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文帝
生平簡歷
漢文帝劉恆(公元前202年——公元前157年)在位時間:公元前180年~公元前157年曾用年號:無諡號:孝文帝廟號:太宗安葬地:霸陵公元前202年,劉恆出生。公元前195年,劉恆被封為代王。公元前180年,劉恆被擁立為帝,是為漢文帝。公元前157年,劉恆辭世。
統治功績
【文景之治】漢文帝十分重視農業生產,他即位後多次下詔勸課農桑,按戶口比例設置三老、孝悌、力田若干員,經常給予他們賞賜,以鼓勵農民發展生產。同時還注意減輕人民負擔,文帝二年(前178年)和十二年,曾兩次「除田租稅之半」,即租率減為三十稅一,十三年還全部免去田租。自後,三十稅一遂成為漢代定製。文帝時,算賦也由每人每年一百二十錢減至四十錢,徭役則減至每三年服役一次。景帝二年(前155年),又把秦時十七歲傅籍給公家徭役的制度改為二十歲始傅,而著於漢律的傅籍年齡則為二十三歲。文帝還下詔「弛山澤之禁」,即開放原來歸國家所有的山林川澤,從而促進了農民的副業生產和與國計民生有重大關係的鹽鐵生產事業的發展。文帝十二年又廢除了過關用傳制度,這有利於商品流通和各地區間的經濟聯繫,對於農業生產的發展也有一定促進作用。漢文帝對秦代以來的刑法也作了重大改革。①秦代大多數罪人,即被判處為隸臣妾以及比隸臣妾更重的罪人,都沒有刑期,終生服勞役。文帝詔令重新制定法律,根據犯罪情節輕重,規定服刑期限;罪人服刑期滿,免為庶人。②秦代法律規定,罪人的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和子女都要連坐,重的處死,輕的沒入為官奴婢,稱為「收孥相坐律令」。文帝明令廢止。③秦代有黥、劓、刖、宮四種肉刑(見雲夢秦律)。漢文帝下詔廢除黥、劓、刖,改用笞刑代替,景帝又減輕了笞刑。改革的後兩項在當時和以後雖沒有認真執行,但文帝時許多官吏能夠斷獄從輕,持政務在寬厚,不事苛求,因此獄事簡省,人民所受的壓迫比秦時有顯著的減輕。 「王杖」鳩形首飾西漢初年,大侯封國不過萬家,小的五六百戶;到了文景之世,流民還歸田園,戶口迅速繁息。列侯封國大者至三四萬戶,小的也戶口倍增,而且比過去富實得多。農業的發展使糧價大大降低,文帝初年,粟每石十餘錢至數十錢。據《漢書·食貨志》記載,漢初至武帝即位的七十年間,由於國內政治安定,只要不遇水旱之災,百姓總是人給家足,郡國的倉廩堆滿了糧食。太倉里的糧食由於陳陳相因,致腐爛而不可食,政府的庫房有餘財,京師的錢財有千百萬,連串錢的繩子都朽斷了。這是對文景之治十分形象的描述。但是,文景時期的「與民休息」政策的目的是為了穩定和加強對農民的控制,進一步鞏固封建統治,一些看來對農民有利的措施,實則對地主、商人更為有利。例如,文景減免田賦,地主獲利最大,入粟拜爵,也有助於商人政治地位的提高。同時,文帝為求得政治上的安定,對同姓諸侯王的權勢雖曾有所限制,但未能採取果斷措施消除其動亂隱患;景帝三年(前154年)吳楚七國合謀叛亂,與此當有一定的關係。【法制改革】文帝廢除的首先是連坐法,當時叫做首孥連坐法。當時的大臣陳平和周勃開始不同意,但在文帝的堅持下,只好按照文帝的意思起草了詔書,終於將連坐法廢除了。其次是對肉刑的廢除,改為處以笞刑和杖刑,因為次數太多,有的三百,有的五百,還是太重,經常把人打死,於是又減輕次數,最終達到了減輕刑罰的目的。還有「誹謗妖言罪」也在文帝時廢除了。對於皇帝不能隨便議論,更不能有所怨恨,如果觸犯,就是犯了「誹謗妖言罪」。百姓不高興時因為常詛咒天地,這又和「天子」有了聯繫,百姓因此就犯了「民詛上罪」。文帝將這些罪名予以廢除,說這些罪名使大臣們不敢說真話,在上的皇帝也就不能知道自己的過失,這對國家政事是很不利的,無法招賢人納良才。【重農罷兵】文帝對農業非常重視,認為農業是天下的根本,為了勸農耕種,文帝還親自耕作,以作表率,後來,他還採納了晁錯的建議,允許以糧食換爵位,或者用糧食來贖罪。重農最典型的措施還是減輕農民的賦稅,在公元前167年,即文帝十三年,文帝宣佈免除了農民的租稅。為了給重農創造一個相對安定的環境,使國家集中精力進行生產,文帝採取措施解決了南粵趙陀的獨立問題,消除了戰爭。趙陀原是秦始皇時的南海郡的郡尉,即郡的軍事屬官。秦始皇平定南方的領土後,曾設置了三個郡,即南海郡(官府所在地是現在的廣州市)、桂林郡(官府所在地是現在的廣西桂平)和象郡(官府所在地是現在的廣西崇左),在秦朝末年,趙陀趁農民戰爭混亂之機兼併了其他兩個郡,還自立為南粵武王。西漢初期,劉邦還沒有力量征討,就採取了緩兵之計,封趙陀為南粵王,讓他治理當地粵族各部。在呂后當政時,覺得南粵是蠻夷之地,就限制對南粵的貿易,如不向南粵輸出鐵器,賣給他們的馬、牛、羊都是公的,沒有母的,就是不讓他們得到的牲畜自己繁殖。趙陀見呂后如此對待,就乾脆獨立,自稱為南武帝,還攻打長沙郡。呂后派兵鎮壓,卻被趙陀打敗。趙陀的老家在真定(即現在河北石家莊市東北部,現存有趙陀墓),在聽說祖先的墳墓被毀,家族兄弟被殺後,發誓要替祖先和兄弟報仇。文帝命令修好趙陀的祖先墓,又派人撫慰其家族的人。最後派使者帶着詔書和禮品出使南粵,告訴趙陀只要他取消帝號,就恢復他南粵王的稱號,照舊管理南粵地區。趙陀最後又歸順了漢朝。對於北面的匈奴,文帝用和親和積極防禦相結合的措施,同時將內地的人遷到邊疆,充實當地的經濟力量,這也為邊疆的兵力補充提供了保證。文帝上述的重農和罷兵措施使漢朝的經濟有了長足的發展。【虛心納諫】通過納諫,文帝糾正了自己錯判的將軍魏尚一案。魏尚原是雲中郡的太守,他愛護將士,多次擊敗匈奴,使匈奴一直不敢輕易南下。但後來因為在上交的敵人首級時比原來報告的少了六個,文帝一氣之下就罷免了他的官職,還判了刑。文帝在一次和郎署長官馮唐聊天時,得知馮唐祖先是趙國人,父親住在代郡,文帝曾經做過代王,於是二人便很投機地談起來。自然談到了趙國有名的將軍廉頗。文帝便很高興地說,如果他能得到向廉頗那樣的將軍,就不怕匈奴入侵騷擾了。馮唐聽了很不以為然,很不客氣地說,如果陛下能得到廉頗那樣的將軍,恐怕也不能很好地重用。文帝聽了很生氣,就問為什麼。馮唐說,廉頗之所以能經常打勝仗,是因為趙王信任他。但現在將軍魏尚僅僅因為上交的首級比報告的少了六個,就落得個罷官入獄的結局。所以由此知道就是得到了廉頗那樣的將軍也不能很好地使用。文帝聽了,轉怒為喜,同一天就派使者釋放了魏尚,恢復了他原來的官職,對於敢直言的馮唐也給予了獎賞:提升他做了車騎都尉。 張釋之判案 另外一個例子就是和鐵面無私的法官張釋之之間的事。張釋之以正直、敢於和文帝爭辯出名,文帝讓他做了廷尉,即最高司法官。一次,文帝出巡路過中渭橋,結果拉車的馬被一個行人驚嚇,這在當時叫做犯蹕,即觸犯了皇帝的行動。張釋之經過審理得知,犯法的行人原來聽到了行車的聲音,因為來不及躲閃,就躲到了橋下邊。一會兒後,他覺得車馬應該走遠了,就從橋下出來,結果卻恰好撞上了文帝的車駕。驚慌得拔腿就跑,就這樣使馬受驚。張釋之依照法律規定,罰金四兩。文帝聽說了很不高興,嫌他判輕了,張釋之據理力爭:「國法應該是天子和天下百姓一起遵守,如果違背律條,輕易重判或者輕判,就會使法律失去信用。既然陛下讓臣來處理,就要按照國法辦事,如果我帶頭任意行事,那豈不是給天下的法官們起了壞作用嗎?」文帝聽他說的有理,就承認了自己的錯誤,不再追究了。
故事·傳說
【河上公與漢文帝】 河上公河上公這個人的真實姓名無人知曉,只因為漢文帝時,他在河邊結草為廬,人們就送給他這麼個雅號。
漢文帝對老子的《道德經》推崇備至,不僅自己熟讀它,還要求王公大臣們都得誦讀。儘管漢文帝在《道德經》上下了不少功夫,可還是有些地方難以弄明白,也沒有高人可給予指點。他常常四處尋訪,希望遇到指點迷津的人。後來,文帝聽人們都說河上公精通《道德經》的精髓,就派人前去拜訪請教自己不明白的地方。河上公對文帝派的使者說:「道尊德貴,這麼嚴肅的事情怎麼能通過別人來代問呢?」於是文帝駕臨河上公的河邊小茅屋,親自向河上公請教。儘管如此,文帝仍心有不甘,就對河上公說:「《詩經》上講過,普天之下哪一片土地不是我君王的,四海之內誰人不是我的臣民。老子也說過:『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君王屬於這『四大』之一。你即使有道行,可還不是我的子民嗎?為何這麼自高自大,將君王不放在眼裏呢?」河上公聽完文帝的質問,就拍着掌坐着,一下子騰空而起,穩穩地懸在空中,離地有幾丈之高。河上公俯身向仰視他的漢文帝說:「我上不着天下不着地,中又不為人所累,怎麼能算是你的臣民呢?」聽罷河上公的話,文帝心知已遇到高人,馬上下車向河上公跪拜說:「我實在是無德無才,承蒙祖上福蔭,才繼承了帝業,我才疏學淺,深憂難堪重任。雖然我忙於治理世事,可我一心向道,由於我的愚鈍無知,難以明了經書的真義,祈望您能給予我教誨。」河上公見文帝一片誠心,就將兩卷經書授與文帝,並對文帝說:「回去後,好好研讀這兩卷經書,你所有的疑問都會迎刃而解。這兩卷註解道經的著作,只傳了三個人,你現在是第四個,切記,萬不可顯示與他人。」說罷,河上公就在原地消失了。須臾之間,雲霧迷茫,天地一片昏暗。文帝心曉今日遇見了神人,異常珍惜這兩卷經書,從此更是手不釋卷,精心鑽研《道德經》。
有人評論說,上天見文帝真心向道,世上又無人能指點他,故遣派神人下凡來傳授他《道德經》的真義。又恐怕文帝不信河上公所要傳的經書,就向他顯示神跡。可見聖人事事都是替百姓着想,為百姓所急啊。【親嘗湯藥】
漢文帝劉恆親嘗湯藥
