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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商鞅(前395-前338年),战国时代政治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在秦国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西汉]]的[[司马迁]]著[[《史记》]]时,立商鞅的单独传记——《商君列传》;另外[[王蘧常]]撰写《秦史》时,将商鞅和其门客尸佼合立于《公孙鞅传》。 == 生涯 == '''商鞅变法''' 早年 商鞅“少好刑名之学”,专研以法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后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时对魏惠王说:“公孙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为相。”又对惠王说“王既不用公孙鞅,必杀之,勿令出境。”公叔痤死后,商鞅听说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通过宦官景监三见孝公,商鞅畅谈变法治国之策,孝公大喜。前359年任左庶长,开始变法,后升大良造。 实施变法周显王十三年(前356年)和十九年(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变法,变法内容为“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这时太子犯法,商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刑其太傅公子虔与老师公孙贾。秦孝公十六年(公元前366年),[[太傅]]公子虔复犯法,商鞅施以[[割鼻]]之刑。变法日久,秦民大悦。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前340年,率秦赵军败魏国公子昂将军,魏割西河之地与秦,将人民迁居至大梁,此时魏惠王大忿:“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商鞅因功封于商十五邑。 公元前359年,正当商鞅辅佐秦孝公酝酿变法时,旧贵族代表甘龙、杜挚起来反对变法。他们认为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商鞅针锋相对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礼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从而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商君书·更法篇》《史记·商君列传》)。这是以历史进化的思想驳斥了旧贵族所谓“法古”“循礼”的复古主张,为实行变法作了舆论准备。课本上[[《商鞅舌战图》]]插图,是当时这次大辩论的写照。 车裂处死 商君之法太过刻薄寡恩,设连坐之法,制定严厉的法律,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顶、抽肋、镬烹之刑。秦国贵族多怨。 赵良劝说商君积怨太深,应当“归十五都,灌园于鄙”、“不贪商于之富,不宠秦国之教”,“君之出也,后车载甲,多力而骈协者为骖乘,持矛而操戟者旁车而趋。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商鞅不听。 前338年,秦孝公崩,惠文王太子驷即位,公子虔告商鞅谋反,商鞅逃亡至边关,欲宿客舍,结果因未出[[示证件]],店家害怕“[[连坐]]”不敢留宿,自是“作法自毙”;欲逃往魏国,魏人因商鞅曾背信攻破魏帅,亦不愿收留。 后来商鞅回到商邑,商鞅遂遭到政敌的迫害,发邑兵北出击郑,秦王发兵讨之,杀商鞅于黾池。商鞅死后被秦惠文王在彤处以“车裂之刑”于彤,灭商鞅之族。 == 商鞅徙木立信 == '''商鞅立信'''据[[《史记·商君列传第八》]]记载,“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由此商鞅得到民众的信任,得以顺利实施变法。[[秦国]]自商鞅变法以后,农业生产增加了,军事力量也强大了。 其实在商鞅树木立威之前,吴起也采用过同样手段。在吴起人西河郡长官时,把一根木头立在城南,规定谁能推到木头就封他做长大夫的官。结果真有人这样做了,做的人也被封了官了。商鞅的做法流传下来而吴起的则没有。 == 商鞅变法 == 商鞅从公元前356年—前350年,商鞅大规模地推行过两次变法。第一次变法在公元前356年,公元前350年,商鞅又实行了第二次改革。 == 个人影响 == '''商鞅塑像'''商鞅生活在中国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社会转型时期。当是时也,齐、楚、燕、韩、赵、魏六国都进行过不同程度的变革,正走向强大,而秦国被视为落后的“夷狄之地”,连参加各国会盟的资格都没有。秦孝公图强变法,这才有商鞅大展宏图的机会。商鞅第一次变法是在[[秦孝公]]6年(公元前356年),主要内容包括编定户籍,实行连坐;禁止游说求官和私人请托;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重农抑商,发展生产;轻罪重刑,树立权威。秦孝公12年(公元前350年),商鞅又进行第二次变法,主要内容包括废除分封、实行郡县制;废除井田制,开阡陌,承认土地私有;统一度量衡;迁都咸阳,避开保守势力;统一征收军赋。由这些内容来看,变法主要是改革政治制度、鼓励生产和按军功奖励。比起其他各国的变法来,商鞅变法最全面而彻底。 商鞅变法的确实现了秦国的富国强兵。史书评价“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因此,“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强大”。用今天的话来说,商鞅变法有利于生产力的提高,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提高了综合国力。应该承认,商鞅变法为秦统一中国奠定了全面的基础。商鞅的变法适应历史潮流,推动了历史前进。所以,“商君死”而“法未败”,不像以后的王安石诸人,人死而法废。 他的变法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次从秦孝公三年开始,主要内容包括:编造[[户籍]],实行什伍连坐;奖励军功,颁布按军功赏赐的制度;奖励农耕,制定“垦草”开荒的法令等。第二次变法在秦孝公十二年开始,这次变法比第一次更进一步,主要有“开阡陌封疆”,废除封建领主的土地所有制;普遍推行县制,设置直属于国君的县一级行政机构;直接征派赋役,按户按人征收军赋;统一度量衡,取消各领主的家量;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等。