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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音 == mòyé == 历史 == '''干将莫邪像''' 楚国的能工巧匠[[干将]]的妻子。夫妻二人给楚王铸造宝剑,用了好几年的工夫才制成。[[楚王]]因时间久了而发怒,想要杀死铸剑人。[[宝剑]]铸了两把并分有雌与雄。干将的妻子当时怀孕就要生孩子了,丈夫便对妻子诉说道:“我替楚王铸造宝剑,好多年才获得成功,楚王为此发怒,我要前去送剑给他的话,他必杀死我。你如果生下的孩子是男孩的话,等他长大成人,告诉他说:‘走出家门看到南山,一棵松树生长在一块巨石上,我留下的另一把剑就藏在巨石的背后面。’”随后就拿着一把雌剑前去进见楚王。楚王非常忿怒,命令人来察看宝剑,发现剑原有两把,一把雄的,一把雌的,雌剑被送呈上来,而雄剑却没有送来。楚王暴怒,立即把铸剑的干将杀死了。 [[莫邪]]的儿子名叫尺,等到他后来长大成人了,就向自己的母亲询问道:“我的父亲究竟在哪里呀?”莫邪把当年干将要她说的话一一告其子。干将儿子赤欲报父仇不得其法,楚王为梦见一青年将要杀他。于是重金捉此青年。干将儿子赤在报仇中途,不禁唱起歌哭起来。一佚名刺客遇到干将儿子赤。问因何事而哭。于是干将儿子把所在事告知刺客,然后自刎,把自己的人头和剑献给佚名刺客。刺客被其诚所感动,持人头和剑取得楚王信任,楚王见剑大喜,刺客又对楚王曰:“此为勇者的头,把它煮了,”。楚王听其言,真的把头煮了。但头没有熟。刺客又对楚王曰:“楚王请看,看了之后一定熟。”楚王又信,探头看看。刺客把握机会把楚王头也一起砍到热汤中。最后自刎的刺客、楚王与干将的儿子的尸首同堕热汤中,烧得不可分辨,同葬于汝南北宜春县界,名为[[三王墓]]。 == 记载 == '''干将莫邪 ''' 版本之一 《文选·七命》注引《吴越春秋》(亦见今本《吴越春秋·阖闾内传》,文较繁):“干将者吴人,造剑二枚,一曰干将,二曰莫邪。莫邪者,干将之妻也。干将曰:‘吾师之作冶也,金铁之类不销,夫妻俱入冶炉之中’。莫邪曰:‘先师亲烁身以成物,妾何难也’。于是干将夫妻乃断发揃爪,投之炉中,使童女三百,鼓橐装炭,金铁乃濡,遂以成剑。阳曰干将而作龟文;阳曰莫邪而漫理。干将慝其阳,出其阴,而献之阖闾,阖闾甚重之”。参见“眉间尺”。 版本之二 《搜神记》载: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仇。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与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瞋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堕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版本之三 '''电视剧《东周列国春秋篇》里的莫邪(孙梦泉 饰演)''' 《拾遗记.卷十.诸名山》:(昆吾山)其山有兽,大如兔,毛色如金。食土下之丹石,深穴地以为窟。亦食铜铁,胆肾皆如铁。其雌者,色白如银。昔吴国武库之中,兵刃铁器俱被食尽,而封署依然。王令检其库穴,猎得双兔,一白一黄。杀之开其腹,而有铁胆肾,方知兵刃之铁为兔所食。王乃招其剑工,令铸其胆肾以为剑,一雌一雄,号“干将”者雄,号“镆铘”者雌,其剑可以切玉断犀。王深宝之,遂霸其国,后以石匣埋藏。及晋之中兴,夜有紫色冲斗牛。张华使雷焕为丰城县令,掘而得之。华与焕各宝其一,拭以华阴之土,光耀射人。后华遇害,失剑所在。焕子佩其一剑,过延平津,剑鸣飞入水。及入水寻之,但见双龙缠屈于潭下,目光如电,遂不敢前取矣。 [[晋]]代干宝的《[[搜神记]]》等书中,则以传奇的手法记载了干将铸剑以后的故事,只是把干将为[[吴王]]铸剑改作为楚王铸剑了。 《乾隆皇帝全传》,看到“东陵大盗”那段所引用的东陵盗案发生后一篇记者采访的文章后,突然间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原来干将和莫邪宝剑被乾隆当作陪葬埋入地宫了,后被盗,为某位军官所得。 原文如下:“搬运供品时,地官内库有乾隆之爱剑二:一名干将,一名莫邪,为中国古代名剑。有副官二人各私取其一,甫出洞口,为军官觉查,立于斩决。又恐士兵不服,召兵训话,谓此剑为中国稀有宝物,其刃锋利无比,在百步内即可死人,此二副官即亡于是。诸兵皆佩服某军官之学识渊博,请将宝剑收藏,以符中国名剑归名将之谚。” 关于干将、莫邪这两把名剑,[[战国]]文献有这样的记载: [[《墨子》]]:“良剑期乎利,不期乎莫邪。” [[《荀子·性恶》]] :“阖闾之干将、莫邪、巨阙、辟闾,此皆古之良剑也。” == 纪念 == 为了纪念莫邪和干将的爱情,[[浙江]]德清有以他们夫妻名字命名的名山[[莫干山]],为中国四大避暑胜地之一。 == 考古 == 到目前为止两剑皆没有任何考古证据;以什么金属铸造,外型、重量等问题,暂时只能从古籍略窥一二,或根据已出土的同时期武器推敲。而最大的可能性是,干将、莫邪是[[春秋]]时期吴国的铜剑,因为1965年出土的越王[[勾践剑]]和其它同时期的剑都是铜剑。另一说是,根据《吴越春秋‧阖闾内传》的记载,干将、莫邪乃是铁剑。但《吴越春秋》一书是[[东汉]]时的著作,当时铜剑的地位已被铁剑取代,因此有可能记载有误。 [[Category:先秦[夏商周春秋戰國-黄元五世纪~黄元廿四世纪]] [[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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