京市)壯景及懷古,揭露六朝統治階級「繁華兢逐」的腐朽生活,豪縱沉鬱,被贊為詠古絕唱。它同范仲淹的《漁家傲》 「塞下秋來風景異」一詞,開了蘇東坡豪放的先聲,給後來詞壇以良好的影響。從文學角度總觀安石的作品,無論詩、文、詞都有傑出的成就。北宋中期開展的詩文革新運動,在他手裡得到了有力推動,對掃除宋初風靡一時的浮華餘風作出了貢獻。但是,安石的文學主張,卻過於強調「實用」,對藝術形式的作用往往估計不足。他的不少詩文,又常常表現得議論說理成分過重,瘦硬而缺少形象性和韻味。還有一些詩篇,論禪說佛理,晦澀乾枯,但也不失大家風範,是我國詩歌史上的一顆明星。


王安石年譜

宋真宗天禧五年辛酉(1021)一歲是年十一月十二日出生於臨江軍(今江西清江)。仁宗天聖八年庚午(1030)十歲王益以殿中丞知韶州(今廣東韶關),王安石隨父至韶州。明道二年癸酉(1033)十三歲王益回臨川(今江西東鄉)母報喪,王安石隨行。景祐三年丙子(1036)十六歲王益服滿赴京,王安石隨行。景祐四年丁丑(1037)十七歲四月,王益通判江寧府(今江蘇南京),王安石隨行。寶元二年己卯(1039)十九歲二月,王益卒於江寧任上。慶曆二年壬午(1042)二十二歲三月,王安石登楊寘榜進士第四名。以秘書郎簽書淮南節度判官廳公事。慶曆六年丙戌(1046)二十六歲自臨川赴京,不求館職,改大理評事,知鄞縣。皇祐三年辛卯(1051)三十一歲以殿中丞通判舒州(今安徽潛山)。至和元年甲午(1054)三十四歲自舒州赴京,特授集賢校理,辭不受,九月除群牧司判官。嘉祐二年丁酉(1057)三十七歲五月改太常博士,知常州。嘉祐三年戊戌(1058)三十八歲二月提點江東刑獄。十月回京,任三司度支判官。嘉祐六年辛丑(1061)四十一歲為工部郎中、知制誥、糾察在京刑獄。嘉祐八年癸卯(1063)四十三歲三月仁宗,英宗(趙曙)立。八月,母吳氏卒於京師,十月歸葬江寧。治平四年丁未(1067)四十七歲正月,英宗卒,神宗(趙頊)立。詔以故官知江寧府。九月,召為翰林學士。神宗熙寧元年戊申(1068)四十八歲四月,自江寧入京。神宗詔越次入對。熙寧二年己酉(1069)四十九歲二月,以諫議大夫參知政事。頒行均輸法、青苗法、農田水利法等。熙寧三年庚戌(1070)五十歲十二月,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史館大學士,與韓絳並相。立保甲法。熙寧五年壬子(1072)五十二歲行市易法、保馬法。熙寧六年癸丑(1073)五十三歲提舉經義局。九月,熙河大捷,神宗解身上玉帶賜之。熙寧七年甲寅(1074)五十四歲三月,行方田均稅法。四月以吏部尚書、觀文殿大學士出知江寧府,新法遭遇首次挫折。十月,行手實法。熙寧八年乙卯(1075)五十五歲二月,復拜同平章事、昭章館大學士。六月,進加左僕射,兼門下侍郎。熙寧九年丙辰(1076)五十六歲六月,子雱卒。十月,罷為鎮南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寧府。元豐元年戊午(1078)五十八歲正月,進尚書左僕射,封舒國公。元豐三年庚申(1080)六十歲九月,加特進尚書左僕射、門下侍郎,改封荊國公。元豐七年甲子(1084)六十四歲乞以宅為寺,賜名「報寧」。元豐八年乙丑(1085)六十五歲三月,神宗卒,哲宗(趙煦)即位。新法先後廢罷。哲宗元祐元年丙寅(1086)六十六歲四月初六病逝,贈太傅。