漢文帝劉恆,以仁孝之名,聞於天下,侍奉母親從不懈怠。母親臥病三年,他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帶;母親所服的湯藥,他親口嘗過後才放心讓母親服用。【漢文帝與元宵節】農曆正月十五是元宵節。又稱上元節、元夜、燈節。相傳,漢文帝(前179—前157年)為慶祝周勃於正月十五勘平諸呂之亂,每逢此夜,必出宮遊玩,與民同樂,在古代,夜同宵,正月又稱元月,漢文帝就將正月十五定為元宵節,這一夜就叫元宵。司馬遷創建《太初曆》,將元宵節列為重大節日。隋、唐、宋以來,更是盛極一時。《隋書·音樂志》日:「每當正月,萬國來朝,留至十五日於端門外建國門內,綿亘八里,列戲為戲場」,參加歌舞者足達數萬,從昏達旦,至晦而罷。當隨着社會和時代的變遷,元宵節的風俗習慣早已有了較大的變化,但至今仍是中國民間傳統節日。
史書記載
《史記 孝文本紀》附註釋
孝文皇帝,高祖中子也①。高祖十一年春,已破陳豨軍,定代地,立為代王,都中都②。太后薄氏子。即位十七年,高后八年七月,高后崩③。九月,諸呂呂產等欲為亂,以危劉氏,大臣共誅之,謀召立代王,事在《呂后》語中④。 【註解】①中子:排行居中的兒子。劉邦有八個兒子,劉恆居第四。②「都中都」的前一個「都」是定都、建都的意思。③崩:古代帝王或王后死稱崩。④呂后語:指《呂太后本紀》。 丞相陳平、太尉周勃等使人迎代王。代王問左右郎中令張武等。張武等議曰:「漢大臣皆故高帝時大將,習兵,多謀詐,此其屬意非止此也①,特畏高帝、呂太后威耳②。今已誅諸呂,新啑血京師③,此以迎大王為名,實不可信。願大王稱疾毋往,以觀其變。」中尉宋昌進曰④:「群臣之議皆非也,夫秦失其政,諸侯豪傑並起,人人自以為得之者以萬數⑤,然卒踐天子之位者⑥,劉氏也,天下絕望⑦,一矣。高帝封王子弟⑧,地犬牙相制,此所謂盤石之宗也⑨,天下服其強,二矣。漢興,除秦苟政,約法令⑩,施德惠,人人自安,難動搖,三矣。夫以呂太后之嚴,立諸呂為三王(11),擅權專制,然而太尉以一節入北軍(12),一呼士皆左袒(13),為劉氏,叛諸呂,卒以滅之。此乃天授,非人力也。今大臣雖欲為變,百姓弗為使,其黨寧能專一邪(14)?方今內有朱虛、東牟之親外畏吳、楚、淮南、琅邪、齊、代之強。方今高帝子獨淮南王與大王,大王又長,賢聖仁孝,聞於天下,故大臣因天下之心而欲迎立大王,大王勿疑也。」代王報太后計之,猶與未定(15)。卜之龜(16),卦兆得大橫(17)。占曰(18):「大橫庚庚(19),余為天王,夏啟以光(20)。」代王曰:「寡人固己為王矣,又何王?」卜人曰:「所謂天王者乃天子。」於是代王乃遣太后弟薄昭往見絳侯,絳侯等具為昭言所以迎立王意。薄昭還報曰:「信矣,毋可疑者(21)。」代王乃笑謂宋昌曰:「果如公言。」乃命宋昌參乘(22),張武等六人乘傳詣長安(23)。至高陵休止,而使宋昌先馳之長安觀變。 ①屬意:用意。②特:只,僅。③啑(dié,迭)血京師:指呂后死後,陳平、周勃等誅滅諸呂之事。啑血,形容激戰而血流遍地。啑,通「蹀」,踏。④進:指進言。⑤以萬數:用萬來計算。即數以萬計的意思。⑥卒:最終。踐:踏,登上。⑦絕望:指失去了做皇帝的希望。⑧封王子弟:封子弟為王。⑨盤石:巨大的石頭。盤,同「磐」。⑩約法令:《高祖本紀》:高祖進入關中後,「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余悉除去秦法。」(11)三王:指梁王呂產、趙王呂祿,燕王呂通。(12)節:符節。古代朝廷用做信物的憑證。北軍:西漢時高祖所建保衛兩宮的衛隊之一。長樂宮在東,為北軍;未央宮在西,為南軍。(參用《會注考證》引俞正燮說)(13)左袒:袒露左臂。此事詳見《呂太后本紀》。(14)寧:豈,難道。專一:同一,一致。(15)猶與:同「猶豫」。(16)卜之龜:用龜甲占卜這件事。古人用火燒灼龜甲,根據龜甲的縱橫裂紋推測吉凶。(17)大橫:指龜甲被燒灼後出現的大的橫向裂紋。(18)占:本指占卜時視兆以判斷吉凶,這裏指卜辭。(19)庚庚:變更,更替。《索隱》:「庚庚猶『更更』,言以諸侯更帝位也。」(20)夏啟以光:象夏啟那樣發揚光大夏禹的帝業。夏啟是夏禹之子。參見《夏本紀》。(21)毋:同「無」。(22)參乘:站在車右邊陪乘,擔任護衛。(23)傳:驛車。詣:到……去。 昌至渭橋,丞相以下皆迎。宋昌還報。代王馳至渭橋,群臣拜謁稱臣。代王下車拜。太尉勃進曰:「願請間言①。」宋昌曰:「所言公,公言之。所言私,王者不受私。」太尉乃跪上天子璽符②。代王謝曰③:「至代邸而議之④。」遂馳入代邸。群臣從至。丞相陳平、太尉周勃、大將軍陳武、御史大夫張蒼、宗正劉郢、朱虛侯劉章、東牟侯劉興居、典客劉揭皆再拜言曰:「子弘等皆非孝惠帝子,不當奉宗廟⑤。臣謹請(與)陰安侯列侯頃王后與琅邪王、宗室、大臣、列侯、吏二千石議曰⑥:『大王高帝長子⑦,宜為高帝嗣。』願大王即天子位。」代王曰:「奉高帝宗廟,重事也。寡人不佞⑧,不足以稱宗廟⑨。願請楚王計宜者⑩,寡人不敢當。」群臣皆伏固請。代王西鄉讓者三(11),南鄉讓者再。丞相平等皆曰:「臣伏計之(12),大王奉高帝宗廟最宜稱,雖天下諸侯萬民以為宜。臣等為宗廟社稷計(13),不敢忽。願大王幸聽臣等。臣謹奉天子璽符再拜上。」代王曰:「宗室將相王列侯以為莫宜寡人(14),寡人不敢辭。」遂即天子位。 ①間言:指私下進言。②璽:皇帝的印。符:古代朝廷傳達命令或徵調兵將用的憑證,雙方各執一半,以驗真假。③謝:推辭,辭謝。④代邸:代王在京城的官邸。⑤宗廟:古代帝王或諸侯供奉和祭祀祖宗的場所,後來也用作王室、國家的代稱。⑥二千石:指年俸二千石的官員。漢代內自九卿郎將,外至郡守尉的俸祿等級,都是年俸二千石。⑦高帝長子:高帝當時還活着的兒子有代王劉恆和淮南王劉長,劉恆居長。⑧不佞:沒有才能。自謙之詞。⑨稱宗廟:意思是能勝任祭祀宗廟。稱,相稱,適合,配得上。⑩楚王:劉邦之弟劉交。在當時皇族中劉交輩份最高,所以劉恆要請他考慮。(11)「代王西鄉(xiàng,向)」二句:《會注考證》引胡三省曰:「蓋代王入代邸,而漢廷群臣繼至,王以賓主禮接之,故西鄉。群臣勸進,王凡三讓;群臣遂扶王正南面之位,王又讓者再。」譯文參用此說。(12)伏計:伏地考慮。這是臣對君陳述自己意見時所用的敬詞。「伏」,指身體前傾,面向下。可以不譯。(13)社稷:本指土神和穀神,古代帝王都祭祀社稷,立社稷壇,後來社稷就成了國家的代稱。(14)莫宜寡人:等於說「莫宜於寡人」,沒有人比我適宜。 群臣以禮次侍。乃使太僕嬰與東牟侯興居清宮①,奉天子法駕②,迎於代邸。皇帝即日夕入未央宮③。乃夜拜宋昌為衛將軍,鎮撫南北軍。以張武為郎中令,行殿中④。還坐前殿。於是夜下詔書曰:「間者諸呂用事擅權⑤,謀為大逆,欲以危劉氏宗廟,賴將相列侯宗室大臣誅之,皆伏其辜⑥。朕初即位,其赦天下⑦。賜民爵一級⑧,女子百戶牛酒⑨,酺五日⑩。 ①清宮:清理皇宮。這裏指將呂氏的殘餘勢力從宮室中清除出去。②法駕:天子舉行典禮時所乘坐的車駕,也叫金銀車。③未央宮:漢宮名。當時常作為群臣朝見皇帝的場所。④行:巡行,巡視。⑤間者:近來。用事:執政,當權。⑥伏:得到(應有的懲罰)。辜:罪。⑦其:表示祈使、命令。可以不譯出。⑧賜民爵一級:《會注考證》引顏師古曰:「賜爵者,謂一家之長得之也。」⑨百戶牛酒:《索隱》引《封禪書》云:「百戶牛一頭,酒十石。」又引樂產云:「婦人無夫或無子不沾爵,故賜之也。」⑩酺(pú,蒲):命令特許的大聚飲。秦漢時,三人以上無故相聚飲酒,要罰金四兩。這裏為慶祝皇帝登基,特許百姓聚飲五天。 孝文皇帝元年十月庚戍,徒立故琅邪王澤為燕王①。 辛亥,皇帝即阼②,謁高廟③。右丞相平徒為左丞相,太尉勃為右丞相,大將軍灌嬰為太尉。諸呂所奪齊楚故地,皆復與之。 ①徒:調職,調往。這裏是改封的意思。 ②即阼(zuò,作):即位,登位。阼,帝王即位或主持祭祀時所登的台階。③謁:稟告,這裏指舉行典禮,稟告即位登基。高廟:漢高祖劉邦之廟。古代皇帝登基時,要到祖廟去舉行典禮,行祭祀、朝拜之禮。 壬子,遣車騎將軍薄昭迎皇太后於代。皇帝曰:「呂產自置為相國,呂祿為上將軍,擅矯遣灌將軍嬰將兵擊齊①,欲代劉氏,嬰留滎陽弗擊,與諸侯合謀以誅呂氏。呂產欲為不善,丞相陳平與太尉周勃謀奪呂產等軍。朱虛侯劉章首先捕呂產等。太尉身率襄平侯通持節承詔入北軍。典客劉揭身奪趙王呂祿印。益封太尉勃萬戶②,賜金五千斤。丞相陳平、灌將軍嬰邑各三千戶,金二千斤。朱虛侯劉章、襄平侯通、東牟侯劉興居邑各二千戶,金千斤。封典客揭為陽信侯,賜金千斤。」 ①矯:假託君命,假傳命令。 ②益:加。 十二月,上曰:「法者,治之正也①,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②。今犯法已論③,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產坐之④,及為收帑⑤,朕甚不取。其議之。」有司皆曰⑥:「民不能自治,故為法以禁之。相坐坐收⑦,所以累其心⑧,使重犯法⑨,所從來遠矣。如故便⑩。」上曰:「朕聞法正則民愨(11),罪當則民從(12)。且夫牧民而導之善者(13),吏也。其既不能導,又以不正之法罪之,是反害於民為暴者也(14)。何以禁之?朕未見其便,其孰計之(15)。」有司皆曰:「陛下加大惠,德甚盛,非臣等所及也。請奉詔書,除收帑諸相坐律令。」 ①正:通「證」,憑證、依據。 ②率:率領。這裏是引導的意思。③論:判罪,論處。④同產:指同胞的兄弟姐妹。坐之:因之而定罪。坐,指定罪。⑤收帑(nú,奴):把罪犯的妻子兒女抓來,收為官府奴婢。帑,通「孥」,妻子兒女。⑥有司:官吏。古代設官分職,事各有專司,故稱有司。⑦相坐:即連坐。一人犯法,株連他人同時治罪。坐收:因犯罪而被逮捕。⑧累:牽累,牽制。⑨重:以為重大,感到嚴重。⑩便:便利,適宜。(11)愨(què,確):忠厚,謹慎。(12)罪:判罪,懲處。