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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国志·司马芝传》 == 司马芝字子华,河内温人也。少为书生,避乱荆州,于[[鲁阳山]]遇贼,同行者皆弃老弱走,芝独坐守老母。贼至,以刃临芝,芝叩头曰:“母老,唯在诸君!”贼曰:“此孝子也,杀之不义。”遂得免害,以鹿车推载母。居南方十余年,躬耕守节。 太祖平荆州,以芝为菅长。时创,多不奉法。郡[[主簿]]刘节,旧族豪侠,宾客千余家,出为盗贼,入乱吏治。顷之天下草,芝差节客王同等为兵,掾史据白:“节家前后未尝给徭,若至时藏匿,必为留负。”芝不听,与节书曰:“君为大宗,加股肱郡,而宾客每不与役,既众庶怨望,或流声上闻。今调同等为兵,幸时发遣。”兵已集郡,而节藏同等,因令督邮以军兴诡责县,县掾史穷困,乞代同行。芝乃驰檄济南,具陈节罪。太守郝光素敬信芝,即以节代同行,青州号芝“以郡主簿为兵”。迁广平令。征虏将军[[刘勋]],贵宠骄豪,又芝故郡将,宾客子弟在界数犯法。勋与芝书,不著姓名,而多所属托,芝不报其书,一皆如法。后勋以不轨诛,交关者皆获罪,而芝以见称。 迁大理正。有盗官练置都厕上者,吏疑女工,收以付狱。芝曰:“夫刑罪之失,失在苛暴。今赃物先得而后讯其辞,若不胜掠,或至诬服。诬服之情,不可以拆狱。且简而易从,大人之化也。不失有罪,庸世之治耳。今宥所疑,以隆易从之义,不亦可乎!”太祖从其议。历甘陵、沛、阳平太守,所在有绩。黄初中,人为河南尹,抑强扶弱,私请不行。会内官欲以事托芝,不敢发言,因芝妻伯父[[董昭]]。昭犹惮芝,不为通。芝为教与群下曰:“盖君能设教,不能使吏必不犯也。吏能犯教,而不能使君必不闻也。夫设教而犯,君之劣也;犯教而闻,吏之祸也。君劣于上,吏祸于下,此政事所以不理也。可不各勉之哉!”于是下吏莫不自励。门下循行尝疑门干盗簪,干辞不符,曹执为狱。芝教曰:“凡物有相似而难分者,自非离娄,鲜能不惑。就其实然,循行何忍重借一簪轻伤同类乎!其寝勿问。” '''公正执法的神兽獬豸'''明帝即位,赐爵关内侯。顷之,特进[[曹洪]]乳母当,与临汾公主侍者共事无涧神系狱。卞太后遣黄门诣府传令,芝不通,辄敕洛阳狱考竟,而上疏曰:“诸应死罪者,皆当先表须报。前制书禁绝淫祀以正风俗,今当等所犯妖刑,辞语始定,黄门吴达诣臣,传太皇太后令。臣不敢通,惧有救护,速闻圣听,若不得已,以垂宿留。由事不早竟,是臣之罪,是以冒犯常科,辄敕县考竟,擅行刑戮,伏须诛罚。”帝手报曰:“省表,明卿至心,欲奉诏书,以权行事,是也。此乃卿奉诏之意,何谢之有?后黄门复往,慎勿通也。”芝居官十一年,数议科条所不便者。其在公卿间,直道而行。会诸王来朝,与京都人交通,坐免。 后为大司农。先是诸典农各部吏民,末作治生,以要利人。芝奏曰:“王者之治,祟本抑末,务农重谷。《王制》:‘无三年之储,国非其国也。’《管子区言》以积谷为急。方今二虏未灭,师旅不息,国家之要,惟在谷帛。武皇帝特开屯田之官,专以农桑为业。建安中,天下仓廪充实,百姓殷足。自黄初以来,听诸典农治生,各为部下之计,诚非国家大体所宜也。夫王者以海内为家,故《传》曰:‘百姓不足,君谁与足!’富足之由,在于不失时而尽地力。今商旅所求,虽有加倍之显利,然于一统之计,已有不赀之损,不如垦田益一亩之收也。夫农民之事田,自正月耕种,耘锄条桑,耕熯种麦,获刈筑场,十月乃毕。治廪系桥,运输租赋,除道理梁,熯涂室屋,以是终岁,无日不为农事也。今诸典农,各言‘留者为行者宗田计,课其力,势不得不尔。不有所废,则当素有余力。’