王安石故居

王安石故里上池村位於撫州市東鄉縣,距離縣中心25公里,是展示中國明清建築藝術及其發展歷史的文物保護區。該村始建於北宋、迄今已逾千年,現在保存下來的建築主要是明清以來修建的。現存有50餘棟古代建築和十多處和王安石有關的遺蹟.世宦祠 為上池典型古代建築代表作,「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自古英豪軟卓識。祖德可以師,學問可以傳,至今鄉里仰遺風。」這是懸掛在上池村「世宦祠」內的一幅讚頌王荊公的對聯。正大門還有一副對聯是「政治抗三代之隆,差讓伊皋伊旦。文章駕百家而上,殊超韓柳歐蘇。」橫聯:「俎祀光華」。舊時在上池村「世宦祠」祠堂裡面,四壁掛了很多題贊上池村王氏先輩豐功偉業的名人字畫、木匾等。至今「世宦祠」還流傳有多幅讚頌王荊公的對聯。「世宦祠」是一座典型的江南宗祠,極其雄偉,磚、木、石結構,用料精良,宗祠內保存有許多精美的磚雕、木雕、石雕。宗祠坐北朝南,三廳三開間,面寬12.2米,進深30.4米,高6米,占地面積366平方米,正大門石匾陰刻「世宦祠」三楷書,兩側大門上匾陰刻「登科」和「及第」字樣,筆鋒舒展,筆力遒勁,是難得一見的古代書法。三大門兩側各有一個石墩(欲稱三門六墩)。前廳進深7.85米,中廳進深12.3米,後廳進深6.9米,呈後高前低勢,中設兩天井,封火山牆,為典型的明代建築。以前世宦祠的夾牆內藏有王安石畫像,每年的正月初一在祠堂內掛出,供村民祭拜。同時,還有歷代名家的畫亦同時掛出展覽。宋朝畫家畫的十八駿馬圖,一馬一圖,栩栩如生。還有宋朝大書法家米芾贈與王安石後裔的硯台,硯台呈綠色,長23厘米,寬14.55厘米,重8.25公斤,兩側刻有2條龍,側有一條盤龍,上方正中刻有「御賜之寶」四字,十分珍貴。硯底有米芾自刻銘文,如今此硯和夾牆裡取出的一些畫像均藏於東鄉縣博物館內。「大夫第」古民宅,坐落在東鄉縣黎圩鎮上池村委會上池自然村南面,坐北朝南,磚、木、石結構,為上池王氏三十世行繁九一公王采蘭於同治元年(1862)所建。 王采蘭,字英賢,例贈奉直大夫,生於清嘉慶辛未(1811年)五月,歿於光緒丙子(1876年)六月,長兄王觀蘭(1803—1860)字尚賢,學名夢祥,清太學生,三兄王谷蘭(1809—1883)字聚賢,學名夢槐,清太學生,長子德才(1836—1899)字義榮,從九品,次子王修才(1850—1919)字鶴洲,學名澍瀛,清太學生知州銜。例授奉直大夫,幼子王異才(1851—1902)從九品。 「大夫第」建宅主人王采蘭,中年時在湖南津市和大庸縣開有二家百貨批發行,並任湖北漢口江西會館館長,在館內設有「招武收院」。在上池於同治元年(1862年)始,花費三年時間,才將「大夫第」住宅建成。 王采蘭三兄弟為清太學生,父子俱贈授大夫,他們除在湖南有二個批發店面三幢住宅,在湖北漢口有一幢書院外,在上池老家村南面共建有五幢房屋,分主人住宅二幢,書屋一幢,雜工、僱工房二幢,以「大夫第」為中心主體建築。 主體建築面寬21米,進深30米,占地面約600平方米,設三廳,五大井,穿斗式梁架,中間側門通向偏房和廚房,正堂反廳上方橫木匾陽刻「松苞竹茂」四字行書,南向正大門和東大門上額匾各陽刻描金「大夫第」三字楷書。左側門上額匾陽刻描金「迎旭」二字行書。 原屋內雕樑畫棟,屋外石刻精美,門窗木刻,為典型徽雕,民宅內廳堂,正間、偏房、廂間、柴房、廚房、倉庫、天井、走廊、花園、養魚池,一應俱全,極具南方明清古建築特色。