當:得當。(13)牧民:即統治人民。《逸周書•命訓》中有「古之明王」「牧萬民」的說法。(14)為暴:干兇惡殘暴的事。(15)孰計:仔細考慮。孰,同「熟」。 正月,有司言曰:「蚤建太子①,所以尊宗廟。請立太子。」上曰:「朕既不德,上帝神明未歆享②,天下人民未有嗛志③。今縱不能博求天下賢聖有德之人而禪天下焉④,而曰豫建太子⑤,是重吾不德也。謂天下何?其安之⑥。」有司曰:「豫建太子,所以重宗廟社稷,不忘天下也。」上曰:「楚王,季父也⑦,春秋高⑧,閱天下之義理多矣⑨,明於國家之大體。吳王於朕,兄也,惠仁以好德。淮南王,弟也,秉德以陪朕⑩。豈為不豫哉(11)!諸侯王宗室昆弟有功臣,多賢及有德義者,若舉有德以陪朕之不能終,是社稷之靈,天下之福也。今不選舉焉(12),而曰必子,人其以朕為忘賢有德者而專於子,非所以憂天下也。朕甚不取也。」有司皆固請曰:「古者殷周有國,治安皆千餘歲,古之有天下者莫長焉,用此道也(13)。立嗣必子,所從來遠矣。高帝親率士大夫(14),始平天下,建諸侯,為帝者太祖。諸侯王及列侯始受國者皆亦為其國祖。子孫繼嗣,世世弗絕,天下之大義也,故高帝設之以撫海內。今釋宜建而更選於諸侯及宗室(15),非高帝之志也。更議不宜。子某最長(16),純厚慈仁,請建以為太子。」上乃許之。因賜天下民當代父後者爵各一級(17)。封將軍薄昭為軹侯。 ①蚤:通「早」。②歆享:祭祀時神靈享受祭品的香氣。歆,《說文》:「神食氣也。」③嗛(qiè,怯):通「慊」,滿足。④禪:禪讓。把帝位讓給別人。⑤豫:同「預」,預先。⑥安:徐緩,慢。⑦季父:最小的叔父。⑧春秋高:指年紀大。⑨閱:經歷。⑩秉:持。陪:輔佐。(11)「豈為」句:難道是不預先安排嗎?(12)選舉:挑選、舉薦。焉:相當於「之」,指有德的人。(13)用:因,由於。此道:指早建太子的辦法。(14)士大夫:將帥的下屬。柯維騏《史記考要》:「《周禮》師帥皆中大夫,旅帥皆下大夫,卒長皆上士,兩司馬皆中士,兩皆統於軍將,故曰士大夫。」(15)釋:放棄,拋棄。更:改變。(16)子某:指文帝的長子啟,即後來的景帝。史官為了避諱,用「某」字代替「啟」。《漢書•文帝記》作「啟」。按:劉啟本為文帝中子,因兄長皆死,此時他最長。(17)代父後者:意思是做父親的繼承人。 三月,有司請立皇后。薄太后曰:「諸侯皆同姓①,立太子母為皇后。」皇后姓竇氏②。上為立後故,賜天下鰥寡孤獨窮困及年八十已上孤兒九歲已下布帛米肉各有數③。上從代來,初繼位,施德惠天下,填撫諸侯四夷皆洽歡④,乃循從代來功臣⑤。上曰:「方大臣之誅諸呂迎朕,朕狐疑,皆止朕,唯中尉宋昌勸朕,朕以得保奉宗廟。已尊昌為衛將軍,其封昌為壯武侯。諸從朕六人,官皆至九卿。」 ①「諸侯皆同姓」二句:《索隱》:「謂帝之子為諸侯王,皆同姓。姓,生也,言皆同母生,故立太子母也。」②竇氏:本是文帝之妾,此時文帝正妻已死。③鰥寡孤獨:老而無妻叫作「鰥」,老而無夫叫作「寡」,幼而無父叫作「孤」,老而無子叫作「獨」。這裏「鰥寡孤獨」是泛指失去依靠,需要照顧的人。已:通「以」。④填撫:鎮撫,安撫。填,通「鎮」,安定。四夷:古代對中原地區以外四方少數民族的總稱。⑤循:安撫,慰問。 上曰:「列侯從高帝入蜀、漢中者六十八人皆益封各三百戶,故吏二千石以上從高帝潁川守尊等十人食邑六百戶,淮陽守申徒嘉等十人五百戶,衛尉定等十人四百戶。封淮南王舅父趙兼為周陽侯,齊王舅父駟鈞為清郭侯。」秋,封故常山丞相蔡兼為樊侯。 人或說右丞相曰:「君本誅諸呂,迎代王,今又矜其功①,受上賞,處尊位,禍且及身②。」右丞相勃乃謝病免罷③,左丞相平專為丞相。 ①矜:自我誇耀。②且:將要。③謝病:稱病辭職。 二年十月,丞相平卒,復以絳侯勃為丞相。上曰:「朕聞古者諸侯建國千餘(歲),各守其地,以時入貢,民不勞苦,上下歡欣,靡有遺德①。今列侯多居長安,邑遠②,吏卒給輸費苦,而列侯亦無由教馴其民③。其令列侯之國,為吏及詔所止者,遣太子。」 ①靡:無,沒有。遺德:失德,不道德。《漢書•文帝紀》「遺」作「違」。②邑遠:指列侯的封邑離長安遠。③無由:無法,無從。馴:同「訓」,教導。 十一月晦①,日有食之。十二月望②,日又食③。上曰:「朕聞之,天生蒸民④,為之置君以養治之。人主不德,布政不均⑤,則天示之以災,以誡不治。乃十一月晦,日有食之,適見於天⑥,災孰大焉!朕獲保宗廟,以微眇之身託於兆民君王之上⑦,天下治亂,在朕一人,唯二三執政猶吾股肱也⑧。朕下不能理育群生,上以累三光之明⑨,其不德大矣。令至,其悉思朕之過失,及知見思之所不及,匄以告朕⑩。及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11),以匡朕之不逮(12)。因各飭其任職(13),務省繇費以便民。朕既不能遠德(14),故然念外人之有非(15),是以設備未息(16)。今縱不能罷邊屯戍(17),而又飭兵厚衛(18),其罷衛將軍軍。太僕見馬遺財足(19),余皆以給傳置(20)。」 ①晦:陰曆每月的最後一天。②望:陰曆每月的十五日。③日又食:據焦竑、張文虎考證,「日食」當作「月食」。(見《會注考證》引)又:梁玉繩《史記志疑》認為「十二月望日又食」七字當是衍文。④蒸:通「烝」,眾多。⑤布政:施政。⑥適(zhé,折):通「謫」,責備,譴責。見:同「現」,顯現。⑦微眇:微小。眇,同「渺」。兆民:萬民。⑧二三執政:等於說眾位執政大臣。股肱(gōng,工):比喻左右的得力大臣。股,大腿。肱,上肢肘至肩的部分。⑨三光:指日、月、星。⑩匄(gài,蓋):同「丐」,乞求,希望。賢良方正:指德才兼備,公平正直的人。漢代選拔人才的「賢良方正」科目由此開始。(據《會注考證》引胡三省說)匡:輔助,補救。逮:及。(13)因:趁。飭(chì,赤):整治。(14)遠德:使恩德施及遠方。(15)(xiàn現)然:憂慮不安的樣子。非:邪惡。這裏指侵略。(16)設備:設防務。(17)罷:撤除,撤銷。邊屯戍:邊塞的防守。這裏指駐軍。(18)厚衛:加強衛戍力量。(19)見馬:現有的馬匹。見同「現」。遺:留下。財:通「才」,僅僅。(20)傳置:古代交通要道上設置的備有車馬的驛站。 正月,上曰:「農,天下之本,其開籍田①,朕親率耕,以給宗廟粢盛②。」 ①籍(jiè,借)田:《漢書•文帝紀》作「借田」,皇帝親自耕種的田。實際上只是春耕時象徵性地參加耕作,以示重農。《集解》引韋昭曰:「籍,借也。借民力以治之,以奉宗廟,且以勸率天下,使務農也。」②粢盛:祭品。指盛在祭器內的穀物。粢,黍稷。盛,指盛於器中。 三月,有司請立皇子為諸侯王。上曰:「趙幽王幽死①,朕甚憐之,已立其長子遂為趙王。遂弟辟強及齊悼惠王子朱虛侯章、東牟侯興居有功,可王②。」乃立趙幽王少子辟強為河間王,以齊劇郡立朱虛侯為城陽王③,立東牟侯為濟北王,皇子武為代王,子參為太原王,子揖為梁王。 上曰:「古之治天下,朝有進善之旌,誹謗之木④,所以通治道而來諫者⑤。今法有誹謗妖言之罪⑥,是使眾臣不敢盡情⑦,而上無由聞過失也。將何以來遠方之賢良?其除之。民或祝詛上以相約結而後相謾⑧,吏以為大逆,其有他言,而吏又以為誹謗。此細民之愚無知抵死⑨,朕甚不取。自今以來⑩,有犯此者勿聽治。」 ①幽死:指被呂后囚禁而餓死。詳見《呂太后本紀》。②王:使做王,立為王。③劇郡:指地位重要,情況複雜,治理困難的大郡。④進善之旌,誹謗之木:相傳唐堯時在四通八達的路口樹立旌旗和木牌,欲進善言者,立於旗下言之;有批評朝政者,寫在木牌上。誹謗,批評,指責。⑤通治道:使治國的途徑通暢。來諫者:使進諫的人前來。⑥妖言:迷惑人的邪說。這裏指以妖言惑眾。⑦情:真情,實情。⑧祝詛:祈禱鬼神,使降禍於所憎之人。約結:結盟,定約。謾,欺騙,指負約。⑨抵死:犯死罪。抵,觸犯。⑩自今以來:從今以後。聽治:判決治罪。 九月,初與郡國守相為銅虎符、竹使符①。 ①郡國守相:郡守和封國的丞相。銅虎符:古代帝王授予臣下兵權和調發軍隊的信物。用銅鑄成虎形,分為兩半,調發軍隊時,經過驗合,方能生效。竹使符:使臣到各地去所持的一種竹製的信物。 三年十月丁酉晦,日有食之。十一月,上曰:「前日(計)〔詔〕遣列侯之國,或辭未行①。丞相朕之所重,其為朕率列侯之國。」絳侯勃免丞相就國,以太尉潁陰侯嬰為丞相。罷太尉官,屬丞相。四月,城陽王章薨。淮南王長與從者魏敬殺辟陽侯審食其②。 五月,匈奴入北地,居河南為寇③。帝初幸甘泉④。六月,帝曰:「漢與匈奴約為昆弟⑤,毋使害邊境,所以輸遺匈奴甚厚⑥。今右賢王離其國,將眾居河南降地⑦,非常故⑧,往來近塞,捕殺吏卒,驅保塞蠻夷⑨,令不得居其故⑩,陵轢邊吏(11),入盜,甚敖無道(12),非約也(13)。其發邊吏騎八萬五千詣高奴,遣丞相潁陰侯灌嬰擊匈奴。」匈奴去,發中尉材官屬衛將軍軍長安(14)。 ①辭:託辭,找藉口。②殺辟陽侯審食(yì,異)其(jī,基):高祖九年(前198年),劉長的母親被拘自殺,審食其未能向呂后強爭,為此劉長懷恨,將他殺死。事見《淮南衡山列傳》。③寇:搶劫掠奪。④幸:特指皇帝到某處去。甘泉:宮名。因位於甘泉山而得名。⑤約為昆弟:漢初高祖,呂后及文帝初即位時曾三度與匈奴和親。見《匈奴列傳》。昆弟,兄弟。⑥輸:運送。遺(wèi,畏):送給。⑦河南降地:指今內蒙古境內黃河以南一帶地區。最初為匈奴所佔,後秦始皇派蒙恬率十萬之眾擊之,悉收河南地。見《匈奴列傳》。⑧常故:正常緣故,正當理由。⑨保塞蠻夷:保衛邊塞的少數民族。⑩故:指故地。(11)陵轢(lì,力):侵犯,欺壓。(12)敖:通「傲」,傲慢。(13)非約:指違背、破壞了先前的協約。(14)材官:勇武之卒。 辛卯,帝自甘泉之高奴,因幸太原,見故群臣,皆賜之。舉功行賞,諸民里賜牛酒。復晉陽中都民三歲①。留游太原十餘日。 ①「復晉陽」句:復,免除賦稅徭役。晉陽、中都、文帝為代王時舊都。