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事

来自华夏文化百科
Test 32讨论 | 贡献2014年8月16日 (六) 06:38的版本 (1個修訂:HDwiki 数据迁移 - 批次 849)
(差异) ←上一版本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版本→ (差异)
跳转至: 导航搜索


介绍

周代之官。指常伯常任、准人,常伯又称为“”,是掌管地方民事之官。常任又称“任人”,掌管选择人员以充任官吏。准人又作“准夫”,掌管司法之官。一说三事指司徒、司马、司空。



相关条目

三事 常伯 准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