经过这两次变法,完成了秦国从封建领主制到封建地主制的历史转变,封建领主贵族的经济势力和政治势力逐步消除,封建地主制的新兴政权日益巩固;农业劳动力增加,耕地扩大,以粮食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生产日益发展,工商山泽之利主要集中于[[封建国家]]之手,政府的财政收入日益富裕;农战方针具体落实,军事力量日益强大,一步步实现了富国强兵的目的。这些改革揩施,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 == 人物评价 == '''《商鞅评传》'''战国诸子中,既在思想学识上堪称“博物君子”,又能“出将入相”、创下不朽功勋者,商鞅可谓首当其选。商鞅变法于中国古史所产生的巨大影响远非管仲、叔向、子产等贤士大夫所能同日而语。作为前期法家的代表人物,商鞅身兼学者与执政者双重身份,这就使得他具有了既不同于诸子、也不同于普通政治家的特殊性。 商鞅执着地践行变法措施,堪称中国古史上首位获得巨大成功的改革家。 变法也好,改革也好,都是社会的巨大变革。要在较为稳妥的情况下完成这个过程,变法者就不能为达到目的而不惜采用任何手段,要懂得妥协和让步。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走渐进式之路。渐进的含义一是变法的过程不要太快,要从容易的地方突破,逐步深化。二是要对势力相当强大的原有既得利益集团让步,给予适当的补偿。在转型过程中,向旧贵族让步、保留君主与贵族的地位与利益、实行[[君主立宪制]]的[[英国]]和日本就比杀了[[路易十六]]夫妇的[[法国革命]]要好得多。历史的进步是要付出代价的,不采用流血的方法,做一些让步,其实代价是最小的。如果商鞅能从重农抑商、废除井田制等有利于生产的改革入手,给有军功的人以奖励,但不废除旧贵族的地位,也许不会踏雷而亡。历史上的法家以严峻著称,动辄采用过激的流血手段,这是他们下场大多不好、又遭指责的原因之一。以轻罪重刑来树立权威,恐怕事与愿违。 由于独尊儒术的缘故,[[历史]]上对于使用暴力手段进行快速改革的商鞅的评价并不是很好,以至于千百年后的人们还蔑称秦国为虎狼之国。司马迁在《史记·商君列传》中,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昂,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於秦,有以也夫!”后人又说:“卫鞅入秦,景监是因。王道不用,霸术见亲。政必改革,礼岂因循。既欺魏将,亦怨秦人。如何作法,逆旅不宾!但是也有人肯定商鞅,比如王安石: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这是在肯定商鞅的治国方略。”而资治通鉴中说:“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不善者反之:欺其邻国,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至于败。所利不能药其所伤,所获不能补其所亡,岂不哀哉!昔[[齐桓公]]不背曹沫之盟,晋文公不贪伐原之利,魏文侯不弃虞人之期,秦孝公不废徙木之赏。此四君者,道非粹白,而商君尤称刻薄,又处战攻之世,天下趋于诈力,犹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况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虽说商鞅刻薄,所谓“乱世用重典”本也无可厚非,反而说明商鞅之诚信品质。在现代,尽管有少数不同声音,但大多数人承认商鞅是一个敢于触动旧势力、敢于改革的[[英雄]]。 商鞅的重要政见经后人整理,成[[《商君书》]]二十九篇,[[《汉书·艺文志》]]有著录,今存二十四篇。 == 历史评价 == 商鞅变法对秦的国势强盛,进而统一六国,建立一统天下的秦王朝,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商鞅代表了当时新型地主阶级的利益,他推行的变法遭到奴隶主贵族阶级的反对,最后被残害。 历代文人学者,[[史家]]和[[法学家]]有很多的评价商鞅的文章,其中正面评价俯仰皆是,例如: [[《汉书‧食货志》]]记载:“孝公用商鞅之法,坏井田,开阡陌,急耕战之赏,虽非古道,犹以务本之故,倾邻国而雄诸侯……移风易俗,民以殷盛,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战国策》]]记载曰:“卫鞅亡魏入秦,孝公以为相,封之于商,号曰商君。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强大。” 战国末期思想家[[韩非子]]曾说:“七国之雄,秦为首强,皆赖商鞅”,“(商鞅)举法明教,秦人大治”。 西汉名臣[[桑弘羊]]曾盛赞商鞅“功如丘山,名传后世”。 西汉[[刘歆]]《新序》论中评价商鞅:“……夫商君极身无二虑,尽公不顾私。” 宋朝改革家、文学家王安石曾赋诗曰:“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近代史论家[[陈启天]]之[[《商鞅评传》]]论:“商君者,法学之巨子,政治家之雄也。” [[梁启超]]的[[《中国六大政治家》]],将商鞅列为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政治家之一,与管仲、诸葛亮、李德裕、王安石和张居正同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创始人和前最高领导人[[毛泽东]]对商鞅评价也是很高,说商鞅是“首屈一指的利国富民伟大的政治家,是一个具有宗教徒般笃诚和热情的理想主义者”;他认为商鞅之法“惩奸宄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福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孥贪怠以绝消耗。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他还说商鞅“可以称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真正彻底的改革家,他的改革不仅限于当时,更影响了中国数千年。” 但是,历史上对于商鞅采用近乎“暴力”的手段进行快速改革,也颇多质疑。例如,司马迁在《史记·商君列传》中就曾指责商鞅说:“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同时,商鞅贬斥儒学,强调法制平等和惩戒规范,而轻视对人民的教育和恩赐,历来被主张“礼乐治国”、“纲常伦理”的儒家所非议。 [1] [[Category:秦[黄元2476~黄元2491]] [[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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