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从”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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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從'''一詞初見于周朝儒家經典《[[儀禮]][[喪服]]》:婦人不貳[[斬]]者何也?婦人有三從之義,無專用之道,故未嫁從父,旣嫁從夫,夫死從子。故父者子之天也,夫者妻之天也。婦人不貳斬者,猶曰不貳天也,婦人不能貳尊也。 | ||
| + | '''三從'''具體明確了女子在家庭中的職能責任。所謂三從之義,這裡的義應當理解為孝義,則為家庭盡忠職守,以家庭的興旺發達為重;而專用之道,則相對“從”而言,指女子在家庭中,無法承擔主柱作用,只能次而居之,以副梁(家庭內務)之用擔起家庭部分[[責任]],而主柱之[[職責]],則未嫁時留給父親,嫁後留給丈夫,丈夫逝後留給子女【注:這裡的子指子女,而非兒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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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三從'''在【儀禮喪服】中的注釋:女子在家庭中有三從的孝義,沒有獨斷於家庭的制度。因此,在其未嫁前,要輔助父親支撐家庭,嫁後要輔助丈夫支撐家庭,丈夫去世後輔助子女支撐家庭。因此,父親,就是子女的天,是家庭的主柱,丈夫是妻子的天,提供妻子生活所需的各種物質精神條件。女子不[[獨斷]]家庭事務,就好比說臣不二於君一般,不重複丈夫的[[職能]]責任,不與丈夫求同尊同等。 | |
| − | + | '''三從''' 是 說 女孩子在未出嫁之前要 聽從 家 長 的教 誨 ,不要胡 亂 地反 駁長輩 的 訓導 ,因 為長輩們 的社 會見識豐 富,有根本性的指 導 意 義 ;出嫁之 後 要 禮從 夫君, 與 丈夫一同持家 執業 、孝敬 長輩 、教育幼小;如果夫君不幸先己而去,就要 堅 持好自己的本份,想 辦 法扶 養 小孩 長 大成人, 並 尊重自己子女的生活理念。 這裡 的“ 從 ” 並 不是表面上的“[[跟 從]] 、順從 ”之意,而是有工作性 質 的“ 從 事”之本 質 。(《[http://book.hygx.org/book53842_4235468.html 儀禮喪 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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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女子子適人者為其父母、昆弟之為父後者。傳曰:為父何以期也?婦人不貳斬也。婦人不貳斬者何也?婦人有三從之義,無專用之道,故未嫁從父,旣嫁從夫,夫死從子。故父者子之天也,夫者妻之天也。婦人不貳斬者,猶曰不貳天也,婦人不能貳尊也。為昆弟之為父後者,何以亦期也?婦人雖在外,必有歸宗,曰小宗,故服期也。 | ||
2015年5月23日 (六) 00:27的最新版本
三從一詞初見于周朝儒家經典《儀禮喪服》:婦人不貳斬者何也?婦人有三從之義,無專用之道,故未嫁從父,旣嫁從夫,夫死從子。故父者子之天也,夫者妻之天也。婦人不貳斬者,猶曰不貳天也,婦人不能貳尊也。
三從具體明確了女子在家庭中的職能責任。所謂三從之義,這裡的義應當理解為孝義,則為家庭盡忠職守,以家庭的興旺發達為重;而專用之道,則相對“從”而言,指女子在家庭中,無法承擔主柱作用,只能次而居之,以副梁(家庭內務)之用擔起家庭部分責任,而主柱之職責,則未嫁時留給父親,嫁後留給丈夫,丈夫逝後留給子女【注:這裡的子指子女,而非兒子】。
正義
三從在【儀禮喪服】中的注釋:女子在家庭中有三從的孝義,沒有獨斷於家庭的制度。因此,在其未嫁前,要輔助父親支撐家庭,嫁後要輔助丈夫支撐家庭,丈夫去世後輔助子女支撐家庭。因此,父親,就是子女的天,是家庭的主柱,丈夫是妻子的天,提供妻子生活所需的各種物質精神條件。女子不獨斷家庭事務,就好比說臣不二於君一般,不重複丈夫的職能責任,不與丈夫求同尊同等。
三從是說女孩子在未出嫁之前要聽從家長的教誨,不要胡亂地反駁長輩的訓導,因為長輩們的社會見識豐富,有根本性的指導意義;出嫁之後要禮從夫君,與丈夫一同持家執業、孝敬長輩、教育幼小;如果夫君不幸先己而去,就要堅持好自己的本份,想辦法扶養小孩長大成人,並尊重自己子女的生活理念。這裡的“從”並不是表面上的“跟從、順從”之意,而是有工作性質的“從事”之本質。(《儀禮喪服》)
參考
儀禮喪服
女子子適人者為其父母、昆弟之為父後者。傳曰:為父何以期也?婦人不貳斬也。婦人不貳斬者何也?婦人有三從之義,無專用之道,故未嫁從父,旣嫁從夫,夫死從子。故父者子之天也,夫者妻之天也。婦人不貳斬者,猶曰不貳天也,婦人不能貳尊也。為昆弟之為父後者,何以亦期也?婦人雖在外,必有歸宗,曰小宗,故服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