「荊國世第」門樓位於上池村的南面,磚、木、石結構,坐北朝南,四柱三間三樓式牌坊,高7米,深3.2米,寬8.4米,門樓上額石匾陽刻「荊國世第」四楷字。 此門樓相傳為王安石弟王安上後裔在宋時所建,後歷遭火劫,民國元年(1911年)第五次重修,並立有煙火柴草禁牌刻石。清乾隆六年(1714年),上池王氏廿七世孫王校在《土地王氏重修族譜引》中道:「……初,文公與金溪周彥弼友善,道經今地上池。……丁內艱歸,乃築別墅於其中。……若將終於此也,然士人以文公舊基、若山、若陂、若橋仍以荊公名,志所自來也……」 「荊國世第」門樓前有一方池塘,門樓與池塘間空地上,豎立有歷代上池王氏後裔登科及第者的旗杆石,「荊國世第」門樓對研究王安石故里具有重要的歷史、文物價值。


「雙龍出水」古建築群民宅,座落在東鄉縣黎圩鎮上池村委會上池自然村南,磚、木、石結構,由清乾隆年間金溪滸灣書鋪街印刷出版業「二儀堂」創始人王接雲所始建。 王接雲,名國康,諱文康,號南浦,清太學生誥贈奉直大夫,生於乾隆四十三年戊戍(1778)九月,歿於咸豐三年癸丑(1853)七月。 王接雲是個真正的儒商,在江西省金谿縣滸灣鎮開創了全國聞名的印刷出版行「二儀堂」,並在吉安、樟樹、南昌等地開設有大書店。他在從事經商,教育事業的同時,更注重教育子孫從文習武,在上池老宅後構建「二龍出水」雙宅,並同時在「二龍出水」宅後構建了一幢書院,以供子孫讀書習武之所。「雙龍出水」建築群以「雙龍出水」緊密相連、結構相同的雙宅為主體建築。 「雙龍出水」坐北朝南,進深16米,寬22米,兩大門前封有4米高的照牆,每幢均設上、下二廳一天井,兩屋中間設券門相通,連同前庭院,西庭院和東走廊,共占地約600平方米。 老住宅前照牆左邊設總大門,門上額匾陽刻「衍慶」二楷書,坐南朝北,與東邊書院並排而建,進深18米,寬25米,每幢均設二廳二天井,連同前庭院,西庭院,東走廊,共占地約600平方米。 柩宅進深20.5米,寬12.5米,設一大天井,一大靈堂,八靈房,占地約250平方米。 倉庫設一天井,六穀倉,占地約110不立米。 柴房三間占地約110平方米。 馬房一排占地約60平方米。 廚房一排三間占地約140平方米。 長工、僱工房工排四間占地約150平方米。 建築內弄巷一條長約45米。 以上「雙龍出水」建築群占地面積共約2000平方米,另有花園、水井、池塘、廁所等約占地面1000平方米。 「雙龍出水」建築群連同花園、水井、池塘、廁所等配套設施總共占地約3000平方米。 王接雲一家四世同堂,子孫文武雙全並善經營,經濟雄厚,故「雙龍出水」建築群占地龐大,結構恢宏,配套設施齊全,建築群內主人住宅、廳堂、正間、偏房、廂間、書院、僱工房、靈柩宅、倉庫、馬房、弄巷、天井、水井、花園、池塘等一應俱全,極具南方明清古建築特色。