臣愚以为不宜复以商事杂乱,专以农桑为务,于国计为便。”明帝从之。 每上官有所召问,常先见掾史,为断其意故,教其所以答塞之状,皆如所度。芝性亮直,不矜廉隅。与宾客论,有不可意,便面折其短,退无异言。卒于官,家无余财,自魏迄今为河南尹者莫及芝。 芝亡,子岐嗣,从河南丞转廷尉正,迁[[陈留]]相。梁郡有系囚,多所连及,数岁不决。诏书徙狱于岐属县,县请豫治牢具。岐曰:“今囚有数十,既巧诈难符,且已倦楚毒,其情易见。岂当复久处囹圄邪!”及囚至,诘之,皆莫敢匿诈,一朝决竞,遂超为廷尉。是时大将军爽专权,尚书何晏、邓飏等为之辅冀。南阳圭泰尝以言进指,考系廷尉。飏讯狱,将致泰重刑。岐数飏曰:“夫枢机大臣,王室之佐,既不能辅化成德,齐美古人,而乃肆其私忿,枉论无辜。使百姓危心,非此焉在?”飏于是惭怒而退。岐终恐久获罪,以疾去官。居家未期而卒,年三十五。子肇嗣。 == 临危护母 == 司马芝,字子华,河内郡温县人。少年时是书生,到荆州去躲避战乱,在鲁阳山里遇到贼寇。同行的人们都丢下老人和弱小逃走了。只有司马芝一个人坐在那里守护老母亲。贼寇来到后,用刀逼着司马芝。司马芝叩头说道:“母亲老了,她的死活就由诸位决定了。”贼寇们说:“这是个孝子啊!杀他是不义的。”司马芝因此免于被杀,推着小车把他母亲拉走了。司马芝在南方住了十几年,亲自耕种,恪守礼义节操。 == 主簿代兵 == 魏武帝曹操平定了荆州,任命司马芝作菅县长。当时天下政权刚刚建立,居民大多不遵守法律。郡主簿刘节是旧日的大族子弟,为人豪爽侠义,拥有一千多位宾客,外出就做盗贼,到宫署里则扰乱吏治。不久,司马芝派遣刘 '''曹操'''节的门客王同等人去当兵。掾史阻止说:“刘节家里从来就没有派人服过摇役,如果他们到时把人藏起来,一定给您造成亏空。”司马芝不答应,给刘节写了封信说:“您是豪门大家族,又在郡里担任重要职务,而您的宾客经常不服劳役,黎民百姓早就心怀怨恨和不满,有些流言已经被上级听到。现在征发王同等人去当兵,希望您能按时派遣他出发。”士兵们已经在郡里集结了。但刘节把王同等人藏了起来,还乘机让郡督邮伪称征调军队士兵去向管县索要。县里的掾吏没有办法,请求让自己代替王同去当兵。司马芝就派人骑快马把一封信送到郡城济南,信上详细列举了刘节的罪状。太守郝光历来敬重司马芝,很相信他,当即下令让刘节代替王同去当兵。青州人民称司马芝能让郡主簿去当兵。后来司马芝升作广平县令。征虏将军刘勋,地位尊贵,受宠骄横。他又是司马芝原来所在郡里的将军。刘勋宾客和子弟们在司马芝的管界内多次犯法。刘勋给司马芝写信,不署上姓名,却在信中多次嘱托司马芝帮忙。司马芝没有给他回信,一概按照法律处理。以后刘勋由于行为不轨被诛杀,与刘勋交往并有关联的人全都获罪,而司马芝却因为不徇私而被人们称道。 == 宽恕嫌犯 == 不久,司马芝被提升为大理正。有人偷窃了官府的白绸放在厕所上面。吏卒们怀疑是女工干的,就把她们抓起来关进监狱。司马芝说:“处罚罪行时的失误,都是失误在用刑过分苛刻残暴上。现在先找到了赃物,然后才去审讯,求得供词。如果她们经不住拷打,有可能被迫说假话承认偷窃。根据假话定的案情,是不能用来判断罪案的。而且执政宽大简便,使人民容易服从,这是德行高尚人物的教化。不放过一个有罪的人,只是平庸世道的治理方法罢了。如今我宽恕了这些嫌疑犯,用来发扬使人民容易服从的道义,不也是可以的吗?”魏武帝接受了他的建议。司马芝历任甘陵、[[沛]]郡、[[阳平]]等地[[太守]],所到之处都有政绩。 [[黄初]]年间,司马芝被调入京城任河南尹。他抑制豪强,扶持贫弱,私下请托也行不通了。正遇宫中太监想托司马芝办事,又不敢开口讲,就通过司马芝妻子的伯父董昭传话。