《漢書•文帝紀》「歲」下有「租」字。 濟北王興居聞帝之代,欲往擊胡①,乃反②,發兵欲襲滎陽。於是詔罷丞相兵③,遣棘蒲侯陳武為大將軍,將十萬往擊之。祁侯賀為將軍,軍滎陽。七月辛亥,帝自太原至長安。乃詔有司曰:「濟北王背德反上,詿誤吏民④,為大逆。濟北吏民兵未至先自定,乃以軍地邑降者⑤,皆赦之,復官爵。與王興居去來⑥,亦赦之。」八月,破濟北軍,虜其王。赦濟北諸吏民與王反者。 ①胡:指匈奴。②反:反叛,造反。③罷丞相兵:撤回丞相灌嬰的部隊。④詿(guà,掛)誤:連累,使受害。⑤以軍地邑降者:率領軍隊投降或獻出城邑歸降的人。⑥去來:《漢書•文帝紀》顏師古註:「雖始與興居共反今棄之而來降者。」 六年,有司言淮南王長廢先帝法,不聽天子詔,居處毋度①,出入擬於天子,擅為法令,與棘蒲侯太子奇謀反,遣人使閩越及匈奴,發其兵,欲以危宗廟社稷。群臣議,皆曰:「長當棄市②。」帝不忍致法於王③,赦其罪,廢勿王④。群臣請處王蜀嚴道、邛都,帝許之。長未到處所,行病死,上憐之。後十六年,追尊淮南王長諡為厲王,立其子三人為淮南王、衡山王、廬江王。 ①居處:住所。毋度:無度,超過了規定的限度。②棄市:古代在鬧市執行死刑,將屍體暴露街頭示眾,叫作棄市。③致法:意思是依法懲處。④廢:指廢除其諸侯王之位。 十三年夏,上曰:「蓋聞天道禍自怨起而福繇德興①。百官之非,宜由朕躬②。今秘祝之官移過於下,以彰吾之不德,朕甚不取。其除之。」 ①繇(yóu,由):由,從。②由:因為,由於。躬:自身。 五月,齊太倉令淳于公有罪當刑①,詔獄逮徙系長安②。太倉公無男,有女五人。太倉公將行會逮,罵其女曰:「生子不生男,有緩急非有益也③!」其少女緹縈自傷泣④,乃隨其父至長安,上書曰:「妾父為吏⑤。齊中皆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屬⑥,雖復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由也⑦。妾願沒入為官婢⑧,贖父刑罪,使得自新。」書奏天子,天子憐悲其意,乃下詔曰:「蓋聞有虞氏之時,畫衣冠異章服以為僇⑨,而民不犯。何則⑩?至治也(11)。今法有肉刑三(12),而奸不止(13),其咎安在(14)?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歟?吾甚自愧。故夫馴道不純而愚民陷焉(15)。詩曰『愷悌君子,民之父母』(16)。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為善而道毋由也。朕甚憐之。夫刑至斷支體(17),刻肌膚,終身不息(18),何其楚痛而不德也,豈稱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 ①刑:刑罰。這裏指受肉刑。②獄:獄官。逮:逮捕。系:囚禁。③緩急:指緊急情況。這裏「緩」字無義,只是個陪襯。④少女:小女兒。⑤妾:古代女子自稱的謙詞。⑥屬:連接。指被割斷的肢體再接起來。⑦其道無由:指無法走向改過自新的道路。⑧沒入:指被收進官府。⑨畫衣冠:以畫有特別的圖形或顏色的衣帽來象徵各種刑罰。章服:指給罪犯穿上有特定標誌的衣服。章,彩色。僇(lù,陸):侮辱,羞辱。按:相傳上古有所謂象刑,即以特異服飾象徵五刑,以示恥辱,而不用肉刑,未必可信。⑩何則:為什麼呢?則,語氣詞。(11)至治:政治清明達到了頂點。至,到達極點的。(12)肉刑三:古代的三種肉刑,一般指黥(臉上刺字)、劓(割去鼻子)、刖(斷足)。梁玉繩《史記志疑》認為是指劓、刖、宮(殘害生殖機能)三種肉刑。(13)奸:指違法犯罪的人與事。(14)咎:過失,罪責。(15)馴道不純:教導的方法不恰當。馴通「訓」,教導。純,善,好。陷焉:意思是陷入犯罪的境地。(16)這兩句詩引自《詩經•大雅•泂酌》。愷(kǎi,凱)悌,指平易近人。(17)支:同「肢」。(18)息:生長。 上曰:「農,天下之本,務莫大焉。今勤身從事①而有租稅之賦,是為本末者毋以異②,其於勸農之道未備③。其除田之租稅。」 ①勤身:勞身。勤:辛勞。②「本末」句:本和末無法區分。本,指農業,末,指商業和手工業等。異,區別,區分。③備:完備,完善。 十四年冬,匈奴謀入邊為寇,攻朝那塞,殺北地都尉卬。上乃遣三將軍軍隴西、北地、上郡①,中尉周舍為衛將軍,郎中令張武為車騎將軍,軍渭北,車千乘②,騎卒十萬。帝親自勞軍,勒兵申教令③,賜軍吏卒。帝欲自將擊匈奴,群臣諫,皆不聽。皇太后固要帝④,帝乃止。於是以東陽侯張相如為大將軍,成侯赤為內史,欒布為將軍,擊匈奴。匈奴遁走。 ①三將軍:指隴西將軍隆慮侯周灶、北地將軍寧侯魏遫、上郡將軍昌侯盧卿。(據《會注考證》引齊召南說)②乘:古時一車四馬叫「乘」,這裏可譯為輛。③勒:統率,約束,部署。申:申明。④固要(yāo,腰):堅決阻攔。要,攔截,遮留。 春①,上曰:「朕獲執犧牲珪幣以事上帝宗廟②,十四年於今,曆日(縣)〔綿〕長③,以不敏不明而久撫臨天下④,朕甚自愧。其廣增諸祀場珪幣⑤。昔先王遠施不求其報,望祀不祈其福⑥,右賢左戚⑦,先民後己,至明之極也。今吾聞祠官祝釐⑧,皆歸福朕躬,不為百姓,朕甚愧之。夫以朕不德,而躬享獨美其福,百姓不與焉⑨,是重吾不德。其令祠官致敬,毋有所祈。」 ①春:指十四年春天。漢承秦歷,以建亥之月(夏曆十月)為歲首,當年的春天在當年的冬天之後,即在第二個季度(夏曆的正月,二月,三月)。②犧牲:古代祭祀用的牲畜。珪幣:古代帝王、諸侯舉行朝會、祭祀用的玉器和帛。這句話的意思是:我登基做了皇帝。③歷:經歷。綿長:長久。④撫臨:安撫統治。⑤場:供祭祀用的場所。⑥望祀:遙望而祭。古代祭禮的一種。⑦右賢左戚:指用人注重賢才,不注重親戚。古代以右為高,以左為下。⑧祠官:掌管祭祀的官員。祝釐(xī,西):祭祀上天,祈求降福。釐,通「禧」,吉祥,幸福。⑨不與焉:沒有參與其中。即指享受不到。與,參與,參加。 是時北平侯張蒼為丞相,方明律歷①。魯人公孫臣上書陳終始傳五德事②,言方今土德時,土德應黃龍見③,當改正朔服色制度④。天子下其事與丞相議。丞相推以為今水德,始明正十月上黑事⑤,以為其言非是,請罷之。 ①明:明確。律歷:樂律和曆法。這裏主要指曆法。②終始傳五德:戰國時陰陽家以水、火、木、金、土五行相生相剋、終而復始的道理來附會王朝的廢興更替,叫終始五德或五德終始。五德,即五行之德。傳,次第。③土德應黃龍見:根據陰陽家的說法,與金木水火土五德相應的是白青黑紅黃五色。公孫臣認為漢朝正值土德,相應的是黃色,所以這樣推斷。④正朔:指曆法制度。正,一年的開始。朔,每月的初一。服色:指官府應用的顏色。古代每個朝代的車馬、祭牲、服飾等都有自己所崇尚的顏色。⑤正十月:確定每年以十月為歲首。上黑:崇尚黑色。上,同「尚」。 十五年,黃龍見成紀,天子乃復召魯公孫臣,以為博士,申明土德事。於是上乃下詔曰:「有異物之神見於成紀,無害於民,歲以有年①。朕親郊祀上帝諸神②。禮官議,毋諱以勞朕③。」有司禮官皆曰:「古者天子夏躬親禮祀上帝於郊,故曰郊。」於是天子始幸雍,郊見五帝④,以孟夏四月答禮焉⑤。趙人新垣平以望氣見⑥,因說上設立渭陽五廟⑦。欲出周鼎⑧,當有玉英見⑨。 ①有年:有年景,即豐收的意思。年,收成,年景。②郊祀:在郊外祭祀天地,是古代祭祀的一種儀式。③以:因。勞朕:使我勞累。④五帝:具體所指不一,《五帝本紀》所記為黃帝、顓頊、帝嚳、唐堯和虞舜。⑤以:在。孟夏:夏季的第一個月,即夏曆四月。⑥望氣:借望雲氣來附會人事,預言吉凶的一種迷信活動。⑦五廟:五帝廟。⑧欲:將要。出:出現,顯露。周鼎:相傳夏禹鑄九鼎象徵九州,後成為象徵國家政權的傳國之寶。秦昭襄王時遷九鼎入秦,其一落入泗水。⑨玉英:美玉之精,即奇異的美玉。 十六年,上親郊見渭陽五帝廟,亦以夏答禮而尚赤。 十七年,得玉杯,刻曰:「人主延壽」。①於是天子始更為元年②,令天下大酺。其歲,新垣平事覺③,夷三族④。 ①「得玉杯」二句:《集解》引應劭曰:「辛垣平詐令人獻之。」②更為元年:改元為元年。從這一年起,文帝的紀年改為後元,十七年(前163)即後元元年。③新垣平事覺:指新垣平詭稱望氣,讓人詐獻玉杯的事被發覺。④夷:誅滅。三族:所指說法不一,《秦本紀》《集解》引應劭說,以為是父母、兄弟、妻子。 後二年①,上曰:「朕既不明,不能遠德,是以使方外之國或不寧息②。夫四荒之外不安其生③,封畿之內勤勞不處④,二者之咎,皆自於朕之德薄而不能遠達也。間者累年⑤,匈奴並暴邊境⑥,多殺吏民,邊臣兵吏又不能諭吾內志⑦,以重吾不德也,夫久結難連兵⑧,中外之國將何以自寧?今朕夙興夜寐⑨,勤勞天下,憂苦萬民,為之怛惕不安⑩,未嘗一日忘於心,故遣使者冠蓋相望(11),結軼於道(12),以諭朕意於單于。今單于反古之道(13),計社稷之安,便萬民之利,親與朕俱棄細過(14),偕之大道(15),結兄弟之義,以全天下元元之民(16)。和親已定(17),始於今年。」 ①後二年:即後元二年(前162年)。②方外之國:指西漢王朝境外的國家。方,境,邊境。或:有的。③四荒:四方荒遠的地方。這裏指邊境地區。④封畿之內:京都一帶地域。這裏泛指內地。處:暫止,休息。⑤間者:近來。累年:連年。⑥暴:欺凌,侵害。⑦諭:了解,明。內志:心意。⑧結難連兵:結下怨仇,接連用兵。難,怨仇,仇敵。⑨夙興夜寐:早起晚睡。形容勤奮不懈。⑩怛惕:憂傷惶恐。(11)冠蓋相望:即冠蓋相望於道。冠蓋,指官員的帽子和車上的篷蓋。(12)結軼:意思是車跡相連。軼,通「轍」,車輪壓出的痕跡。(13)反:同「返」。(14)細過:小過失。(15)偕之大道:一起走上大道。偕,一起,共同。(16)全:保全。元元:善良的。(17)和親:與敵議和,結為姻親。 後六年冬,匈奴三萬人入上郡,三萬人入雲中。