「荊公橋」位於東鄉縣黎圩鎮上池自然村西半公里處,據傳始建於宋,為紀念王荊公,故名「荊公橋」,又名「上池橋」(「上池橋」之稱在朝明嘉靖東鄉縣誌卷三第三百一十三頁有載)。清乾隆十二年山東知府鰲賓海氏作《上池王氏宗譜序》云:「螺峰之麓(羅家嶺)蜿延起伏,星羅棋布,比戶而連薨者,上池也,東盼鐵爐(北爐峰)雲霧如煙,南顧珠嶺(明珠峰)圓淨如璧,北望金峰,嵯峨萬丈,荊公夜宿之詩存焉,西瞻龍安,長崗迢遞,荊公送弟之句在焉,俯瞰流泉,瀧溪宛潭,荊公之橋名焉……」。上池村1931年第八修《王氏宗譜》中有明故王輯撰《重建荊公橋記》,現碑刻石尚存,唯文字漫滅難認,僅存數十字,橋頭原另立有,「上池荊公橋」石刻碑,現已毀。 「荊公橋」東西向,橫跨瀧溪港,橋為二墩三孔,花崗石構造,長10米,寬0.95米,「荊公橋」下為瀧溪港,宋王安石為之題詩《瀧溪晚煙》云:「筍興迢遞出瀧溪,草樹含煙路欲迷,繞屋好山看不盡,數聲啼鳥夕陽西」。 「荊公橋」為研究王安石在故里上池的活動具有重要的歷史,文物價值,早已列入《東鄉古蹟》。千年上池翰墨香,古謠說:「臨川才子金溪書」,上池王氏,自有史以來,人才輩出。舊屬臨川的上池村與金溪合市鎮、雙塘鎮接壤、山川鍾秀,人文薈萃,真正是人傑地靈,為「臨川才子」之名注入最深厚的內涵。 上池自王益,王安石,王雱祖孫三代舉進士後,名聲大振,一門八進士。 王安石的叔祖王貫之,真宗咸平三年登陳堯咨榜進士; 王安石的父親王益,祥符八年登蔡齊榜進士; 王安石的長兄王安仁,皇祐元年登馮京榜進士; 王安石本人,慶曆二年登楊寘榜進士; 王安石的四弟王安禮,嘉祐六年登王俊民進士; 王安石的五弟王安國,熙寧元年召試賜進士及第; 王安石六弟王安上,歷慶六年登賈黯榜進士; 王安石的長子,王雱治平四年登許世安榜進士; 從咸平三年起,六十九年間,王安石祖父以下登進士者八人,從古至今,鮮有聞者。


上池村舊時一直成立有文會(即科甲舉子,秀才等組織的文人協會),每年正月初三日,學子們都雅集在世宦祠內,向伯祖考王安石的遺像瞻仰朝拜,以示後輩崇文尊祖之意,俗稱「尊學校」。這種儀式,也是到解放後才停.上池村建有很多公共建築。有眾多祠堂,如王氏大宗祠、安上公祠二棟,一棟為祠堂,一棟供族人娛樂,有戲台和看台,台柱上寫有一副對聯:裝幾個忠臣義士人間冷暖盡知,唱一聲陽春白雪天地萬物皆空,以及睿二公祠(現存)、南池公祠、世宦祠。村中還有一棟兩層樓的書院,上、中、下三進,天井立中堂兩旁,共有28間房屋,周邊另有附屬房。書院內有茶花樹一對,羅漢松一株,院外有池塘、竹園,有三棵參天樟樹,一株梅樹,環境十分幽靜秀麗,是讀書的好地方;樓上有一圓窗正對百葉陂,窗上一匾寫著「聽月樓」,夜闌人靜,憑窗觀月,十分醉人;池塘的屏牆上有一石刻,上書「浴雲池」,水連雲天,雲在水浴,十分和諧。此情此景有個教書先生寫了一副對聯:聽月樓台伴我圖書千古秀,浴雲池上宜人花鳥四時春。村裡有一個寺廟,面積400平方米,常年香火不斷。每年農曆八月二十五、二十六是廟會的日子,廟內五尊大菩薩被抬到周邊十多個村莊,供群眾祭拜,十分熱鬧。走出村口,俯瞰池塘,遠眺峰丘,真為此處山水鍾靈毓秀而流連忘返。[1]


宋史·王安石傳