董昭也害怕司马芝,不给[[太监]]传话。司马芝给下属官员们写了告示,规定教令说:“君王能够设立法令,却不能让吏员们一定不违犯法令。吏员们能触犯教令,却不能让君主始终不知道。设立了法令却有人违犯,这是君主的不足,官吏们触犯了教令让君主知道后,就是官吏们的灾祸了。君主在上面有劣政,官吏们在下面造成灾祸,这是政事得不到治理的原因。大家能不以此自勉吗?”于是他下属的官吏们没有不以此勉励自己的。门下循行官曾经怀疑门干偷了发簪,门干的说法与此不相符,曹掾就把他抓来判罪。司马芝下令说:“凡是事物都有相似得难以分别的,如果没有离娄那样的眼力,很少能不受迷惑。即使真是门干偷的,循行官怎么会忍心把一个簪子看得那么重,却把伤害自己的同类看得很轻呢?这件事放下不要再审问了。” == 执法公正 == '''魏明帝'''[[魏明帝]]继位以后,赐给司马芝[[关内侯]]的爵位。不久,特进曹洪的奶妈当,和临汾公主的侍者共同祭祀了无涧神,被关进监狱。卞太后派遣黄门官到官府中传达她的命令。司马芝不让通报,当即下令让洛阳监狱把这二人拷打至死,然后上奏章说:“凡是应该判处死刑的罪犯,按理都应该先上表奏明,等候圣上批复。以前圣上下制书命令禁止淫把,以端正风俗。现在这些犯人兴妖作怪的罪行,刚刚审讯出供词。黄门官吴达就来见臣下,传达太皇太后的命令。臣下不敢接见使者,害怕命令中有救援保护犯罪者的意思,这个命令让圣上听到后,就会不得已下令把犯人们保护起来。这一切又都是由于臣没有尽早把事办完,就是臣下的罪过了。因此臣冒犯了日常的规定制度,马上命令洛阳县把她们拷打死了。臣下擅自施行了刑戮,谨等候圣上予以诛罚。”魏明帝亲笔批复说:“看了你的奏章,已经了解了你的真心。你想要奉行禁止淫祀的诏书,所以权宜从事,做得对啊!这是你奉行诏书的诚意,有什么可谢罪的呢?以后[[黄门官]]再去你那里,千万不要接见。”司马芝作了十一年官,多次评议那些法令律条中不便施行的条款。他处在公卿中间,都根据正道办事。正赶上各位亲王来朝见,和京城里的人交结,司马芝因此被免官。 == 以农为本 == 后来,司马芝任大司农。在此之前,各地典农属下的吏员和百姓,纷纷从事商贩行业,以此谋求利益。司马芝上奏说:“王者的治国方法,崇尚农耕本业,抑制商贩这些末梢的行业,发展农业,重视粮食。《王制》记载:‘没有三年的粮食储备,国家就不成为国家了。’《管子·区言》中说要把积存粮食作为首要事务。现在吴、蜀H '''农业'''地的贼人还没有被消灭,战争不断,国家最重要的事务就是储备粮食和布帛。武皇帝特地创设了屯田的官员,专门从事农桑事业。建安年间,天下的仓库都装满了,老百姓也家家殷实富足。自从黄初年以来,允许各典农官自己发展经济,他们纷纷给自己的部下打算,这实在不是创立国家大业所应有的作法。王者把四海之内作为自己的家。所以[[《论语》]]上说:‘百姓不富足,国君哪能够富足呢?’富足的原因,在于不误天时而且能克尽地力。如今商贾们经商谋利,虽然能得到成倍的明显利润,但对于统一天下的大计却已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还不如去多开垦一亩田地,增加收益。农民从事田间耕作,从正月里耕地播种起,锄地耘田,修整桑树,放火烧荒,种麦、修打谷场,收割庄稼,到十月才完毕。然后修整谷仓,绑起浮桥,运输租赋,修平道路,架设桥梁,粉刷居室,堵塞墙缝,一年里没有一天不从事农业劳动。现在各位典农官都说‘留下的人给外出经商的人代干田里的农活,替他们服劳役。形势逼迫下不得不这样做。想不荒废农耕,就应该让我们平素留有余力。’臣下的愚见是,不应该再用商贩的杂事来扰乱农业,要专门把农耕蚕桑当作要事,从国家大业考虑,这样才是方便有利的。”