以中大夫令勉為車騎將軍,軍飛狐;故楚相蘇意為將軍,軍句注;將軍張武屯北地;河內守周亞夫為將軍,居細柳;宗正劉禮為將軍,居霸上;祝茲侯①軍棘門:以備胡。數月,胡人去,亦罷。 ①祝茲侯:《集解》引徐廣曰:「《表》作松茲侯,姓徐,名悍。」 天下旱,蝗。帝加惠:令諸侯毋入貢,弛山澤①,減諸服御狗馬②,損郎吏員③,發倉庾以振貧民④,民得賣爵⑤。 ①馳山澤:指解除禁止民眾開發山林湖泊的法令。弛,放鬆,解除。②服御狗馬:供朝廷使用的服飾、車駕和狗馬等玩好之物。③損:減少,裁減。郎吏:泛指朝廷官員。員:人數,名額。④發:打開。倉庾(yǔ,雨):泛指各種貯藏糧食的倉庫。庾,本指露天的穀倉。振:同「賑」,救濟。⑤民得賣爵:民間可以買賣爵位。這是漢文帝採用晁錯用粟買爵和贖罪的建議而實行的制度。 孝文帝從代來,即位二十三年,宮室苑囿狗馬服御無所增益①,有不便②,輒弛以利民。嘗欲作露台③,召匠計之,直百金④。上曰:「百金中民十家之產,吾奉先帝宮室,常恐羞之,何以台為!」上常衣綈衣⑤,所幸慎夫人,令衣不得曳地⑥,幃帳不得文繡,以示敦樸,為天下先⑦。治霸陵皆以瓦器⑧,不得以金銀銅錫為飾,不治墳⑨,欲為省,毋煩民。南越王尉佗自立為武帝,然上召貴尉佗兄弟⑩,以德報之,佗遂去帝稱臣。與匈奴和親,匈奴背約入盜,然令邊備守,不發兵深入,惡煩苦百姓(11)。吳王詐病不朝,就賜几杖(12)。群臣如袁盎等稱說雖切(13),常假借用之(14)。群臣如張武等受賂遺金錢,覺,上乃發御府金錢賜之,以愧其心(15),弗下吏(16)。專務以德化民,是以海內殷富(17),興於禮義。 ①苑囿:古代畜養禽獸、種植林木,以供皇帝貴族遊玩打獵的園林風景區。②不便:指對百姓不便利的事情。③露台:高台。《集解》引徐廣曰:「露,一作『靈』,」④直:同「值」。⑤綈:一種質地粗厚的絲織品。⑥曳地:拖到地上。⑦先:走在前面。這裏指做出榜樣。⑧治:建造。霸陵:文帝的陵墓,在長安城東(今陝西西安市東北)。⑨墳:上古「墳」和「墓」有區別,墳高,墓平。後來「墳墓」連用,不再區別。⑩貴:使顯貴。(11)惡:討壓,不樂意。(12)幾:矮而小的桌子,用以放東西或倚靠。杖:手杖。文帝賜几杖是表示關懷吳王年紀大,不必定期進京朝見。(13)稱說:「稱」與「說」同義。這裏指進言說事。切:誠懇,直率。(14)假借:寬容。(15)愧:使感到羞愧。(16)下吏:下交給有關官吏處理。(17)殷富:富足。 後七年六月已亥,帝崩於未央宮。遺詔曰:「朕聞蓋天下萬物之萌生,靡不有死,死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者,奚可甚哀①。當今之時,世咸嘉生而惡死②,厚葬以破業,重服以傷生③,吾甚不取。且朕既不德,無以佐百姓;今崩,又使重服久臨④,以離寒暑之數⑤,哀人之父子,傷長幼之志,損其飲食,絕鬼神之祭祀,以重吾不德也,謂天下何!朕獲保宗廟,以眇眇之身托於天下君王之上,二十有餘年矣。賴天地之靈,社稷之福,方內安寧,靡有兵革⑥。朕既不敏,常畏過行⑦,以羞先帝之遺德;維年之久長,懼於不終⑧。今乃幸以天年⑨,得復供養於高廟,朕之不明與,嘉之⑩,其奚哀悲之有!其令天下吏民,令到出臨三日,皆釋服(11)。毋禁取婦嫁女祠祀飲酒食肉者。自當給喪事服臨者,皆無踐(12)。絰帶無過三寸(13),毋布車及兵器(14),毋發民男女哭臨宮殿。宮殿中當臨者,皆以旦夕各十五舉聲(15),禮畢罷。非旦夕臨時,禁毋得擅哭。已下(16),服大紅十五日(17),小紅十四日(18),纖七日(19),釋服。佗不在令中者(20),皆以此令比率從事(21)。佈告天下,使明知朕意。霸陵山川因其故,毋有所改。歸夫人以下至少使(22)。」令中尉亞夫為軍騎將軍,屬國悍為將屯將軍,郎中令武為復土將軍,發近縣見卒萬六千人(23),發內史卒萬五千人,藏郭穿復土屬將軍武(24)。 ①奚:何。②咸:都。嘉:喜歡。③服:服表,居喪。④臨:哭,哭吊。⑤離:通「罹」,遭受。數:氣數,命運。這裏指受折磨的遭遇。⑥兵革:指戰爭。⑦過行:錯誤的行為。⑧不終:意思是不能維持始終。⑨乃:竟然;天年:自然的壽數。⑩「朕之」二句:意思是說,我如此不賢明,竟得到這樣的結果,我感到很好。與,句末語氣詞。按:「與」下加逗號,參用《會注考證》說。(11)釋:去掉,除去。(12)無:同「毋」,不要。踐:通「跣」,赤足。(13)絰(dié,疊)帶:古代服喪時系的麻帶。(14)布:鋪開,陳列。(15)各十五舉聲:各哭十五聲。(16)已下:指下葬以後。(17)大紅(gōng,功):即大功,古代喪服五服之一,服期九個月。(18)小紅(gōng,功):即小功,古代喪服五服之一,服期五個月。(19)纖:指緦麻,喪服五服中最輕的一種,服期三個月。(20)佗(tuō,拖):通「他」,其他。(21)比率(shuài,帥):比照,參照。率,類似。(22)歸:使歸,遣返。夫人以下至少使:《集解》引石劭曰:「夫人以下有美人、良人、八子、七子、長使、少使、凡七輩。」(23)見卒:現有的士卒。(24)藏郭:埋葬棺槨。郭,同「槨」,外棺。穿復土:指挖穴和填土。穿,挖,掘。 乙巳,群臣皆頓首上尊號曰孝文皇帝①。 太子即位於高廟。丁未,襲號曰皇帝。 ①頓首:叩頭。 孝景帝元年十月,制詔御史①:「蓋聞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②,制禮樂各有由③。聞歌者,所以發德也;舞者,所以明功也。高廟酎④,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⑤。孝惠廟酎,奏《文始》、《五行》之舞。孝文皇帝臨天下,通關梁⑥,不異遠方。除誹謗,去肉刑,賞賜長老,收恤孤獨,以育群生。減嗜欲,不受獻,不私其利也。罪人不帑,不誅無罪。除(肉)〔宮〕刑,出美人,重絕人之世⑦。朕既不敏,不能識。此皆上古之所不及,而孝文皇帝親行之。德厚侔天地⑧,利澤施四海,靡不獲福焉。明象乎日月,而廟樂不稱⑨,朕甚懼焉。其為孝文皇帝廟為《昭德》之舞⑩,以明休德(11)。然後祖宗之功德著於竹帛(12),施於萬世(13),永永無窮,朕甚嘉之。其與丞相、列侯、中二千石、禮官具為禮儀奏。」丞相臣嘉等言:「陛下永思孝道,立《昭德》之舞以明孝文皇帝之盛德,皆臣嘉等愚所不及。臣謹議:世功莫大於高皇帝,德莫盛於孝文皇帝,高皇廟宜為帝者太祖之廟,孝文皇帝廟宜為帝者太宗之廟。天子宜世世獻祖宗之廟(14)。郡國諸侯宜各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廟。諸侯王列侯使者侍祠天子,歲獻祖宗之廟(15)。請著之竹帛,宣佈天下。」制曰:「可。」 ①制詔:皇帝的命令。②祖、宗:古代帝王的世系中,一般稱開國皇帝為「祖」,稱第一個治理國家有功的皇帝為「宗」。(據《集解》引應劭說)③禮樂:儀禮和音樂。④高廟酎:在高祖廟獻酒祭禮。酎,一種經多次釀製而成的醇酒,古代常用來祭祀。⑤《武德》:高祖所作的一種舞蹈。《文始》:虞舜時的一種舞蹈,本名「韶舞」,高祖更名為「文始」。《五行》:本為周代的一種舞蹈,秦始皇更名為「五行」。⑥通關梁:文帝十二年廢除了禁止人們自由出入關隘的法令。⑦絕人之世:斷人的後代。世,父子相繼為一世。這裏是後代的意思。⑧侔:相等。⑨廟樂:指祭祀時用的音樂。⑩《昭德》:景帝仿照高祖《武德》舞所編的一種舞蹈,用於文帝廟,以頌揚文帝的功德。見《漢書•禮樂志》。(11)休德:美德。休,美。(12)竹帛:古代書寫用的竹簡和素絹。這裏指史冊。(13)施(yì,義):延續,流傳。(14)獻:獻祭。(15)歲:每年。 太史公曰:孔子言「必世然後仁①。善人之治國百年,亦可以勝殘去殺」。誠哉是言!漢興,至孝文四十有餘載,德至盛也。廩廩鄉改正服封禪矣③,謙讓未成於今④。嗚呼,豈不仁哉! ①世:古代稱三十年為世。按:此句和下面兩句均見《論語•子路》。②殘:殘暴。殺:刑殺。③廩廩:漸近的樣子。鄉:同「向」,接近。正:一年的開始,這裏指曆法制度。服:指服色。封禪:古代帝王祭祀天地的一種大典。在泰山上築土為壇祭天叫「封」,在泰山南面的梁父山辟場祭地叫「禪」。④今:指漢武帝劉徹時,即司馬遷作《史記》之時。
《漢書 文帝紀》附註釋
孝文皇帝(1),高祖中子也,母曰薄姬(2)。高祖十一年,誅陳豨,定代地,立為代王,都中都(3)。十七年秋(4),高后崩,諸呂謀為亂,欲危劉氏。丞相陳平、太尉周勃、朱虛侯劉章等共誅之,謀立代王。語在《高后紀》、《高五王傳。》。 (1)孝文皇帝:劉恆,劉邦第四子,薄姬所生,前180年至前157年在位。(2)薄姬:吳人,劉邦之妃,劉恆之母。劉恆為帝以後,尊她為皇太后。(3)中都:縣名。在今山西平遙西。(4)十七年:指代王之十七年(漢代諸侯王國自有紀年)。 大臣遂使人迎代王。郎中令張武等議(1),皆曰:「漢大臣皆故高帝時將,習兵事,多謀詐,其屬意非止此也(2),特畏高帝、呂太后威耳。今已誅諸呂,新喋(蹀)血京師(3),以迎大王為名,實不可信。願稱疾無往,以觀其變。」中慰宋昌進曰(4):「群臣之議皆非也。夫秦失其政,豪傑並起,人人自以為得之者以萬數,然卒踐天子位者,劉氏也。天下絕望,一矣。高帝王子弟,地犬牙相制,所謂盤石之宗也,天下服其強,二矣。漢興,除秦煩苛,約法令,施德惠,人人自安,難動搖,三矣。夫以呂太后之嚴,立諸呂為三王,擅權專制,然而太慰以一節入北軍,一呼士皆袒左,為劉氏,畔(叛)諸呂,卒以滅之。此乃天授,非人力也。今大臣雖欲為變,百姓弗為使,其黨寧能一邪?內有朱虛、東牟之親(5),外畏吳、楚、淮南、琅邪、齊、代之強(6)。方今高帝子獨淮南王與大王,大王又長,賢聖仁孝,聞於天下,故大臣因天下之心而欲迎立大王,大王勿疑也。」代王報太后,計猶豫未定。