王安石,字介甫,撫州臨川人。安石少好讀書,一過目終身不忘。其屬文動筆如飛,初意不經意,既成,見者皆服其精妙。友生曾鞏攜以示歐陽修,修為之延譽。擢進士上第,簽書淮南判官。再調知鄞縣,起堤堰,決陂塘,為水陸之利;貸欲與民,出息以償,俾新陳相易,邑人便之。通判舒州。文彥博為相,薦安石恬退,乞不次進用,以激奔競之風。尋召試館職,不就。修薦為諫官,以視母年高辭。修以其須祿養言於朝,用為群牧判官,請知常州。移提點江東刑獄,入為度支判官,時嘉佑三年也。 安石議論高奇,能以辨博濟其說;果於自用,慨然有矯世變俗之志。於是上萬言書,以為:"今天下之財力日以困窮,風俗日以衰壞,患在不知法度,不法先王之政故也。法先王之政者,法其意而已。法其意,則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傾駭天下這耳目,器天下之口,而固已合先王之政矣。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收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自古治世,未嘗以財不足為公患也,患在治財無其道爾。在位之人才既不足,而閭蒼草野之間亦少可用之才,社稷之仛,封疆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為常,而無一旦之憂乎,陛下其能久以天幸為常,而元一旦之憂乎?願監苟且因循之弊,明詔大臣,為之以漸,期合於當世之變。臣之所稱,流俗之所不講,而議者以為迂闊而熟爛者也。"後安石當國,其所注措,大抵皆祖此書。 俄直集賢院。先是,館閣之命屢下,安石屢辭;士大夫謂其無意於世,恨不識其面。朝廷每欲畀以美官,惟患其不就也。明年,同修起居注,辭之累日。閣門吏齎敕就付之,拒不受;吏隨而拜之,則避於廁;吏置敕於案而去,又追還之;上章至八九。乃受。遂知制詔,糾察在京刑獄,自是不復辭官矣。以母憂去,終英宗世,召不起。 神宗在潁邸,(韓)維為記室,每講說見稱,輒曰:"此非維之說,維之友王安石之說也。"及為太子庶子。又薦自代。帝由是想見其人,甫即位,命知江寧府。數月,召為翰林學士兼侍講。熙寧元年四月,始造朝。入對,帝問為治所先,對曰:"擇術為先。"帝曰:"唐太宗何如?"曰:"陛下當法堯、舜、何以太宗為哉?堯、舜之道,至簡而不煩,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難。但末世學者不能通知,以為高不可及爾。"帝曰:"卿可謂責難於君,朕自視眇躬,恐無以副卿此意。可悉意輔朕,庶同濟此道。" 二年二月,拜參知政事。上謂曰:"人皆不能知卿,以為卿但知經術,不曉世務。"安石對曰:"經術正所以經世務,但後世所謂儒者,大抵皆庸人,故世俗皆以為經術不可施於世務爾。"上問:"然則卿所施設以何先?"安石曰:"變風俗,立法 ,最方今之所急之。"上以為然。於是設制置三司條例司,命與知樞密院事陳昇之同領之。安石令其黨呂惠卿任其事。而農田水利、青苗、均輸,保甲、免役、市易、保馬、方田諸役相繼並興,號為新法,遣提舉官四十餘輩,頒行分下。 御史中丞呂誨論安石過失十事,帝為出誨,安石薦呂公著代之。韓琦諫疏至,帝感悟,欲從之,安石求去。司馬光答詔,有"士夫沸騰,黎民騷動"之語,安石怒,抗章自辨,帝為巽辭謝,令呂惠卿諭旨,韓絳又勸帝留之。安石入謝,因為上言中外大臣、從官、台諫、朝士朋比之情,且曰:"陛下欲以先王之正道勝天下流俗;故與天下流俗相為重輕,流俗權重,則天下之人流俗;陛下權重,則天下之人歸陛下。