魏明帝听从了他的意见。 == 体贴下属 == 每当上级官员有事要召见询问,司马芝经常先约见掾史,替他判断上司的想法和事情的缘故,教他怎样回答应付,召见时果然全和他料想的一样。司马芝性情豁亮正直,不以严格廉正自矜。他和宾客们谈论时,有认为不对的,就当面指出他们的短处,回来后再没有什么别的怪话。司马芝在任职期间死去,家里没有一点多余的财产。自从魏国建立以来到现在,历任河南尹中没有一个人能比得上司马芝。 == 有子若父 == 司马芝死后,他的儿子司马岐继承了他的爵位。司马岐由河南丞改任廷尉正,再改任陈留相。梁郡有些关在狱里的囚徒,审案时的供辞牵涉到很多人,好几年都不能结案。朝廷下诏书指示把牢狱里关的这些囚犯迁到司马岐所 '''陈寿《三国志》''' 属的县里来,让司马岐审理并了结此案。当时县里的官吏请求预先置备一些狱中应用的刑具。司马岐说:“如今有几十名囚犯,他们的供辞虚伪狡诈,相互不符合,而且他们也对毒刑拷打感到厌倦了。这个案情很容易弄清,难道还要再把他们长久地关在牢狱中吗?”囚犯被押到后,在审问时,谁也不敢隐瞒和说假话。司马岐只用一天功夫就把案子处理完了,因此,被越级升为廷尉。当时大将军[[曹爽]]专权,尚书何晏、邓飏等人给他做羽翼,辅佐他。南阳人圭泰曾用言语触犯他们,因此被绑起来拷打,送交廷尉官署。邓飏亲自审讯,准备把圭泰判处重刑。司马岐指责邓飏说:“国家中执掌枢密机要的大臣,是王室的重要辅弼,既不能辅弼皇上的教化,形成德政,和古代的圣贤比美,反而要尽情发泄私愤,冤枉无辜的人。这不是让百姓感到恐惧不安,还会是什么呢?”邓飏十分羞愧,恼怒地离开了。司马岐终究害怕长久这样会招致罪过,就以有病为理由离职。他回家以后,不到一年就死了,享年三十五岁。他的儿子司马肇继承了爵位。 == 历史年表 == 少为书生,避乱荆州,以孝节称,居南方十余年,躬耕守节。 汉建安十三年[公元二零八年] 太祖平荆州,以芝为菅长。时天下草创,多不奉法。郡主簿刘节,旧族豪侠,宾客千馀家,出为盗贼,入乱吏治。芝差节客王同等为兵,以节藏同等,驰檄济南,具陈节罪。太守郝光素敬信芝,即以节代同行,青州号芝“以郡主簿为兵”。 迁广平令。征虏将军刘勋,贵宠骄豪,又芝故郡将,宾客子弟在界数犯法。勋与芝书,不著姓名,而多所属讬,芝不报其书,一皆如法。后勋以不轨诛,交关者皆获罪,而芝以见称。 迁大理正。 历甘陵、沛、阳平太守,所在有绩。 魏黄初中[公元二二零年-公元二二七年] 入为河南尹,抑强扶弱,私请不行。会内官欲以事讬芝,不敢发言,因芝妻伯父董昭。昭犹惮芝,不为通。 魏太和元年[公元二二七年] 明帝即位,赐爵关内侯。 芝居官十一年,数议科条所不便者。其在公卿间,直道而行。会诸王来朝,与京都人交通,坐免。 后为大司农。先是诸典农各部吏民,末作治生,以要利入。芝奏请专以农桑为务,於国计为便。明帝从之。 卒於官,家无馀财,自魏迄今为河南尹者莫及芝。子岐嗣。 == 历史评价 == [[陈寿]]:①芝性亮直,不矜廉隅。与宾客谈论,有不可意,便面折其短,退无异言。卒於官,家无余财,自魏迄今为河南尹者莫及芝。②司马芝忠亮不倾,庶乎不吐刚茹柔。[[杨俊]]:芝虽夙望不及朗,实理但有优耳。 == 参考文献 == 司马芝历史记载较少,只有《三国志·魏志》有其传。 1、 [[《三国志》]]2、 [[《资治通鉴》]] [[Category:三國[黄元2897~黄元2977]] [[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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