卜之,兆得大橫(7)。占曰:「大橫庚庚,余為天王,夏啟以光(8)。」代王曰:「寡人固已為王,又何王乎?」卜人曰:『所謂天王者,乃天子也。「於是代王乃遣太后弟薄昭見太尉勃,勃等具言所以迎立王者。昭還報曰:「信矣,無可疑者。」代王笑謂宋昌曰:「果如公言。」乃令宋昌驂乘(9),張武第六人乘六乘傳詣長安(10)。至高陵止,而使宋昌先之長安觀變。 (1)郎中令:官名。這裏是指王的郎中令。(2)屬意:注意。(3)蹀血:涉血。蹀血京師:指誅除諸呂事件。(4)中尉:官名。掌管都城治安。這裏是指代王國的中尉。(5)朱虛:朱虛侯劉章。東牟:東牟侯劉興居。(6)吳、楚、淮南、琅邪、齊、代:指吳王劉濞、楚王劉交、淮南王劉長、琅邪王劉澤、齊王劉襄、代王劉恆。(7)大橫:燒灼龜甲以卜吉凶,發現是橫紋。(8)占曰云云:這幾句卜辭,預示代王當做皇帝。庚庚:變更之意。夏啟以光:指代王當如夏啟繼禹那樣,繼劉邦之位,而光大帝業。(9)驂乘:或作參乘,也叫陪乘,古時乘車在車右陪乘的人。(10)六乘傳:六匹馬拉的驛車。或指傳車六乘。 昌至渭橋(1),丞相已(以)下皆迎。昌還報,代王乃進至渭橋。群臣拜謁稱臣,代王下拜。太尉勃進曰:「願請閒(2)」。宋昌曰:「所言公,公言之;所言私,王者無私。」太尉勃乃跪上天子璽。代王謝曰(3):「至邸而議之(4)。」 (1)渭橋:指中渭橋,在今陝西咸陽市東。(2)請閒:要求屏退從人,以便個別談話。(3)謝:辭謝。(4)邸:指代邸,即代王在京師的官邸。 閏月已酉,入代邸。群臣從至,上議曰:「丞相臣平、太尉臣勃、大將軍臣武、御史大夫臣蒼、宗正臣郢、朱虛侯臣章、東牟侯臣興居、典客臣揭再拜言大王足下(1):子弘等皆非孝惠皇帝子(2),不當奉宗廟。臣謹請陰安侯、頃王后、琅邪王、列侯、吏二千石議(3),大王高皇帝子,宜為嗣。願大王即天子位。」代王曰:「奉高帝宗廟,重事也(4)。寡人不佞(5),不足以稱(6)。願請楚王計宜者,寡人弗敢當。」群臣皆伏,固請。代王西鄉(向)讓者三(7),南鄉(向)讓者再(8)。丞相平等皆曰:「臣伏計之,大王奉高祖宗廟最宜稱,雖天下諸侯萬民皆以為宜。臣等為宗廟社稷計,不敢忽(9)。願大王幸聽臣等。臣謹奉天子璽符再拜上。」代王曰:「宗室將相王列侯以為宜寡人(10),寡人不敢辭。」遂即天子位。群臣以次侍(11)。使太僕嬰、東牟侯興居先清宮(12),奉天子法駕迎代邸(13)。皇帝即日夕入未央宮。夜拜宋昌為衛將軍,領南北軍,張武為郎中令,行殿中(14)。還坐前殿,下詔曰:「制詔丞相、太尉、御史大夫:間者諸呂用事擅權,謀為大逆,欲危劉氏宗廟,賴將相列侯宗室大臣誅之,皆伏其辜。朕初即位,其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15),酺五日(16)。」 (1)武:柴武。蒼:張蒼。郢:劉郢客。揭:劉揭。(2)子弘:指少帝弘。(3)陰安侯:劉邦兄劉伯之妻。頃王后:劉邦二兄劉仲之妻。琅邪王:劉澤。二千石:漢代對郡守之通稱,因郡守之通稱,因郡守的俸祿為二千石。(4)重事:大事。(5)不佞:自謙之詞,意謂沒有才能。(6)稱:副。(7)楚王:指劉邦之弟劉交。(8)西向讓:古時賓主東西對坐,東向為尊,代王西向讓,是以賓主之禮接待眾臣,以示謙讓。南向讓:古時君臣南北對坐,帝向南坐,代王南向讓,已轉變為以君主之扎對待群臣,再示謙讓。(9)忽:輕易。(10)莫宜寡人:無人比寡人更合適。(11)以次侍:各依職位的次序侍列。(12)太僕:官名。掌管皇帝的車馬。清宮:指清除宮中少帝及諸呂的殘餘勢力。(13)天子法駕:皇帝的車駕。(14)行:巡視。(15)女子百戶牛酒:古時民間女子不得封爵,故每百戶賜給牛一頭,酒十石。(16)酺:相聚飲酒。酺五日:特許百姓聚會飲酒五天。漢法,三人以上無故聚飲,便要受罰。 元年冬十月辛亥(1):皇帝見於高廟(2)。遣車騎將軍薄昭迎皇太后於代(3)。詔曰:「前呂產自置為相國,呂祿為上將軍,擅遣將軍灌嬰將兵擊齊,欲代劉氏。嬰留滎陽,與諸侯合謀以誅呂氏。呂產欲為不善,丞相平與太尉勃等謀奪產等軍。朱虛侯章首先捕斬產。太尉勃身率襄平侯通持節承詔入北軍(4)。典客揭奪呂祿印(5)。其益封太尉勃邑萬戶,賜金五千斤。丞相平、將軍嬰邑各三千戶,金二千斤。朱虛侯章、襄平侯通邑各二千戶,金千斤。封典客揭為陽信侯,賜金千斤。」 (1)元年:漢文帝元年(前179)。辛亥:初二。(2)高廟:漢高帝劉邦的廟。(3)皇太后:指薄太后。(4)襄平侯通:紀通。(5)典客揭:劉揭。 十二月,立趙幽王子逐為趙王,徙琅邪王澤為燕王。呂氏所奪齊楚地皆歸之。盡除收帑(孥)相坐律令(1)。 (1)收孥(nú)相坐:一人有罪株連全家老少。孥:妻子兒女。相坐:一同治罪。 正月,有司請蚤(早)建太子,所以尊宗廟也。詔曰:「朕即不德,上帝神明未歆饗(享)也(1),天下人民未有愜志(2)。今縱不能博求天下賢聖有德之人而嬗(禪)天下焉,而曰豫建太子,是重吾不德也。謂天下何(3)?其安之(4)。」有司曰:「豫建太子,所以重宗廟社稷,不忘天下也。」上曰:「楚王,季父也,春秋高,閱天下之義理多矣(5),明於國家之體。吳王於朕,兄也;淮南王,弟也;皆秉德以陪朕(6),豈為不豫哉!諸侯王宗室昆弟有功臣,多賢及有德義者,若有德以陪朕之不能終,是社稷之靈,天下之福也。今不選舉焉,而曰必子(7),人其以朕為忘賢有德者而專於子,非所以憂天下也。朕甚不取。」有司固請曰(8):「古者殷周有國,治安皆且千歲,有天下者莫長焉(9),有此道也。立嗣必子,所從來遠矣。高帝始平天下,建諸侯,為帝者太祖。諸侯王列侯始受國者皆為其國祖。子孫繼嗣,世世不絕,天下之大義也。故高帝設之以撫海內(10)。今釋宜建而更選於諸侯宗室,非高帝之志也。更議不宜。子啟最長(11),敦厚慈仁,請建以為太子。」上乃許之。因賜天下民當為父後者爵一級。封將軍薄昭為軹侯。 (1)歆享:欣然享受。(2)愜(qiè)志:滿志。(3)謂天下何:怎能符合天下的願望。(4)安之:慢慢來的意思。(5)閱:閱歷。(6)陪:輔佐。(7)必子:必然傳位於子。(8)有司:主管部門的官吏。(9)莫長:沒有比它們更長的(10)設之:言設立此法。(11)子啟:劉啟,文帝劉恆之長子,後為景帝。 三月,有司請立皇后。皇太后曰:「立太子母竇氏為皇后。」 詔曰:「方春和時,草木群生之物皆有以自樂,而吾百姓鰥寡孤獨窮困之人或阽於死亡(1),而莫之省憂(2),為民父母將何如?其議所以振貸之。」又曰:「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飽。今歲首,不時使人存問長老(3),又無布帛酒肉之賜,將何以佐天下子孫孝養其親?今聞吏稟當受鬻者(4),或以陳粟(5),豈稱養老之意哉!具為令(6)。」有司請令縣道,年八十已上,賜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其九十已上,又賜帛人二疋,絮三斤。賜物及當稟粥米者,長吏閱視(7),丞若尉致(8)。不滿九十,嗇夫、令史致(9)。二千石遣都吏循行(10),不稱者督之(11)。刑者及有罪耐以上,不用此令(12)。 (1)阽(diàn):臨近。(2)省:視察。(3)存問:慰問,安撫。(4)稟(lǐn):賜給。鬻:稀粥。(5)陳粟:久舊之粟。(6)具為令:制定條令。(7)長吏:指縣的丞、尉等。(8)丞若尉致:縣丞或尉親自送去。(9)嗇夫、令史:皆是縣中小吏。(10)都吏:凡外事循行督捕盜賊,都由督郵主之,故稱都吏。(11)督:督察,督責。(12)不用此令:這句是說八十、九十之人員當加賜,但其中有被刑罪暑,則不能享受此條令之優待。 楚元王交薨。 四月,齊楚地震,二十九山同日崩,大水潰出。 六月,令郡國無來獻(1)。施惠天下,諸侯四夷遠近歡洽。乃修代來功(2)。詔曰:方大臣誅諸呂迎朕,朕狐疑,皆止朕,唯中尉宋昌勸朕,朕以得保宗廟。已尊昌為衛將軍,其封昌為壯武侯。諸從朕六人,官皆至九卿。」又曰:「列侯從高帝入蜀漢者六十八人益邑各三百戶。吏二千石以上從高帝穎川守尊等十人食邑六百戶(3),淮陽守申屠嘉等十人五百戶(4)衛尉足等十人四百戶(5)。「封淮南王舅趙兼為周陽侯,齊王舅駟鈞為靖郭侯(6),故常山丞相蔡兼為樊侯。 (1)令郡國無來獻:當時有獻千里馬者,文帝不受,故有此令。(2)代來功:自代來時有功之人。(3)潁川:郡名。治陽翟(今河南禹縣)。尊:人名。(4)淮陽:郡名。治陳縣(今河南淮陽)。申屠嘉:漢初功臣,曾任丞相,本書卷四十二有其傳。(5)足:人名。(6)靖郭:據楊樹達雲,當是「清郭」之訛。 二年冬十月,丞相陳平薨。詔曰:「朕聞古者諸侯建國千餘,各守其他,以時入貢;民不勞苦,上下歡欣,靡有違德。今列侯多居長安,邑遠(1),吏卒給輸費苦,而列侯亦無繇(由)教訓其民。其令列侯之國(2),為吏乃詔所止者(3),遣太子(4)。」 (1)邑遠:指所食之邑離長安遠。(2)之國:回到封國去。(3)為吏:指列侯為卿大夫者。詔所止:詔令列侯留於京師者。(4)太子:這裏指列侯的太子。 十一月癸卯晦(1),日有食之。詔曰:「朕聞之,天生民,為之置君以養治之。人主不德,布政不均,則天示之災以戒不治。乃十一月晦,日有食之,適(謫)見於天,災孰大焉!(2)朕獲保宗廟,以微眇之身托於士民君王之上,天下治亂,在予一人,唯二三執政猶吾股肱也。朕下不能治育群生,上以累三光之明(3),其不德大矣。令至,其悉思朕之過失,及知見之所不及,匄以啟告朕(4)。及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以匡朕之不逮(5)。因各敕以職任,務省繇(徭)費以便民。朕既不能遠德,故憪然念外人之有非(6),是以設備未息。今縱不能罷邊屯戍,又飭(敕)兵厚衛,其罷衛將軍軍。