權者與物相為重輕,雖千鈞之物,所加損不過銖兩而移。今奸人慾敗先王之正道,以沮陛下之所為,於是陛下與流俗之權適爭輕重之時,加銖兩之力,則用力至微,而天下之權,已歸於流俗矣,此所以紛紛也。"上以為然。安石乃視事,琦說不得行。 三年十二月,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歐陽修乞致仁,馮京請留之,安石曰:"修附麗韓琦,以琦為社稷臣。如此人,在一郡則壞一郡,在朝廷則壞朝廷,留之安用?"乃聽之。富弼以格青苗解使相,安石謂不足以阻奸,至比之共、鯀。靈台郎尤瑛言天久阻,星失度,宜退安石,即黥錄英州。唐坰本以安石引薦為諫官,因請對極論其罪,謫死。文彥博言市易與下爭利,致華岳山崩。安石曰:"華山之變,殆天意為小人發。市易之起,自為細民久因,以抑兼併爾,於官何利焉。"閼其奏,出彥博守魏。 七年春,天下久旱,饑民流離,帝憂形於色,對朝嗟嘆,欲盡罷法度之不善者。安石曰:"水旱常數,堯、湯所不免,此不足招聖慮,但當修人事以應之。"帝曰:"此豈細事?騰所以恐懼者,正為人事之未修爾。今取免行錢太重,人情咨怨,至出不遜語。自近臣以至後族,無一言其害。兩宮泣下,憂京師亂起,以為天旱更失人心。"安石曰:"近臣不知為誰,若兩宮有言,乃向經、曹佾所為爾。"馮京曰:"臣亦聞之。"安石曰:"士大夫不逞者以京為歸,故京獨聞此言,臣未之聞也。"監安上門鄭俠上疏,繪所見流民扶老攜幼困苦之狀,為圖以獻,曰:"旱由安石所致。去安石,天必雨。"俠又坐竄嶺南。慈聖,宣仁二太后流涕謂帝曰:"安石亂天下。"帝亦疑之,遂罷為觀文殿大學士、知江寧府。 呂惠卿服闋,安石朝夕汲引之,至是,白為參知政事,又乞召韓絳代已。二人守其模,不少失,時號絳為"傳法沙門",惠卿為"護法善神"。而惠卿實欲自得政,忌安石復來,因鄭俠獄陷其弟安國,又起李士寧獄以傾安石。絳覺其意,密白帝請召之。八年二月,復拜相,安石承命,即倍道來。《三經義》成,加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以子雱為龍圖閣直學士。雱風御史中丞鄧綰,復彈惠卿與知華亭縣張若濟為奸利事,置獄鞠之,惠雱出守陳。 華亭獄久不成,雱以屬門下客呂嘉問,練亨甫共議,取鄧綰所列惠卿事,雜他書下制獄,安石不知也。省吏告惠卿於陳,惠卿以狀聞,且論安石曰:"安石盡棄所學,隆尚縱橫之末數,方命矯令,罔上要君。此數惡力行於年歲之間,雖古之失志倒行而逆施者,殆不如此。"又發安石私書曰:"無使上知"者。帝以示安石,安石謝無有,歸以問雱,雱言其情,安石咎之。雱憤恚,疽發背死。安石暴綰罪,雲"為臣子弟求官及薦臣婿蔡卞"遂與亨甫皆得罪,皆斥。 安石之再相也,屢謝病求去,及子雱死,尤悲傷不堪,力請解機務。上益厭之,罷為鎮南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寧府。哲宗立,加司空。 元佑元年,卒,年六十六,贈太傅。紹聖中,諡曰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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