太僕見馬遺財(才)足(7),余皆以給傳置(8)。」 (1)晦:陰曆每月的最後一天。(2)災孰大焉:災莫大於此。(3)三光:日、月、星。(4)匄(gài):乞求。(5)不逮:考慮不周的意思。(6)憪(xiàn)然:不安的樣子。(7)遺:保留。(8)傳置:驛站車馬的設置。 春正月丁亥,詔曰:「夫農,天下之本也,其開藉田(1),朕親率耕,以給宗廟粢盛(2)。民謫作縣官及貸種食未入、入未備者(3),皆赦之。」 (1)藉田:皇帝象徵性地耕種土地,以奉宗廟,勸民務農。(2)粢(zī)盛:盛於祭器以供祭祀的穀物。(3)種:谷種,種子。食:糧食。未入:未曾交納。入未備:交納不足。 三月,有司請立皇子為諸侯王。詔曰:「前趙幽王幽死,朕甚憐之,已立其太子遂為趙王。遂弟辟強及齊悼惠王子朱虛侯章,東牟侯興居有功,可王。」乃立辟強為河間王,章為城陽王,興居為濟北王。因立皇子武為代王,參為太原王,揖為梁王。 五月,詔曰:「古之治天下,朝有進善之旌,誹謗之木(1),所以通治道而來諫者也。今法有誹謗妖言之罪,是使眾臣不敢盡情,而上無由聞過失也。將何以來遠方之賢良?其除之。民或祝詛上(2),以相約而後相謾(3),吏以為大逆,其有他言,吏又以為誹謗。此細民之愚(4),無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來,有犯此者勿聽治。」 (1)進善之旌,誹謗之木:相傳唐堯之時在交通要道設立旌旗和木牌,讓人們在旌旗下提意見,在木牌上寫諫言。(2)祝祖:祈神加害於人。上:指皇帝。(3)相謾:互相欺騙又互相告發。(4)細民:猶「小民」,普通老百姓。 九月,初與郡守為銅虎符、竹使符(1)。 (1)文帝以前已有銅虎符,而文帝始與郡守,故曰:「初」。銅虎符:以銅製的虎符,分為兩半,右蘭留京師,左半給郡守,調發軍隊時,持符驗合,才能生效。竹使符:以竹製的符。 詔曰:「農,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而民或不務本而事末(1),故生不遂(2)。朕憂其然,故今茲親率群農以勸之(3)。其賜天下民今年田租之半。」 (1)本:指農業。末:指商業。(2)生不遂:生計困難。(3)今茲:現在。 三年冬十月丁酉晦,日有食之(1)。十一月丁卯晦,日有蝕之(2)。 (1)日有食之:日全食。(2)日有蝕之:日偏食。 詔曰:「前日詔遣列侯之國,辭未行。丞相朕之所重,其為朕率列侯之國。」遂免丞相勃,遣就國。十二月,太尉穎陰侯灌嬰為丞相。罷太尉官(1),屬丞相(2)。 (1)罷:這裏解作撤銷。(2)屬丞相:指丞相兼管太尉的事。 夏四月,城陽王章薨。淮南王長殺辟陽侯審食其(1)。 (1)審食其:呂后的寵幸者,封為辟陽侯。 五月,匈奴入居北地、河南為寇(1)。上幸甘泉(2),遣丞相灌嬰擊匈奴,匈奴去。發中尉材官屬衛將軍,軍長安。 (1)北地:郡名。治馬領(在今甘肅慶陽西北)。河南:指河套以南地區。(2)甘泉:宮名。在今陝西淳化西北。 上自某泉之高奴(1),因幸太原(2),見故群臣,皆賜之。舉功行賞,諸民里賜牛酒。復晉陽、中都民三歲租(3)。留游太原十餘日。 (1)高奴:縣名。在今陝西延安市東北。(2)太原:郡名。治晉陽(在今山西太原市西南)。(3)中都:縣名。在今山西平遙西南。 濟北王興居聞帝之代,欲自擊匈奴,乃反,發兵欲擊滎陽。於是詔罷丞相兵,以棘蒲侯柴武為大將軍,將四將軍十萬眾擊之。祁侯繒賀為將軍,軍滎陽。秋七月,上自太原至長安。詔曰:「濟北王背德反上,詿誤吏民,為大逆。濟北吏民兵未至先自定及以軍城邑降者,皆赦之,夏官爵。與王興居去來者(1),亦赦之。」八月,虜濟北王興居,自殺。赦諸與興居反者。 (1)「興居」下脫一「居」字。與王興居居:指與北王興居共同反叛。去來:叛而來降。 四年冬十二月,丞相灌嬰薨。 夏五月,復諸劉有屬籍,家無所與。賜諸侯王子邑各二千戶。 秋九月,封齊悼惠王子七人為列侯。 絳侯周勃有罪,逮指廷尉詔獄(1)。 (1)詔獄:奉詔令關押犯人的牢獄。 作顧成廟(1)。 (1)顧成廟:文帝自己建造的廟。 五年春二月,地震。 夏四月,除盜鑄錢令。更造四銖錢(1)。 (1)四銖錢:錢文仍為「半兩」。 六年冬十月,桃李華(1)。 (1)華:開花。 十一月,淮南王長謀反,廢遷蜀嚴道(1),死雍(2)。 (1)嚴道:縣名。今四川榮徑縣。(2)死雍:「死」之前脫一「道」字。道死:在路上死去。雍:縣名。在今陝西鳳翔縣南。 七年冬十月,令列侯太夫人、夫人、諸侯王子及吏二千石無得擅征捕(1)。 (1)列侯太夫人:指列侯之母。 夏四月,赦天下。 六月癸酉,未央宮東闕罘罳災(1)。 (1)東闕罘罳(fúsī):設在東闕上交疏透孔的窗欞。 八年夏,封淮南厲王長子四人為列侯。 有長星出於東方(1)。 (1)長星:拖着光芒的星,屬彗星一類。 九年春,大旱。 十年冬,行幸甘泉。 將軍薄昭死。 十一年冬十一月,行幸代(1)。春正月,上自代還。 (1)代:郡名。治代縣(在今河北蔚縣東北)。 夏六月,梁王揖薨。 匈奴寇狄道(1)。 (1)狄道:縣名。今甘肅臨洮。 十二年冬十二月,河決東郡(1)。 (1)東郡:郡名。治濮陽(在今河南濮陽西南)。 春正月,賜諸侯王女邑各二千戶。 二月,出孝惠皇帝後宮美人,令得嫁。 三月,除關無用傳(1)。 (1)除關:開放關津。傳:猶今之護照。 詔曰:「道(導)民之路,在於務本。朕親率天下農。十年於今,而野不加辟(1),歲一不登(2),民有飢色。是從事焉尚寡,而吏未加務也。吾詔書數下,歲勸民種樹,而功未興,是吏奉吾詔不勤,而勸民不明也。且吾農民甚苦,而吏莫之省(3),將何以勸焉?其賜農民今年租稅之半。」 (1)辟:開闢。(2)登:收成。(3)省:省察,了解 又曰:「孝悌,天下之大順也。力田,為生之本也。三老,眾民之師也。廉吏,民之表也。朕甚嘉此二三大夫之行。今萬家之縣,雲無應令(1),豈實人情?(2)是吏舉賢之道未備也。其遣謁者勞賜三老、孝者帛人五匹,悌者、力田二匹,廉吏二百石以上率百石者三匹(3)。及問民所不便安,而以戶口率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員,令各率其意以道(導)民焉。」 (1)無應令:沒有孝悌力田之人可應察舉之令。(2)豈:難道。實:真實。(3)這句是指自二百石以上,每百石遞增三匹。 十三年春二月甲寅,詔曰:「朕親率天下農耕以供粢盛,皇后親桑以奉祭服,其具禮儀。」(1) (1)具禮儀:令制定耕桑的禮儀。 夏,除秘祝(1),語在《郊祀志》(2)。五月,除肉刑法,語在《刑法志》。 (1)除:取消。秘祝:指向神靈禱告祈福消災。(2)語:這裏指具體內容。 六月,詔曰:「農,天下之本,務莫大焉。今勤身從事,而有租稅之賦,是謂本末者無以異也,其於勸農之道未備。其除田之租稅。賜天下孤寡布帛絮各有數。」 十四年冬,匈奴寇邊,殺北地都尉卬(1)。遣三將軍軍隴西、北地、上郡(2),中尉周舍為衛將軍,郎中令張武為車騎將軍,軍渭北(3),車千乘,騎卒十萬人。上親勞軍(4),勒兵,申教令(5),賜吏卒。自欲征匈奴,群臣諫,不聽。皇太后固要上(6),乃止。於是以東陽侯張相如為大將軍,建成侯董赫、內史欒布皆為將軍(7),擊匈奴,匈奴走。 (1)卬:孫卬。(2)三將軍:指隴西將軍隆慮侯周灶,北地將軍寧侯魏遫,上郡將軍昌侯盧卿。(3)渭:渭河。(4)勞軍:慰勞軍隊。(5)申:申明。(6)固:堅決。要(yāo):強迫。(7)內史:官名。掌治京畿地區。 春,詔曰:「朕獲執犧牲圭幣以事上帝宗高(1),十四年於今。曆日彌長,以不敏不明而久撫臨天下,朕甚自愧。其廣增諸祀壇場圭幣。昔先王遠施不求其報,望祀不祈其福,右賢左戚(2),先民後己,至明之極也。今吾聞祠官祝釐(禧)(3),皆歸福於朕躬,不為百姓,朕甚愧之。夫以朕之不德,而專鄉(享)獨美其福,百姓不與焉,是重吾不德也。其令祠官致敬,無有所祈。」 (1)犧牲:古時用於祭祀的牲畜之通稱。圭幣:古時皇帝祭祀時用的禮器。(2)右賢左戚:注重賢才,不重親戚。古時以右為上,左為下。祠官:掌管祭祀之官。祝釐(xī):祈天降福。釐通禧。 十五年春,黃龍見(現)於成紀(1)。上乃下詔議郊祀(2)。公孫臣明服色,新垣平五廟(3)。語在《郊祀志》。夏四月,上幸雍,始郊見五帝,赦天下,修名山大川嘗祀而絕者,有司以歲時致禮。 (1)成紀:縣名。在今甘肅通渭縣東。(2)郊祀:古時祭祀之一。(3)五廟:指渭陽五帝之廟。 九月:詔諸侯王公卿郡守舉賢良能直言極諫者,上親策之(1),傅(敷)納以言(2)。語在《晃錯傳》。 (1)策:這裏指策問。(2)敷納:使陳述意見而加以採納。 十六年夏四月,上郊祀五帝於謂陽(1)。 (1)渭陽:邑名。在漢長安東北。 五月,立齊掉惠王子六人、淮南厲王子三人皆為王。 秋九月,得玉杯(1),刻曰「人主延壽」。令天下大酺,明年改元。 (1)得玉杯:新垣平詐獻的玉杯。 後元年冬十月(1),新垣平詐覺(2),謀反,夷三族(3)。 (1)後元年:文帝十七年改稱後元年(前163)。(2)詐覺:詐獻玉杯之事被發覺。(3)夷:夷滅。三族:指父族、母族、妻族。 春三月,孝惠皇后張氏薨。 詔曰:「間者數年比不登(1),又有水旱疾疫之災,朕甚憂之。愚而不明,未達其咎。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過與(歟)?乃天道有不順,地利或不得,人事多失和,鬼神廢不享與(歟)?何以致此?將百官之奉養或費(2),無用之事或多與(歟)?何其民食之寡乏也!夫度田非益寡(3),而計民未加益,以口量地,其於古猶有餘,而食之甚不足者,其咎安在?無乃百姓之從事於末以害農者蕃(4),為酒醪以靡谷者多,六畜之食焉者眾與(歟)?細大之義,吾未能得其中(5)。其與丞相列侯吏二千石博士議之,有可以佐百姓者,率意遠思(6),無有所隱。」 (1)間者:近來。不登:歉收。(2)費:浪費。(3)度(duó):估計。益寡:更少。(4)末:指商業和手工業。(5)中(zhòog):適合,恰當。這裏指恰當的答案。(6)率意遠思:暢開思想,深思熟慮。 二年夏,行幸雍棫陽宮。 六月,代王參薨。匈奴和親。詔曰:「朕既不明,不能遠德,使方外之國或不寧息(1)。夫四荒之外不安其生(2),封圻之內勤勞不處(3),二者之咎,皆自於朕之德薄而不能達遠也。間者累年,匈奴並暴邊境,多殺吏民,邊臣兵吏又不能諭其內志,以重吾不德。夫久結難連兵,中外之國將何以自寧?今朕夙興夜寐(4),勤勞天下,憂苦萬民,為之惻怛不安(5),未嘗一日忘於心,故遣使者冠蓋相望(6),結徹(轍)於道(7),以諭朕志於單于(8)。今單于反(返)古之道,計社稷之安,便萬民之利,新與朕俱棄細過,偕之大道,結兄弟之義,以全天下元元之民(9)。和親以定,始於今年。」 (1)方外之國:指漢朝以外的國家。(2)四荒:四方荒遠之地。(3)封圻(qí):指京師附近之地。不處:不得安居。(4)夙(sù)興夜寐:起早睡晚,形容勤奮。(5)惻恆(cèdá):憂懼。(6)冠蓋:冠服和車蓋。(7)結轍:車轍交結。(8)單(chán)於:匈奴首領。(9)元元之民:眾多百姓。 三年春二月,行幸代。 四年夏四月丙寅晦,日有蝕之。五月,赦天下。免官奴婢為庶人。行幸雍。 五年春正月,行幸隴西。三月,行幸雍。秋七月,行幸代。 六年冬,匈奴三萬騎入上郡,三萬騎入雲中(1)。以中大夫令免為車騎將軍屯飛狐(2),故楚相蘇意為將軍屯句注(3),將軍張武屯北地,河內太守周亞夫為將軍次細柳(4),宗正劉禮為將軍次霸上(5),祝茲侯徐厲為將軍次棘門(6),以備胡(7)。 (1)雲中:郡名。治雲中(今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西南)。(2)中大夫令:官名。掌管宮門警衛,並統率南軍。免:人名。有說令免是人名。屯:駐紮(駐守之地)。飛狐:飛狐口。古時險要的關口。在今河北淶源縣北。(3)句註:句注山。在今山西代縣西。(4)次:駐於(備調發)。細柳:地名。在今陝西咸陽市西南。(5)霸上:地名。在今陝西西安市東。(6)棘門:地名。在今西安市北。(7)胡:指匈奴。 夏四月,大旱,蝗。令諸侯無入貢。馳山澤(1)。減諸服御。損郎吏員(2)。發倉庚以振(賦)民(3)。民得賣爵。 (1)馳山澤:廢除禁民開發山澤之法令。(2)損:裁減。(3)倉庚:各種糧倉。在邑稱倉,在野稱庚。 七年夏六月己亥(1),帝崩於未央宮。遺詔曰:「朕聞之,蓋天下萬物之萌生,靡不有死。死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奚可甚哀!當今之世,咸嘉生而惡死,厚葬以破業,重服以傷生,吾甚不取。且朕既不德,無以佐百姓;今崩,又使重服久臨(2),以罹寒暑之數,哀人父子,傷長老之志,損其飲食,絕鬼神之祭祀,以重吾不德,謂天下何!朕獲保宗廟,以眇眇之身托於天下君主之上(3),二十有餘年矣。賴天之靈,社稷之福,方內安寧(4),靡有兵革(5)。朕既不敏,常畏過行,以羞先帝之遺德;惟年之久長,懼於不終。今乃幸以天年得復供養於高廟,朕之不明與嘉之,其奚哀念之有!其令天下吏民,令到出臨三日,皆釋服。無禁取(娶)婦嫁女祠祀飲酒食肉。自當給喪事服臨者,皆無踐(6)。絰帶無過三寸(7)。無布車及兵器(8)。無發民哭臨宮殿中。殿中當臨者,皆以旦夕各十五舉音,禮畢罷。非旦夕臨時,禁無得擅哭以下(9),服大紅十五日(10),小紅十四日,纖七日,釋服。它不在令中者,皆以此令比類從事。佈告天下,使明知朕意。霸陵山川因其故⑾,無有所改。歸夫人以下至少使⑿。」令中尉亞夫為車騎將軍,屬國悍為將屯將軍⒀,郎中令張武為復土將軍⒁,發近縣卒萬六千人,發內史卒萬五千人,臧(藏)郭穿復土屬將軍武⒂。賜諸侯王以下至孝悌力田金錢帛各有數。乙巳⒃,葬霸陵。 (1)六月己亥:六月一日。(2)臨:哭吊。(3)眇眇(miǎomiǎo):微末。(4)方內:方境之內。(5)兵革:指戰爭。(6)踐:徒跣,赤足。(7)絰(dié)帶:古時服喪系的麻帶。(8)布車:以布飾車。或以為「布」乃陳列之意。(9)下:指下葬。(10)大紅:與下文之「小紅」、「纖」等,皆喪服的名稱。⑾霸陵:漢文帝陵,後置縣。在今陝西西安市東北。⑿歸:發遣歸家。夫人以下至少使:指後宮妃嬪。⒀屬國:典屬國,掌管各族事務的長官。悍:人名。將屯:掌管屯軍,以備非常。⒁復土:指穿壙治墳。⒂武:即張武。⒃乙巳:(六月)七日。 贊曰:孝文皇帝即位二十三年,宮室苑囿車騎服御無所增益。有不便,輒馳以利民。嘗欲作露台(1),召匠計之,直(值)百金。上曰:「百金,中人十家之產也(2)。吾奉先帝宮室,常恐羞之,何以台為!」身衣弋綈(3),所幸慎夫人衣不曳地(4),帷帳無文繡,以示敦樸,為天下先。治霸陵,皆瓦器,不得以金銀銅錫為飾,因其山,不起墳。南越尉佗自立為帝,召貴佗兄弟,以德懷之,佗遂稱臣。與匈奴結和親,後而背約入盜,令邊備守,不發兵深入,恐煩百姓。吳王詐病不朝(5),賜以几杖(6)。群臣袁盎等諫說雖切(7),常假借納用焉(8)。張武等受賂金錢,覺,更加賞賜,以愧其心,專務以德化民,是以海內殷富,興於禮義,斷獄數百(9),幾致刑措(10)。嗚呼!仁哉! (1)露台:露天平台。(2)中人:指不富不貧的中等家業之人。(3)弋:黑色。綈:厚繒。(4)曳(yè):拖。(5)吳王:劉濞。本書卷三十五有其傳。(6)幾:小木幾,供坐時依靠之用。杖:手杖。賜几杖,是古時表示對老年人的尊重與優待。(7)袁盎:即愛盎。本書卷四十九有其傳(8)假借:這裏是寬容之意。(9)斷獄數百:天下定死罪者僅數百人。(10)幾致刑置:幾乎不用刑罰。
《卻千里馬詔》
鸾旗在前,属车在后,吉行日五十里,师行日三十里,朕乘千里之马,独先安至?——《汉书·文帝纪》【翻译】天子出行,前有仪仗,后有侍从,好天气一日行五十里,坏天气一日行三十里。你送给我千里马,叫我一个人骑上先跑到哪里去呢?【赏析】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给皇帝行贿,实在是为了讨欢心。有人给汉文帝刘恒献上千里马,类似现在买一部宝马奔驰车并办好一切手续,直接把钥匙送上一样。汉文帝是个吃过苦、受过冷落,知道人间冷暖的皇帝,他谨慎地整饬了汉朝建国以来的前期动乱局面,开启了修养生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时期,这样的皇帝当然不是一辆奔驰宝马能搞掂的。汉文帝并不是将行贿的人抓来训斥一番,而是用了一种温而厉的方式,抓这个典型,给全国的官员上一课,诏书曰:“鸾旗在前,属车在后,吉行日五十里,师行日三十里,朕乘千里之马,独先安至?”译成白话就是:天子出行,前有仪仗,后有侍从,好天气一日行五十里,坏天气一日行三十里。你送给我千里马,叫我一个人骑上先跑到哪里去呢?不论这是出自谁的手笔,作为诏书以皇帝的名义发出,就应该是汉文帝的版权。文字就事说事,不展开,却自有自觉延伸的意义和功效。道可道,非常道,诏书的写作也可以是极其自由的,文无成法,文成法立。此诏极其节省,简捷到极致,却生动活泼,无丝毫芜杂,也无丝毫遗漏。微言大义,轻轻一点,雷霆万钧,山崩地裂,翻江倒海。《却千里马诏》,堪称千古反腐戒贪的不朽雄文。读之自可以养人浩然正气。我甚至感到,因为这29个字,那个两千多年前的皇帝似乎离现在不远,让人有类似音容宛在的奢望。所谓文章千古不朽,为文之人亦可谓千古不朽。
灞陵
漢文帝劉恆的霸陵霸陵,漢文帝陵寢,有時寫作灞陵。灞,即灞河。因霸陵靠近灞河,因此得名。位於西安東郊白鹿原東北角,即今瀑橋區毛西鄉楊家屹塔村,當地人稱為「鳳凰嘴」。 霸陵在漢長安城未央宮前殿遺址東南57公里處,是兩座位於漢長安城東南的西漢帝陵之一(另一座是漢宣帝劉詢的杜陵,其他九座西漢帝陵,都在渭河北面的咸陽原上)。至於為何霸陵選址在此,據推測和漢初仍被遵循的「昭穆制度」有關。但從《史記》來看,霸陵選擇依山而建,防盜是作為一個很重要的因素來加以考慮的。霸陵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依山鑿穴為玄宮的帝陵,對六朝及唐代依山為陵的建制影響極大。 霸陵因「因山為陵,不復起墳」,即依山鑿挖墓室,無封土可尋。並且史料文獻對霸陵的記載也很少,所以,只能根據僅有的記載來推測霸陵的具體位置和內部結構。 霸陵陵園史稱「盛德園」,內建寢殿、便殿等。但目前也沒有發現陵園的遺蹟。據記載,霸陵在白鹿原原頭的斷崖上鑿洞為玄宮,內部以石砌築,並有排水系統,墓門、墓道、墓室以石片壘砌,工程十分浩大。但估計,後來排水系統被沙石堵塞,以致墓門後來被水沖開,墓室結構遭到破壞。霸陵最遲在西晉即遭盜掘,並在當時發現了大量的陪葬品。
參考資料
1、《史記》(西漢)司馬遷 著 中華書局 2006年06月2、《漢書》 (漢)班固 撰 中華書局 2007年08月3、《秦漢史》 錢穆 著 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2005年03月 4、全漢文 (清)嚴可均 輯,任雪芳 審訂 商務印書館 1999年10月5、漢文帝 王占君 著 華夏出版社 2006年0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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